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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福田区2019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 : 2019-12-31 14:53来源 :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区扫黑除恶治乱工作部署,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势头,按照《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福田区2019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査工作的通知》统一部署,我局于2019年11月25日至12月23日期间对福田区41家建筑企业进行了资质动态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查结果

  本次动态核查抽取41家建筑企业,核查合格企业5家,不合格企业36家(具体结果详见附件)。

  二、存在问题

  本次核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1、企业人员社保参保不齐。部分企业提交了符合资质标准的相关人员资料,但存在相关人员无社保问题较普遍,提交人员无社保不能作为资质核查的有效人员。

  2、企业主要人员配备不足。核查中发现大部分企业人员不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一是技术负责人不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未提供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足;二是注册执业人员不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注册执业人员数量不足或注册人员未注册到位;三是职称人员不满足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人员数量不满足标准要求,或者专业不符合;四是技术工人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人员数量不满足标准要求。

  3、企业核查资料不规范。本次抽查中,部分受检企业自查自纠不到位,未按相关规定时间节点的要求提交核查资料。

  三、整改要求

  1、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我局将对本次核查不合格的企业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违规通知书》,限期整改。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

  2、在整改期内整改合格的企业,视为本次动态核查合格。整改不合格的企业(未在整改期内提交整改资料或整改后仍达不到相应资质标准要求),我局将依法依规做进一步处理,情节严重的撤回其相应资质证书。

  3、各企业整改时限、整改内容及报送整改资料的时间、地点以《责令改正违法违规通知书》为准;整改企业应如实提供检查材料,不得故意规避、拒绝检查,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报。

  附件:2019年福田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査结果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12月25日

  (联系人:周保营,0755-82917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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