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办五年来主要工作
信息提供日期 : 2015-11-26 00:00来源 :
一、选好配强股份合作公司领导班子
2012年,是我区股份合作公司成立20周年,也是我区股份合作公司第四届领导班子换届年。区领导对公司的换届工作高度重视亲自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组织部、人大办、集体办、民政局、法制办、街道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使我区15个股份合作公司全部圆满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选出了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新一届股份合作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呈现年轻化、知识化等新特点,同时也体现了“传、帮、带、教、学”老中青和谐搭配的结构特征。新一届领导班子从换届选举以来,全力承担起股份合作公司发展重任,领导股份合作公司继续保持快速发展,使我区股份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如:上步公司实现跨省扩大资本投资范围,皇岗公司的皇岗商务中心增强了皇岗公司经济收益,岗厦公司旧改项目为我市创造了旧村滚动式更新典范,石厦公司通过拓展异地产业园腾笼换鸟新建新天CBC已招商引资,下沙公司京基滨河时代已完成招商,上沙公司科技园正改造升级,下梅林公司旧改更新虹湾项目直接提升经济效益。
二、大力扶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
2013年,经过一年多的协调、调查、研究、反复征求意见,出台了《深圳市福田区支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若干政策汇编》(简称“1+7”政策)。“1+7”政策从爱卫环卫,消防及安全生产,旧改更新,公共配套设施,协税奖励,异地产业,社会治安等7个方面对股份合作公司进行鼓励扶持。通过政策鼓励扶持的方式,推动股份合作公司优化城中村市容环境,消除城中村公共安全隐患,逐步实现城村一体化,完善公共配套设施,增强依法纳税意识,以“走出去”发展战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及优化升级,履行社会治安管理职能加强社会治安管理。5年来,集体办协调相关部门对股份合作公司进行实质性的扶持鼓励股份集体经济发展,共发放发扶持鼓励资金19081万元,其中用于社会治安资金达1.7亿元;扶持鼓励异地产业园2081万元。
三、顺利推进股份合作公司试点改革
2014年,根据市委市政府推进股份合作公司试点改革相关要求,我区选定上步、石厦、上沙、沙尾、田面作为综合改革类、政企分离类、转型发展类、扶持减负类、股权改革类的试点改革单位,同时规范管理改革在全区15个公司全面铺开,简称“1+15”改革,经过相关部门、街道办、股份合作公司的密切配合,率先在全市顺利完成试点改革任务,一是石厦政(社)企分开,优化了社区服务和社区治理结构,厘清职能增加收益。通过“两减、一增、一优化”促进公司发展。厘清了公司、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移交了50项管理职能减少了管理事务,每年减少支出168万元;公司专注发展经济,新天CBC完成招商,年收入超3000万元,2014年经济收益同比预计增长8%。二是田面股权改革,率先破冰开始流通。通过“减、收、配”,我全市率先化解股权“生不增,死不减”难题。公司股东代表大会通过了股权改革方案,将集体股由51%减持21%,采取有偿回购方式收回过世及户口迁移出国(境)的股民股权,按相关规定给农城化改革后新增人口分配股权。三是上步综合改革,全面铺开初见成效。启动了城市更新规划工作,增加投入1000多万元扩大资本投资规模,并筹备成立投资公司;明确了股权继承和赠予的程序,开始在内部流转;修订了5类17项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减少了20项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每年减少支出205万元;政府扶持建设立体停车场,维修向东围67号危楼、上步大厦外墙等环境改造项目。四是上沙转型发展,抓住机遇加大投入,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抓住改革契机,顺利拆除数万平方米旧改建筑;投入3271万元开展上沙巷道改造、迷你公寓、立体停车场等项目建设;投入3000万元成立投资公司,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五是沙尾扶持减负,放下包袱激活活力。对73项政府(社会)管理职能进行明确,减少社会管理事务50项;由政府扶持优化社区环境,启动城市更新和异地产业园扶持资金申报工作,增强公司发展活力。六是规范监管改革,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形成“1+15”股份合作公司规范管理制度,修订了公司章程,健全了公司监管机构,建立了重大事项备案制度和成立了重大项目招标工作小组,强化企务公开,启动了财务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建设项目。
四、提高股份合作公司人才素质
一是继续教育培训。组织对股份合作公司领导班子、中层骨干、办公室主任等到高校进行宏观策划、文秘写作、协调事务等继续教育学习培训,5年来分别到了浙江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北京大学、四川大学、清华大学、江阴党校等高校培训学习,同时组织到华西村、航民村、竹叶山、刘口、韩村河等地考察学习。使股份合作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开拓了视野,增长了知识,提高了领导能力和实现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升级发展的战略意识。二是法制教育培训,特别是对《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解读,专门聘请了法律专家对股份合作公司的相关人员进行集中讲解,增强法纪意识和运用能力。三是技能教育培训。开展物业管理员工、安全主任、保安骨干持证上岗培训。2008至2014年,共为股份合作公司免费培训员工3589人次,其中有1785人次拿到国家和省、市相关的上岗证书,为股份合作公司培养了大量服务管理人才。四是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培训。组织股份合作公司人员到井冈山、延安等革命老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提高他们的爱国思想和感恩意识。
五、加强股份合作公司规范管理
一是加强对公司资产清查。2012年,为引导各股份合作公司做到家底清楚,区集体办专门聘请了会计事务所为各股份合作公司进行“三资”清理,通过核查和各股份合作公司自查,摸清了股份合作公司的资金资产资源情况,进行详细建立“三资”档案,做到底数清楚,便于规范管理。二是完善了管理制度。制定了包括“三会”、“三资”、财务、行政、人事等12项《深圳市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规范管理制度》,印制了16本制度文本(区1本,15个公司各1本)。三是建立了重大事项备案制度。制定了《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重大事项备案制度》,防止“一言堂”、乱决策,保障集体资产安全。四是修订公司章程。聘请广东深亚太律师事务所,组成专门小组对章程进行了修订。五是健全监管机构。指导各公司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目前各公司已全部成立了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六是指导公司成立重大项目招标工作小组。组织公司相关领导与工作人员开展了招标工作培训,草拟“重大项目目录”及“规范管理细则”。七是强化企务公开。印发了企务公开指导意见,指导各公司成立企务公开小组,为15家股份合作公司统一制作企务公开栏。八是推行财务电算化。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对股份合作公司“三资”的监管,推进经济财务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工作;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启用,我区股份合作公司全部进入财务信息化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