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关于8月4日至5日代理记账资格审批结果的公示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8-09 09:34来源 : 福田区财政局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深财规〔2020〕7号的有关规定,经福田区财政局审核,以下机构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决定准予许可代理记账资格的有关情况如下:
附件: 1、准予代理记账机构申请批复 福财会【2022】54号(壹念观)
2、准予代理记账机构申请批复 福财会【2022】55号(五湖四海)
3、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壹念观)
4、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五湖四海)
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