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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关于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建议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11-21 00:35来源 : 区住建局

  深圳市福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20180108号
  案    由:关于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建议
  分    类:城建城管        子分类:城建城管
  主 题 词:
  提建议人:李锋,冯坚,向志刚,刘鸣宇,苏锐钊,李磊,杨露,肖才元,陈芸,陈雪琴,周建明,周晓梅,袁淑堂 (共13名)
  办理单位: 住建局
  内    容:
  事由:数据显示,我国每年产生数十亿吨的建筑废弃物,并且以10%的速度递增,聚焦深圳,随着深圳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建筑废弃物大量产生,深圳每年产生的建筑废弃物已达到7000万方左右。作为城市化高速发展的产物,在我市大力发展城市更新改造的进程中,建筑废弃物已成为制约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因素之一。
  问题:建筑废弃物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产生的工程弃土和拆迁、改造、装修等工程产生的砖渣、混凝土块和废石等建筑垃圾。目前绝大部分建筑废弃物未经任何处理,由施工单位运往郊外,露天堆放或填埋。建筑废弃物数量庞大、种类繁多、性质复杂,处置不当会降低土壤质量,给人类的生存环境带来影响。目前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为:
  一是处理方式单一。目前处理方式主要是露天堆放或填埋,部分建筑废弃物还运到生活垃圾填埋场与生活垃圾进行混合填埋,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粉尘、灰砂飞扬等问题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二是资源化程度低。占城市垃圾重量70%左右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率尚不足5%,而欧美发达国家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已达到75%,与发达国家相距甚远。
  三是人力物力消耗大。建筑废弃物的处理过程中不仅耗用大量的征用土地费、垃圾清运费等建设经费,而且建筑施工单位在开发建设的过程中,也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处理建筑废弃物,大大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
  四是产业规模化较小。目前我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企业为数较少,其产品也仅用于再生骨料、制砖和路基材料,存在着总产量不高、质量不稳定的现象。
  五是缺乏全过程管理。完整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途径应是按照拆除源头、渣土清运、加工生产、产品配送、市场应用五个环节组成了一个完整的循环经济产业链。但目前从我国整体趋势来看,对建筑垃圾的产生到最终处置的整个过程处于缺乏监控,流向监管缺位的状态。
  因此,如何提高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率是需要思考的问题。
  建议:在十三五国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里已将绿色、环保、低碳的材料列为重点扶持对象,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正好也契合"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要求。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产业发展秩序,培养行业骨干企业。国家有关部门已相继颁布《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规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深圳市也出台了《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办法》等文件,突出了行业发展中政府主导性作用。建议下一步可重点支持行业内具有相关能力及资质的专业企业开展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并在相关政策上给予指导与支持,培养行业骨干企业。同时,鼓励更多的建设施工企业探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方法。
  二是重视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积极参考国外先进方法。在国外,建筑废弃物的处理和再利用方面已走在前面,包括注重制定绿色建筑的标准,从源头上科学管理和有效控制将其减量化;将“建设副产物”细分,按照类别科学处理使之具有再生资源的功能;积极探索将废弃物变为一种新资源,将其发展成一个新兴的大产业等处理方法。建议可参考发达国家的先进处理方法,将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
  深福建函〔2018〕116号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对深圳市福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80108号的答复
尊敬的李锋、冯坚等13名代表:
  您好!深圳市福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关于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建议》(建议第20180108号)已收悉。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召开专项研讨会,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意见回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步伐的不断加快,建筑废弃物大量产生,建筑废弃物未能充分进行综合利用,不但是一种资源浪费,而且露天堆放或填埋更占用土地资源,给本来就紧张的受纳设施增加了巨大的压力。事实上,建筑废弃物也是一种资源,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对其加以再利用和再生利用,既可以节约资源,又可以使资源发挥最大价值,抓好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是建筑节能减排的重要工作环节。
  目前,福田区实行房屋拆除、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及清运一体化管理,鼓励建筑废弃物现场处理利用。采用现场处理利用的,移动式现场处理设备应具有分拣、破碎、筛分、除尘等功能。处理能力应不小于1000吨/天,资源化利用率≥95%。现场无法处理利用的,应运至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进行集中处理利用, 建筑废弃物的运输应遵守相关运输法律规定。采用固定厂处理利用的,处理能力应不小于100万吨/年,资源化利用率≥95%。
  人大代表提出“高度重视产业发展秩序,培养行业骨干企业。重视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积极参考国外先进方法。”的建议贴合当下城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需求,能有效推动城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和保障美丽深圳建设。为促进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行业发展,推动再生建材产品应用,深圳市支持行业内具有相关能力及资质的专业企业开展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并在相关政策上给予指导与支持,培养行业骨干企业。同时,鼓励更多的建设施工企业探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方法。深圳市目前具有相关能力及资质的专业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已达22家,建成绿发鹏程、汇利德邦等固定式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厂7家,年设计处理能力达700万吨,2017年实际处理建筑垃圾超596万吨,规模效应初步显现。
  2018年深圳市入选为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规划引领、安全有序、保障有力、再生利用”原则,突出问题导向,加大治理力度,全面提升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水平。积极配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通过源头减排、综合利用、受纳填埋、跨区域平衡以及完善机制等五个方面共28项措施,加快推进我市建筑垃圾处置资源化、排放减量化、管理规范化。
  此复

福田区住建局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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