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在方案深化设计及实施阶段,由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多次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召开项目会议,依据合同第十二条条款约定及项目现场情况,对部分设计进行优化调整,变更事项如下: 一、卫生间坐便改蹲便、卫生间细部尺寸调整以及增加加压水泵。变更金额:增项合计0.965328万元,减项合计0.284061万元,合计调整金额1.249389万元。 二、原封闭式放映厅改为开放式。合计调整金额减少0.582021万元。 三、休闲区新增墙面成品玻璃隔断,改造成封闭式休闲接待区。合计调整金额增加0.682396万元。 四、取消前台、储藏间墙面弧度调整。合计调整金额减少2.958913万元。 五、公共大厅取消电动玻璃窗、大厅天花加灯具、新增绿植墙给排水和电线接口。合计调整金额减少0.253176万元。 六、二层会议室接待室顶部空调、天窗、新风系统等布局调整。合计调整金额增加0.556347万元。 七、地面取消原定的二次水泥砂浆基层,新增一层储藏室地面高低落差及墙面找平。变更金额:增项合计0.157822万元,减项合计2.3486万元,合计:2.506422万元。 八、路由器、监控设备和显示设备等:路由器、交换机、监控设备、视频传输设备、显示设备和录像设备按财政局要求,需纳入集中采购,本项目该部分内容暂不进行采购。合计调整金额减少4.101995万元。 合计变更金额:增项合计:2.361893万元,减项合计:10.528766万元,合计调整金额12.89065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