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拟确认深圳市下梅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下梅林二期(2-03地块)城市更新单元实施主体》的意见征集
信息提供日期 : 2016-06-25 09:58来源 : 区城市更新办

一、项目概况
下梅林二期(2-03地块)城市更新单元位于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梅华路与梅丽路交汇处,该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已经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批复(深规土函〔2010〕578号),项目拆迁用地面积15102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2263平方米。(详见附件)
二、项目相关进展
项目拆迁范围内共有房屋36栋,其中村民私宅26栋,集体物业(厂房)10栋,总计拆迁建筑面积共36925.73平方米,目前所有被搬迁房屋权利人均与深圳市下梅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皇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下梅林城市更新项目(二期)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形成了单一主体。
三、公示事项
深圳市下梅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办申请确认其为下梅林二期(2-03地块)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实施主体,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办对拟确认深圳市下梅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下梅林二期(2-03地块)项目实施主体事项进行公示。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同时在项目现场、深圳特区报、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办公室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6月25日至2016年7月1日(共7日)。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办提出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
1、个人反馈的,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联系电话、地址,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反馈的,还需携带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反馈的,请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或政府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验原件),单位法人证明原件,法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联系电话、地址,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我办将上报区政府批准后确认深圳市下梅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下梅林二期(2-03地块)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实施主体。
附件:1、拆迁与建设用地范围图
2、拆迁范围内建筑物权属情况一览表
联系人:温 工 联系电话:83871812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2号国防大厦616室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办公室
201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