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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福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正式线上选房等事项的公示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12-03 13:55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福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以下简称《配租通告》)、《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福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认租资格核查结果及有关事项的公示》及《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福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名单及模拟选房流程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选房名单及模拟选房通告》)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共租赁住房正式线上选房流程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正式线上选房

  (一)选房名单

  根据合格认租家庭名单,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围选房认租家庭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在合格认租家庭中,排名1~1850位的1850户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1851~3700位的1850户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排名在3701位及以后的为“递补认租家庭”。具体名单及排位可查询《选房名单及模拟选房通告》(附件1)。

  选房排位依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其中,上述各序位中,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廉租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或属于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在其所属序位中享有优先选房权,选房排位依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二)选房方式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采用线上选房方式,认租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房源,房源选完即止。线上选房流程详见《线上选房操作流程指引》(附件2)。


  (三)选房时间线上选房流程详见《线上选房操作流程指引》(附件2)。

  1.第一批正式选房安排

  根据模拟选房情况,第一批正式选房安排选房排名为1~1120的认租家庭进行选房,选房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3日(含周六、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公共租赁住房第一批选房排期表》(附件3)。

  认租家庭需在正式选房开始前一天,登录“福务通”个人账号(“福务通”APP下载二维码见文末),完成实名认证并提前预选房屋,在正式选房三分钟内选定房屋,在选定房屋三十分钟内完成线上签约。

  2.第二批正式选房安排

  第一批认租家庭(排名1~1120)选房结束后,将安排排名在1121名及以后的认租家庭进行选房,敬请持续关注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官网发布的相关公示信息。

  (四)签约及入住

  1.选房签约

  选房家庭选定房屋,点击进入签约界面后,即不可再更改所选房屋,如未在规定的三十分钟内完成线上签约,即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计算一次弃选次数。完成线上选房签约后,应根据线上签约提示信息及时缴纳租赁押金。

  2.办理入住

  选房家庭完成线上签约和押金缴纳的,办理入住时间及地点后续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请选房家庭密切留意相关信息。

  汇裕名都花园(一期)、汇裕名都花园(二期)、坤宜福苑、湖润名苑、伟禄雅苑起租时间为2022年2月1日,汇裕名都花园(三期)起租时间为2022年3月1日。各项目房源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的缴交自起租时间起算。

  二、投诉举报和监督

  认租家庭的有关信息,均可通过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住房保障服务专栏(http://zjj.sz.gov.cn/)查询。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或福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2545394。

  福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三、重要提示

  (一)请选房家庭仔细查找自己的选房排位(《选房名单及模拟选房通告》附件1-3),并对照《公共租赁住房第一批选房排期表》(附件2),认真核对自己的选房时间和选房场次,至少提前一天进入选房系统进行房屋预选,并在所安排的正式选房场次按时参与选房。如错过正式选房时间,可申请当前场次补选或当天场次补选;如错过当天选房时间,即视为放弃本批次选房。

  (二)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包括六个项目中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完成线上选房后,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及缴纳押金。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将被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重新提出轮候申请。

  (三)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且有效的,不纳入选房名单。

  (四)本次认租申请受理截止起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残疾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也应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配租资格,如已选定住房,将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五)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非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有关说明见附件。

  (六)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因认租人数众多,短信通知仅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认租人手机号码更换后未及时办理信息变更、手机信号不佳、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接收短信等现象,请各认租家庭密切关注在深圳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告,按时参加选房签约等活动。

  (八)申请人为长者或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廉租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或属于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无法自行完成线上选房操作且未办理委托选房的,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将安排工作人员现场教学或协助完成选房,请有需要的申请人提前联系预约。

  (九)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地址:福田区福强路益田五街福田花园大厦第1层102号。

  线上选房业务咨询:0755-83818559、0755-82545394(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选房系统技术咨询:姜工18825289051、钟工17620315537(工作时间:9:00-21:00)。

  附件:1.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福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名单及模拟选房流程有关事项通告;

             2.线上选房操作流程指引;

             3.公共租赁住房第一批选房排期表。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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