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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没有小产权房——市查违办答新华社记者问

信息提供日期 : 2015-07-05 10:57来源 : 福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2024-06-18

  一、坚决遏制新增违建打击非法销售,查违总体趋势不断向好

  深圳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2004年10月28日,出台了《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的决定》,要求严厉打击违法抢建行为,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2009年大部制改革以来,尤其是2011年城市发展大会确立了以城市发展统领各项事业发展的理念,将规划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作为保障城市发展空间的主要抓手,以土地卫片执法为利器,以专项行动为手段,坚持查事与查人相结合,坚决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筑。一是确立了“两级执法、多级管理、部门联动、共同责任”查违新体制,明确了市、区、街道三级执法主体和机构职责,建立了全市专业执法队伍,统一执法服装和标识,强化队伍建设,实现了查违队伍的专业化转变。二是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颁布实施查违共同责任考核办法,将查违工作与政府绩效考核、年度考核挂钩,强化了查违联动部门的共同责任,切实推进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土地管理、监察工作新格局。三是不断完善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效能:以实施责任区制度落实巡查预防,以重点巡查、机动巡查结合基层的网格化巡查,去年以来共制定123条重点巡查路线,巡查发现违法案件1100次件次,实现了“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开通查违官方微博,吸引粉丝8万多人,结合12336电话举报、短信举报及官方网站,受理各类举报1.1万余件次,丰富了社会参与渠道;2011年11月11日,正式开通数字监察平台“天地网”,构建了“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视频探、群众报”五位一体的立体空间综合监管体系,我市查违工作进入了科技化、网络化、信息化的历史新阶段,受到部、省及兄弟城市的肯定;出台检察、公安、监察和规划国土部门共同制定的案件移送规定,强化了司法衔接机制,近一年来共移送案件50余宗,法纪、政纪处罚公职人员、违建当事人近百人。四是扎实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自行开展市级卫片执法检查,先期查处整改,为部卫片打好基础。实施了市、区、街道三级约谈督促查处整改,落实重大案件包案制,启动案件查处挂牌督办程序。通过这些手段,201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中,我市立案率、查处率、依法履行职责到位率均为100%,2011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中,立案查处社区股份公司居住类违法建筑26宗建筑面积112万平方米。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房地产宏观调控各项政策措施,坚决打击违建非法销售。2010年1月,我市成立了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2010年7月,我市出台了《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经纪和估价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2年,结合 “三打两建”行动,坚持每月至少开展1次市、区、街道三级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坚决打击顶风违法抢建及非法销售行为,加强对行业的监督和巡查。在沙井涉黑专案中,立案查处倒卖土地、非法销售违法建筑案件21宗,移送公安经侦部门2宗并已进入起诉阶段。对央视曝光的龙华两宗违法建筑的非法销售案件,也联合公安经侦部门正在进行调查取证。

  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查违工作实现了由部门行为向政府行为转变、由综合执法向专业执法转变、由单一执法向协调联动转变、由传统执法向数字监察转变的“四大转变”,取得了新增违法建筑、违法用地连年双降的不易成绩。据卫片执法检查的统计数据,2009年大部制改革以来,我市新增违法建筑、违法用地面积逐年下降,尤其是2011年,全市新增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得到了有效遏制,同比分别下降了82.5%和40.9%,查违总体趋势不断向好。

  二、积极稳妥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问题

  我市高度重视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1999年3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筑的决定》,要求坚决依法清理、拆除违法建筑;2001年12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和《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明确1999年3月5日前产生的违法建筑处理思路,部分解决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问题;2006年6月,市政府颁布实施《深圳市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暂行办法》,明确了原村民居住用地的建设标准;2009年6月2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颁布《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确立了我市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工作先全面摸底再分类处理的工作思路,明确了对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采取依法拆除或者没收、确认、临时使用等处理方式,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影响城市规划或土地利用规划的应依法拆除或没收,对符合确认条件的,在区分违法建筑和当事人不同情况的基础上予以处罚和补收地价款后,可以予以确认;今年五月,深圳新一轮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正式启动,确定“推进原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试点、出台《决定》配套实施文件”是土地改革的近期工作内容。但决不是最近部分媒体所解读的给“小产权房”松绑,为其转正确权。首先,深圳没有“小产权房”,经过城市化征转地,深圳的土地为国家所有的一元结构,而“小产权房”是违法占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建设的;其次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是依据《决定》的精神,采取分类处理的方式,不是要确权发证进入市场流通。任何抱有幻想从事违法建设和销售的行为,都是我们打击的对象。近期媒体报道认为大鹏街道泰源生态科技创意园项目可能成为土改后首个被转正的“小产权房”,实际是违法建筑处理的个案,大鹏执法部门依据《城乡规划法》下达了处罚告知书,无关“小产权房”,更不存在转正之说。

  三、违法建筑查处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2009年大部制改革以来,全市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行为得到逐步遏制,总体趋势不断向好。但当前形势依然严峻,突出表现在历史遗留违法违建量大面广、处理难度大等方面。经初步统计,我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总计达37.74万栋约4亿平方米。今年上半年,全市就接到各类违法建筑、违法用地举报投诉近4千件次。

  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是高度城市化的产物,究其本质,是改革初期不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土地利用和管理上的外化表现,有其发生、发展、灭亡的客观规律。现阶段首先是违法用地、违法建筑产生的根本原因未消除, 1992年、2004年两次农村城市化转地工作中的遗留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是滋生违法行为的土壤;第二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转型发展不到位,过度依赖物业收租、出售发展经济,在土地、物业增值预期的诱惑下从事违法建设;第三社会对违法建筑的认识不统一,共同查违的氛围和法制环境还需加强;第四执法强制力还不够,软硬暴力抗法事件频发,“一户一栋”加建、超建等案件查处难,入户调查取证也比较困难;第五部分区执法体制落实不到位,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个别执法人员存在畏难情绪、怕得罪人、履行职责不到位等。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深圳将多措并举坚决打击违法建筑,强化市场监督维护规划土地市场秩序。一是落实查违共同责任制。推动出台区一级查违共同责任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和年度工作方案,将查违工作与政府绩效考核、年度考核挂钩,全面实施查违共同责任考核。二是严格落实各级政府查违工作责权分工,强化基层执法监察机构设置、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两级执法、多级管理、部门联动、共同责任”的查违新体制,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土地管理、监察工作新格局。各级查违机构“要严管严查严办”,依法履行查违职责:一要以土地动态巡查通报为抓手强化巡查预防,完善责任区制度,强化巡查全覆盖,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二要以典型案件查处为突破口坚决打击违法建筑。实行重大案件“包案制”和挂牌督办制度,邀请社会监督员参与重大案件查处工作,逐级追究重大案件产生的当事人、责任人,落实案件移送,发挥大案要案查处的警示和威慑作用。严格卫片执法检查,广泛开展查违专项行动,每月组织一次市区街道联合巡查执法行动,持续保持查违高压态势。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媒体报道的案件,曝光一宗查处一宗,不断实践开放查违的理念。另外,市民可以登陆深圳市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网站咨询了解有关情况,或拨打电话12336向规划土地执法监察部门投诉违法建筑非法销售等行为。四是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服务等相关行业的监督和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建筑非法销售行为。(转自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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