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深圳市城中村(旧村)年度改造计划》
信息提供日期 : 2007-11-01 00:00来源 :

2006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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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是特区内外全面推进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的重要一年,要抓好2005和2006全市城中村(旧村)改造年度计划的实施,我市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的成败如何,2006年的工作是关键。
一、编制依据和原则
本计划编制依据是《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关于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和《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总体规划纲要》这三个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的纲领性文件。遵循量力而行,确保成功,全面改造和综合整治项目均衡安排,特区内外同步推进的原则。本计划以空间形态改造为重心,以综合整治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突出重点,逐步实现城中村居住生活环境的普遍改善,促进城市产业结构提升和空间布局优化,推动特区内外一体化建设。采取全面改造(整体拆建、局部拆建)和综合整治等多种改造模式,开展基本生态控制线、重要功能片区、重点景观区、轨道交通沿线等区域及其周边地区的城中村的全面改造。本计划结合了同步编制的《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中长期计划》和《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年度实施计划》的内容。
二、主要内容和年度工作目标
本计划是在各区上报改造项目的基础上综合平衡,反复征求意见,最后由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实施。本计划由三部分计划组成:一是《全面改造项目计划表》(实施类改造项目),列入全面改造项目40个,总改造用地规模为322.49万平方米。二是《综合整治项目计划表》(综合整治类改造项目),列入综合整治改造项目73个,总投资规模为7.04亿元人民币。三是《规划编制项目计划表》(规划编制类改造项目),列入规划编制类项目76个。
实施类改造项目是改造条件成熟年内有实质性进展的项目,并列入《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年度实施计划》。规划编制类改造项目主要进行改造专项规划的编制等前期工作,其改造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后可报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专业委员会批准,但不可以办理其他行政许可事项。列入规划编制类改造项目完成改造专项规划编制且改造实施条件成熟的,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实施改造类项目。
为尽快推进宝安、龙岗两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本计划列入了若干宝安、龙岗两区范围内尚未落实非农建设用地的城中村(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对最终不能落实非农建设用地又不能满足相关改造政策要求的改造项目,将按照有关程序调整出本计划。
特别指出的是,城中村(旧村)改造项目的实施有一定的时间跨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跨年度实施。已经列入2005全市城中村(旧村)改造年度计划的项目需要跨年度实施的,不再重复列入本计划。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要落实城中村(旧村)改造责任制,列入年度改造计划的每一个改造项目从市、区到街道办事处都要有相应的责任人,要量化考核标准,要把改造项目的推进工作,特别是综合整治项目的推进工作落到实处。市发改、规划、国土、财政和市城改办等有关部门要加快办事效率,大力推动年度计划的实施。各区城改办要按照市编办规定职责集中精力开展好2005年和2006年度的改造计划。
(二)资金保障。尽快出台《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尽快将2005年度和2006年度改造扶持资金下拨各区。
(三)技术保障。在已出台《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专项规划编制技术规定》的基础上抓紧颁布《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规划指引》。
(四)政策保障。加大政策调研力度,有针对性地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宝安、龙岗两区城中村占全市城中村总量的比重很大,是我市城中村改造的主战场。2005年,宝安、龙岗两区的主要任务是城市化转地,两区在城市化转地中由于居住用地现状面积普遍超过了居住用地指标,造成居住用地范围无法落到实处的情况,这一问题不及时解决,将实质性影响到两区城中村改造的推进。两区城市建设与特区内差距很大,城中村的现状与特区内的城中村也有较大的差别,两区主要的立足点是建设新城,要将城中村改造与旧城改造有机地结合起来。要根据两区的实际情况,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尽快找出解决的办法,切实加快推进宝安龙岗两区的城中村改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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