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挂靠”违规违法!快停止!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06-12 14:38来源 : 深圳社保
去年我离职了,一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社保。身边朋友建议我“挂靠”社保,我也在网络上找到了一家公司,他声称给一笔手续费就能帮我挂靠”。可信吗?
不能信!所谓的帮“挂靠”,实际与参保单位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其行为实质是骗取参保资格,属于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个人有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挂靠”后个人将面临什么风险?
一、白花钱,无保障
多交了一笔“挂靠费” (所谓的“服务费/手续费”)由于和“挂靠”公司并不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无法享受相关待遇。
二、泄露个人信息
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真实信息给所谓的公司/机构可能会面临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
三、个人信征受影响
《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违规参加社会保险、违规办理社会保险、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严重失信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其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
四、影响待遇
“挂靠”参保一旦查实,将清退该时段的社会保险关系不仅当下的买房、买车、积分入户、孩子上学等方面受影响,未来的社保待遇也会受到影响。
提供“挂靠服务公司/机构会承担怎样的风险?
一、法律责任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虚构劳动关系等手段虚构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将面临被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信用危机
企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违规参加社会保险,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有关部门可以将其行为记入社会信用信息专用系统,企业会被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
三、经济损失
用人单位以挂靠名义实施诈骗,以为收了“手续费/服务费”就不亏,却存在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风险。同时,员工因挂靠社保而无法享受的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等保险待遇,也要由用人单位承担。
别再轻信帮你“挂靠”参保的谣言了! 自2021年8月以来,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放开了户籍限制,在深就业的非深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符合条件的还可以参加特定人员工伤保险!
“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或广东登录市社保局省政务服务网,选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办理,也可前往就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