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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后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如何处理?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12-19 10:01来源 : 福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2024-06-18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第12条,属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若经过整改仍无法消除安全隐患,依法予以拆除。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第22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情形包括:

  (一)位于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危险区;

  (二)房屋安全不符合结构安全和抗震设防标准、规范;

  (三)不符合历史违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四)有其他严重安全隐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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