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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辖区内金融机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的倡议书

信息提供日期 : 2020-01-09 16:15来源 : 区金融工作局
2024-06-18

辖区各金融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9〕15号),在冬春火灾高发季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现根据《深圳市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结合金融行业实际情况,发出以下倡议:
  一、积极学习有关消防知识,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配合街道消防管理,积极参与消防活动,坚决制止消防违法行为。
  二、不要在办公室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不要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或给电动设备充电;及时清理杂物,保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三、不要在公共场所吸烟,不要将未熄灭的烟头等带有火种的物品扔到废纸篓和垃圾桶内。
  四、不要私接临时电线,不要违章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采取必要的防火安全措施。仔细查看电源、气源是否切断,火源是否熄灭,确保消防安全。
  五、爱护公共消防设施,发现擅自挪用、拆除消防器材,以及埋压、圈占消火栓,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其他火灾隐患,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街道、派出所或消防部门举报。
  六、积极学习掌握火灾逃生自救常识,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和贪恋财物,按照逃生方法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
  七、发现火情要立即报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应积极配合消防人员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希望各单位共同关注消防安全,积极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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