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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林街道关于融媒体宣传工作服务项目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1-14 17:32来源 : 福田区梅林街道办事处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福田区绩效考核委员会关于印发福田区2021年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福考委〔2021〕2号)的精神,根据其中“数字政府”建设、“综合办公业务”中政务新媒体项和“网络安全与舆情应对”中舆情应对项的要求,进一步推动街道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拟在梅林街道采购专业机构进行具体工作,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结合工作实际,经费预算控制价60万/年。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管理目标

  1、参与街道大型活动策划工作,全年为街道各科室活动提供宣传策划方案12个。

  2、对接街道各部门及社区,负责和区委宣传部门、媒体沟通联系,协助“i福田名片”“福田融媒”相关运营内容采编审校工作。

  3、根据宣传需求,提供至少3套九宫格海报产品的策划、设计、制作定制服务。

  4、针对辖区党群服务中心、公园、地标性景点、艺术展览地主题系列内容等提供2期视频策划、创意脚本、专业拍摄团队、后期包装全流程服务,每期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

  5、开展通讯员学习培训,协助建立起街道通讯员队伍。

  6、对涉及街道较大危机公关事件,对解决方案提出建议,配合积极应对,维护街道良好形象。

  7、提供媒体工具库使用权限,用于各节点社群运营相关报名、比赛、活动展示等工具一年支持。

  (二)采购服务项目人员需求

  驻点融媒体运营专员1名:

  融媒体运营专员(1名)要求:年龄要求35岁以下、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从事政务新媒体运营一年以上;在本公司工作时间一年以上且有过相关单位工作经历的;能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街道层面政务新媒体工作(如视频、海报、通讯稿等);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有较强的沟通合作、统筹协调能力,技术过硬;能服从街道相关工作安排,人员经街道认可,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可更换。

  主要岗位职责:

  1、完成街道政务新媒体建设(如i福田、福田融媒投稿、幸福福田投稿、街道通讯稿、通讯员培训等)。

  2、根据街道应急预案报告处置各类舆情、网络安全事件,对解决方案提出建议。

  3、完成街道的宣传建设工作(如海报、视频制作、活动策划等)

  支援团队工作要求(无需人员驻点):

  1、建立每周5天8小时(9:00am-18:00pm)工作日的支持服务(如遇特殊情况,服务时间以梅林街道实际要求为准,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安排加班,要服从街道安排)。

  2、根据街道需求,完成有关的视频制作、活动策划、海报制作、通讯员学习培训等工作。

  三、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本次合同期限为一年。梅林街道办将根据运营商服务情况进行年度综合履约评价考核。

  (二)加分条件:有在街道或其他政府部门开展相关服务的竞标单位优先。

  (三)服务地点:梅林街道办事处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以上规定的各项服务项目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选,报价总价作为中选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响应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响应人的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600000元/年的限额(综合预算控制价60万元,报价超过60万元为无效投标);

  4、响应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响应人最终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响应人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响应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响应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响应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响应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五)报价材料要求: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资质证书;融媒体运营专员相关资质、职称、简历、一两篇稿件等材料;支援团队的人员数量、资质、职称、简历等资料;与相关单位签订服务协议等证明材料(如无则不需要提供);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报价单;项目实施方案。备注:上述材料应加盖公章并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报价方案和公司资质分开报送,响应文件封面应注明公司名称、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六)付款方式:共分两期,首期款支付最高不超过合同约定总额的50%(本次合同采取先服务后付款的方式,首期款在2022年5月1日前支付);第二期剩下的50%款项在街道办对中标服务商综考核评合格、合同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七)违约责任:

  1、因中标服务商的原因导致无法按合同条款履约的,中止服务合同,中标服务商全额返还已支付的服务费给梅林街道办事处。

  2、中标服务商在营运过程因服务不到位造成群体事件并引起一定影响的,中止服务合同,中标服务商全额返还已支付的服务费给梅林街道办事处。

  3、中标服务商在合同服务期间,经梅林街道办事处年度考核结果非不合格、但不达标需整改的,在剩下的50%未支付款项中扣除1-3万元不等的金额作为罚金,合同继续有效。详细以实际情况为准。

  4、因政策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梅林街道办事处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已支付款项视实际情况予以收回。

  (八)履约担保金:无。

  (九)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联系方式:请于2022年1月21日15时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递交至梅林街道办事处(深圳市福田区梅华路124号710办公室,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5-83103151)。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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