各辖区企业:
为持续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企业复产复工报备制度的通告》的要求落实复产复工工作,具体指引如下:
备注:已经复工复产的企业,必须补办开工备案,已经复工没有批准的,必须停工。报备实行分级管理,以上报备指引只针对300人以下企业,300人以上企业复工的,由福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统一受理报备,业务受理电话:82925718,福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邮箱:zhongyufeng@szft.gov.cn。
附件1:《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企业复产复工报备制度的通告》
附件2:企业复产复工备案表
附件3: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华富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分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联系人:梁秀莲、张英、卓米特;联系电话:83950780、83356173、83358066、13925214611;报送邮箱:hfanquan@szf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