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信息提供日期 : 2017-08-09 15:42来源 : 区华强北街道办事处
一、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户籍社区工作站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3份,填写后交双方单位加具意见。
2.申请人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及规定材料交双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社区工作站对材料齐全的应即时进行初审。
3.申请人持审核过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交女方街道计生机构,街道在材料齐全时应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准。
4.对经核准符合条件的,街道计生机构应及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将材料原件退还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的,街道计生机构应书面告知当事人,并将材料原件退还当事人。
二、所需材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
2.全家户口簿(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
3.小孩一寸照片2张;
4.有离婚史的,提供离婚材料及另一方没有再生育证明;
5.查环查孕单(顺产3个月内,剖腹产6个月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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