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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规定公告基准地价是以什么时点为基准?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11-20 09:23来源 : 福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2024-06-18

  答: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第59条,《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规定的公告基准地价按照深圳市2006年通告的公告基准地价标准执行,但符合规定可以办理或者转为商品性质的历史违建补缴商品性质地价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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