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办2013年完善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体系改革创新工作总结
信息提供日期 : 2014-01-10 00:00来源 :

集体办2013年完善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体系改革创新工作总结
为确保股份合作公司经济平稳发展,加大对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避免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因监管不善造成丢失,引发股份合作公司的违法犯罪事件发生,2013年集体办将完善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体系作为改革创新的一项工作。今年9份,市委市政下发了《关于加强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试行)》(深办发〔2013〕9号),对我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体系改革创新进行了详细的指导。现将集体办2013年完善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体系改革创新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体系改革创新的背景
我区股份合作公司成立20年来,一直保持平安和谐,稳定发展态势。从去年“三资”清查情况来看,各股份合作公司能依法依规运作,保持集体经济平稳发展,没有发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但是从全国各地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经济体制的行政村)来看,股份合作公司因监管疏忽,引发贪污腐化、集体资产流失、村民聚众闹事、涉黑犯罪等事件时有发生。如:沙井万丰村、汕尾乌坎村、天津大邱庄等重大事件给我们敲响振聋发聩的警钟,时刻都应加强对股份合作公司的指导监督管理,完善股份合作公司监督管理体系迫在眉睫。
二、完善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体系改革创新的主要内容
理顺监督管理行政体制,成立市、区、街、公司逐层衔接的股份合作公司监督管理机构,研究制定监督执行股份合作公司的相关政策,加强对股份合作司的监督管理。虽然我们应扶持鼓励股份合作公司逐步走向市场,按市场规律自主经营,自由运转,自负盈亏,政府尽量减少对股份合作公司的干预。但深圳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有其特殊性,是由原深圳特区行政村转变而来的,并非是一个真正自由组织投资参股组成的企业实体,其性质仍然是集体经济。甚至有人认为“特区股份合作公司在本质上是一个政府、公司管理层、宗族势力和股民等各方利益交织的共同体,近似于在原有村委会的基础上套一个公司形式的壳”。原村民是股份合作公司必须接受的固定成员,原行政村的土地、物业、资金及土地收益、物业增值、资金投资是股份合作公司固有资源的集体利益。股份合作公司的兴衰成败直接关系到股(村)民的切身利益和一定范围区域内的社会秩序稳定与否。因此,股份合作公司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离不开政府的行政监督管理。
三、完善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体系改革创新进展情况
(一)成立机构完善制度大力推广实施
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加强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试行)》(深办发〔2013〕9号),我区成立了福田区加强“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推进股份合作公司的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相关管理工作。街道办党工委也对股份合作公司实施监管。区纪委、总工会、安监局等部门也定期或不定期对股份合作公司进行检查其规范运作情况。股份合作公司内部成立了监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党委(总支、支部)等监督机构。二是区集体办制订了《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三资”(资产、资金、资源)规范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三资”规范管理工作操作指引》,做到有规可依、方便操作。三是大力推行企务公开,要求股份合作公司通过上墙上网将涉及股份合作公司重大事项、重大开支、重大决策等关系到股(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进行公开公示,广泛征求股(村)民意见,主动接受来自股(村)民的外部监督。同时要求股份合作公司做到家底清楚,台账健全,手续完备,产权明晰。
(二)全面贯彻加强“三资”管理的文件精神
9月份,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关于加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金源管理的意见(试行)》(深办发〔2013〕9号)文件。集体办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研究文件精神,迅速开展一系列工作。一是召开了股份合作公司试点改革暨加强“三资”管理工作学习动员会议,专门邀请市纪委党廉室冯青山主任及市委政研室侯岳峰处长对文件进行详细解读。区领导乔智、正华、英超、漫娥,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及15家股份合作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共150多人参与动员学习。二是区领导率队到股份公司基层调研。区领导乔智、正华、孙波、英超、漫娥率区纪委、财政局、集体办、“专咨委”专家到15家股份合作公司,了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试行)》(深办发〔2013〕9号)的情况。集体办及时汇总股份合作公司反映的63个问题,为我区加强股份合作公司“三资”管理提供了依据。三是区领导带队赴兄弟区参观学习。乔智副书记、漫娥副区长、学凡副主席率区纪委(监察局)、区委区府办(信息中心)、区财政局、区集体办负责人及15家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到龙岗区盛平社区参观学习“三资”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听取了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经济发展情况、管理模式、财务管理及“三资”管理信息平台建立情况,现场观看信息平台的具体操作。
四、完善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体系改革创新成效
(一)形成了《福田区加强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方案(初稿)》
经认真研究反复讨论形成了《福田区加强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函给各成员单位、各股份合作公司、专咨委专家广泛征求意见,几易其稿形成了《福田区加强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方案(初稿)》。
(二)制定《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规章制度》
为顺利推进“三资”规范管理工作,完善“三资”管理制度,聘请深圳东海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办收集的15家股份合作公司规章制度,进行认真研究,牵头起草汇编了涵盖28个制度的《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规章制度》(征求意见稿)。
(三)制定《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备案制度》
制定了《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备案制度(征求意见稿)》,向我区10个部门及15家股份合作公司发出征求意见函,下一步将根据收集到的意见,修改《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备案制度(征求意见稿)》,报区委区政府审批。
(四)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
根据《关于加强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试行)》(深办发〔2013〕9号)要求,向15家股份合作公司下发了《关于成立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通知》,要求各股份合作公司在2014年2月28日前,必须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
(五)做好“三资”监管平台建设前期工作
区领导率队参观了龙岗盛平社区“三资”监管信息平台示范点后。我办邀请深圳市数队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到田面、下沙、渔农等公司进行专场监管平台的演示。根据借鉴学习的先进经验和模式,扩展建立完善区、股份合作公司分级联通管理的集体经济“三资”监管信息平台系统,实现网络阳光监督、实时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