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民生福利发展“十二五”规划
信息提供日期 : 2012-07-16 00:00来源 : 区民政局
根据《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福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总体规划》要求,结合民生福利发展实际,制定《福田区民生福利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十二五”民生福利发展基础
(一)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创新。锐意推进“居站分设”、“一站多居”和“企社分离”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94个社区工作站和114个社区居委会成为社区服务主体。创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省级69个、市级84个,社区和谐指数提升。梅林一村荣获“国际最适宜人居社区奖”银奖和“最佳健康生活方式奖”第一名;构建的社会管理“三大体系”荣膺中国城市管理进步奖;成功获得“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荣誉称号。
(二)服务设施基础不断夯实。基本建成“一公里民生圈”,公共民生服务设施小而精、多而全、星罗棋布。固本强基社区项目建设顺利达标,94个社区办公用房、服务设施、户外文体广场分别达到200平方米、900平方米、1000平方米以上标准,1个技能培训创业园区带动10个街道就业基地,实现“敞开式办公、一门式服务”社区全覆盖,服务设施明显改善,服务效能明显提升。社区服务信息平台9大类50大项服务项目不断满足居民多样化服务需求,已为居民解决求助事项近8万件,渐趋成为居民生活大管家。
(三)社会福利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区、街道、社区三级老龄工作组织网络健全,区级老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总分连续多年全市第一。敬老优待、高龄津贴、送医上门、节日慰问、免费体检、公益助老、结对关爱、临终关怀等项目全面落实,“六个老有”发展目标逐步实现。居家养老服务日趋规范,各类补贴及时发放。机构养老人才队伍、规章制度和颐养环境建设全面推进,“夕阳文化”氛围浓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截至2010年12月底,全区有1家社会福利中心、1间日间照料中心、97家星光老年之家、18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四)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区、街道、社区三级社会救济救助、捐助接收网络完善,被定为深圳市“城市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示范区”。整合资源,建立起以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为基础,以医疗、助学、住房、就业等13项专项救助为主体,以社会帮扶援助为补充的困难救助平台,与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两大平台共同构成民生保障网,实现应救尽救、应保尽保、应帮尽帮。推出法律援助“外来建设者绿色通道”、“进企业”、“为弱势群体预约上门”等项目,设立法律咨询引导员、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注册执业律师值班制度等,完善法律援助助困平台、便民平台和应急调处平台,法律援助作用突出。区慈善超市和街道爱心超市缓解了困难群众生活压力。“社会慈善捐赠活动月”、“慈善日”、关爱劳务工等活动规模化、常态化发展。
(五)民生服务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学历教育、脱产学习、定期培训等多渠并举,594名社区居委会成员、711名社区工作站站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服务居民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明显提升。在全市首启社工服务政府采购,首创社区邻里互助会,首设区域社工热线,97名社会工作者投放在教育、司法、民政、残联、信访、禁毒等11个领域,以专业化社会服务与5万多注册义工义务服务联动,服务社区居民,服务民生事业。截至2010年12月底,已为服务对象开启个案1743宗,小组活动1903宗,建档4369个,家访9094次,即时辅导7587次, 提供咨询7032次。
(六)社会综合服务事务日趋完善。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将符合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随军家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纳入困难人员管理体系,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接收安置任务顺利完成。军警民共建“六个一”工程品牌建设,“结对关爱”全方位帮扶,使困难群众广为受益,连续2次荣获省“双拥模范区”称号。建立完善社会组织基础数据库和档案,对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对社区社会组织实行登记和备案双轨制。截至 2010年12月底,发展培育涉及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的社会组织360家,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组织建设新格局。婚姻登记便民服务日、弹性工作制创新推出,规范化管理和人性化服务积极推进,全区婚姻登记合格率100%。殡葬火化率100%。
(七)社会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成效显著。率先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推行ISO质量管理体系,被评为“2009年中国就业十件大事及地方就业创新事件”之一。创建广东省第一家技能培训创业园区,成为珠三角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典范。街道再就业基地全面建立,促进998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社保体系不断完善,覆盖面不断扩大,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辖区综合参保率达98%,参保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实现无障碍转移。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目前全区定点医疗机构达127家,定点零售药店达161家,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人口计生事业稳步发展,稳定低生育标准状态,出生素质明显提高,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最低水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权益保障明显改善,初步形成以人口问题统筹经济、环境、社会、文化的政策法规体系。
二、“十二五”民生福利发展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区位优势,坚持以民为本,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民生福利水平,调节社会利益关系,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好、更快、更均衡地施惠于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发展要求。按照《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和深圳市第五次党代会的发展要求和方略,认真贯彻实施《民政部 深圳市人民政府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和《福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总体规划》,努力推进“十二五”期间福田民生福利事业科学发展,为把福田建设成为国际化、现代化中心城区贡献力量。
(三)推进思路。以夯实民生服务设施基础保障民生,以建立完善制度型社会福利体系、社会救助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改善民生,以构建多元服务供给机制强化责任,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提升民生质量,形成新机制,打造新格局,让广大民众充分享受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成果。
(四)总体目标。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民生福利适度普惠化的总体要求,高起点加大民生福利投入,高标准完善民生服务设施,高效率提高综合服务水平,高品质提升民生幸福指数,努力把福田打造成为深圳民生领域的首善之区。
三、“十二五”民生福利发展主体项目
(一)建立制度型社会福利体系
1、健全适度普惠型老年福利制度。探索成立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大力培育社区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和专业队伍,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朝社会化、专业化发展。完善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发放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提高适时调整。完善养老服务财政补贴制度,将居家照顾服务补贴经费、服务组织工作经费、服务评估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
2、完善养老服务政策。划分“自养、助养、寄养”人群,分类实施养老政策。建立“以自养为主、助养为辅、寄养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力争到2015年,全区老年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实现“9073”目标,即90%的老年人在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支持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7%左右的老年人由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和托老服务,3%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在各层级之间互有侧重,实行无缝衔接,助推养老均衡化,实现养老服务由“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在政府主管部门、服务企业实体、服务实施群体和受益老年群众之间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形成高效的服务链条,实现“政府成本降低、企业利益增量、就业渠道拓宽、群众获益提升”的基本目标。
3、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根据民办福利机构实际承担的公共福利服务职能,采取财政和公益金资助、政府购买床位和服务等方式,鼓励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发展,促进福利投资经营主体多元化。推进民办公助、公办民营、连锁经营、管理输出等社会福利机构社会化、集约化运作方式,提高社会福利服务的投入产出效能和社会效能。分类推进机构养老服务,建立结构优化、功能多样、布局合理、长期供养和短期入住相结合的机构养老服务网络。
(二)推进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1、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对低保边缘群体经济状况监测,建立贫困预警机制,完善第二条保障线,对低保边缘群体实施分层分类专项救助,促进低保救助与项目救助、临时救助有效对接。完善教育救助制度,统一教育救助申请、受理、反馈、统计程序。完善基本医疗救助制度,健全危重病救助政策。完善住房救助制度,探索积极有效、灵活多样的救助方式,扩大救助范围。
2、构建跨部门的社会救助机制。建立跨部门的家庭收入核对机制和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救助标准随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适时调整机制。加强社会救助与再就业、社会福利、社会保险、最低工资制度的政策配套和工作衔接。完善低保对象的退出机制,鼓励救助对象就业脱贫。完善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各部门救助政策,整合各部门救助资源,建立健全“一口集中,分口到户”的社会救助机制。
3、完善优抚救助政策。完善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标准科学增长机制,科学合理地调整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标准,保证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把优抚对象的生活、医疗、住房等纳入相应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全员纳入医保、政府救助、医院优惠减免的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积极发动社会力量,探讨建立双拥优抚基金,通过多元渠道,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困难和问题。
4、实施法律援助工程。依法保障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确保为受援人提供规范、高效、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利用信息、报刊、杂志、网络和广播电视等媒介,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5、增强减灾救灾能力。完善各级救灾应急预案,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紧急调拨和配送制度。完善避险场所服务功能,建立覆盖每个社区、专业性较强、反应能力快的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创建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十二五”末,全区每年参与创建国家、省防灾减灾示范社区的单位不少于2个。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就业保障
1、建立促进就业工作的长效机制。落实各项促进就业政策,以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为重点,加大促进就业资金投入,落实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创业资助等扶持政策,逐步完善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
2、落实就业服务属地化改革。完善区就业管理服务组织体系,实现就业服务工作重心下移到基层,推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方便劳动者就近、就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建立公共就业服务绩效管理机制,规范服务操作,简化办事程序,合理布局服务场所,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3、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开展创业培训,以公共培训为主导,将创业培训前置到校园、园区,延伸到社区、企业及网络,做到院校培训、公共培训、社会培训和网上培训相结合。大力发展创业示范基地、孵化基地、培训基地、实训基地和见习基地,加快培育创业载体。按“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搞好服务,注重效果”的原则,推动社会化服务模式。
4、大力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专门台账,规范和简化认定程序,建立就业援助责任制度和动态管理、跟踪服务工作机制,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把户籍居民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下;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达90%以上;100%实现“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就业。
5、完善职业培训体系提高劳动者技能。鼓励新成长劳动力参加就业前技能培训,积极开展青年见习活动,引导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失业人员参加定点培训机构技能培训和岗位适应性培训,增强再就业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加强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建设,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开展新生劳动力就业前职业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
6、完善人才引进的政策。对高层次人才和各类急需的创新型人才的引进方面给予更为优惠政策措施,增强人才的吸引力、凝聚力,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完善柔性引进机制,把引才和引智有机结合起来,通过项目合作、创办或租赁企业,提供科技咨询服务、兼职、短期聘用、长期聘用等柔性方式引进人才智力。
7、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断提高劳动关系调处能力,构建网格化、信息化劳动监察执法,依法推进劳动仲裁工作,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保障就业、促进稳定就业、体面就业。
——社保保障
8、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逐步将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纳入养老保险,实现参保员工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顺畅转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建立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职业年金。
9、完善多层次、多形式全民医疗保险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提高医疗保险待遇,调整少儿医疗保险政策。推进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探索医疗保险向健康保险发展,落实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10、逐步扩大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范围。加大对工伤事故频发、高发和高危行业的稽核检查和工伤宣传力度,将广大外来劳务工纳入工伤保险的范围内。修订《失业保险条例》,实现与国家和省失业保险政策的衔接,逐步将非户籍企业员工纳入失业保险体系。
11、全面提升社保管理服务。按照准金融机构管理的要求和ISO9000标准化管理的模式及发展方向,积极推进社会保险业务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准金融化管理。通过业务流程的整合与优化,以市、区业务整合为契机,参照银行业务全市通存通兑的管理服务方式,实现常规性、标准性社保业务的属地化管理和跨区跨站办理,提高服务效率。
——计生保障
12、实现人口计生优质服务全面达标。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率达100%。每两年户籍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常见病普查率达85%以上。切实提高出生缺陷筛查率,将出生缺陷发生率降到最低限度。完善计生医疗资源,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到“十二五”末,把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成为集信息、宣传、培训、技术服务、社区论坛为一体的多功能的新型服务基地。街道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全部达到省、市规定的规范化建设标准。整合街道、社区资源,实行计、卫、教联手,积极开展“三优”服务项目。
13、健全奖励、扶助制度。对深圳市福田区户籍的独生子女家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按政策规定按月领取一定金额的计生奖励金,奖励兑现率95%以上。及时足额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建立完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每月由政府给予一定的特别扶助金,特别扶助金兑现率95%以上。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奖励补助制度,按政府规定标准发放奖励补助。
(四)增强民生服务设施功能
1、科学规划社区配套服务房源。充分利用城市更新计划和旧村改造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新建、补充、完善、置换等措施,将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逐步转为政府产权物业,便于统筹使用、综合服务。
2、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探讨区福利中心扩建、增容的有效途径,增加机构养老床位;筹建“老年公寓”,公办与民办相结合,“日托”和“周托”相衔接。在“旧改”项目中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福利建设规划,每个街道建立一个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日间照料中心,社区星光老年之家面积相应提升,农城化社区提升至1000-2000平方米,且融入托养老人功能,弥补机构养老不足。
3、建立区综合性职业训练基地。采取政府划拨土地或购买旧厂房改造的方式,建立福田区综合性职业训练基地,建筑面积为2万平方米以上,使之成为全区职业培训体系的龙头机构。
4、增强“大管家”服务平台效力。依托“大管家”居民生活服务平台,整合、集成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居家养老、社会慈善、劳动就业、社会工作及其他社会综合服务事务民生服务资源,增强民生服务效益,全天候为居民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5、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建立求职者的岗位信息发布系统网络和管理终端,为辖区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在家门口”直接、快捷地获得各项就业服务,为企业和求职者打造全信息化的沟通平台,实现就业岗位信息“数据集中、服务下延、全区联网、信息共享”,真正实现就业服务信息化。
(五)构建多元服务供给机制
1、优化社会组织发展政策环境。采取降低门槛、简化程序、政府扶持等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力度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特别是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使其能够承担政府转移、委托、授权的管理和服务职能,解决与民生实事息息相关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2、完善社会组织服务机制。加快建立“社会组织总会”,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增强社会组织综合协调、服务社会的能力。支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公共服务尤其是新增公共服务。建立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的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健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培育购买公共服务项目,探索项目运作财政支付机制。
3、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全面推行居委会直接选举,拓宽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渠道,建立户籍与非户籍人口共同参与居民自治、居委会与业委会共同组织开展活动机制,推动民意听证会、民情恳谈会、民事协调会、民主评议会“四会制度”有效落实。
4、营造和谐社区环境。以创建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为载体,促进示范创建活动向街道、社区延伸,提升社区人文、人居环境,增强居民群众的幸福感与归属感。“十二五”末,实现90%的社区成为市“六好”平安和谐社区,85%的社区成为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50%的社区成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5、提升社会工作专业水平。建立社工职业规范,制定社工服务项目运作评估规范、评估考核等办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工作运作管理制度体系,实现督导、见习督导、督导助理、一线社工四个梯级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合理配置,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发展,解决贫、弱、病、残、惑、心智失常等困难群体的困难问题。
6、拓展社工服务领域和内容。扩大社会工作覆盖范围,在社会保障、人口计生、医疗卫生、文体教育、社区发展、民间组织、家庭生活、残障康复、老年服务、青少年服务、妇女儿童服务等多领域广泛开展专业社工服务。推行社会工作者引导开展志愿服务的模式,以社工带领义工,义工协助社工,促进志愿服务和专业服务同步发展,“十二五”末,基本实现全区社工服务项目化。
7、积极发展慈善事业。创新慈善组织形式,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规模较大、影响力强、公信度高、具有示范和辐射作用的慈善机构,发挥慈善组织在实施慈善救助、挖掘慈善资源、培育慈善意识以及联系捐助者和受助者的作用。创新慈善项目运作,实现社会慈善在民生领域的有效供给。建立冠名基金的培育扶持制度,降低设立冠名基金的门槛,鼓励设立冠名基金,力争“十二五”末成立3家冠名基金。在街道设立慈善分会,在社区设立慈善捐赠点,形成运作市场化、管理规范化的经常性慈善捐赠网络。
四、“十二五”民生福利发展保障措施
(一)加强联动协调。积极做好本专项规划与区总体规划的相互衔接、统筹协调工作,以总体规划为指导,正确处理宏观与微观、总规划与子规划的关系,加强上下协调、左右联动、良性互动,保证在特定领域强化落实、体现成效。区各相关部门根据本规划,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子规划,制定具体可行的年度计划与实施方案,逐年推进,确保实效。
(二)把握规划原则。一是前瞻性与现实基础相结合原则。以福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存量为基础,量力而行,充分考虑区内社会经济发展的增量和结构,未雨绸缪。二是系统性与重点项目相结合原则。以大局观点、全盘意识,不局限于小集体、小部门,合理安排项目和资金,突出重点,让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让民生工作真正惠及更广大的居民。三是指导性与实践操作相结合原则。以规划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完善操作流程。
(三)科学筹措资金。坚持政府主导,扩大社会参与,辅以市场手段,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民生福利事业资金筹措机制。提高民生福利事业经费支出在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优先安排,重点保障。以优惠支持政策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民生福利服务领域,以购买服务方式吸纳优质实体共建民生福利事业。
(四)强化绩效考核。建立项目和资金整合机制,有效解决目前一些民生事业中存在的职能交叉、多头立项、重复建设等问题。在确定项目、范围、标准时,注重不同区域、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利益均衡,统筹民生规划项目与其他民生事业的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将各单位实施民生规划项目的情况及效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开展项目绩效考评,强化规划效能。
(五)保证信息公开。依托福田区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推进社区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民生福利发展规划软件平台,将连通区、街道、社区三级电子政务系统,促进民生发展决策科学化、管理规范化、服务网络化、手段现代化,实现民生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共用,为全区居民提供高效优质服务,推动民生福利发展信息有效公开。
附件:1.福田区2011-2015年民生福利发展指标体系表
2.福田区2011-2015年民生福利建设重大项目表
二○一○年十月
附件1:
福田区2011-2015年民生福利发展指标体系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5年 预计目标值 |
1 | 成立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 个 | 1 |
2 | 成立社会化福利机构 | 家 | 5 |
3 | 每个街道建立老人日间照料中心 | 平米 | 1000 |
4 | 每千名老人(生活在深圳)拥有养老机构床位数 | 张 | 30 |
5 | 创建国家、省防灾减灾示范社区 | 个 | 10 |
6 | 民生福利支出占预算支出比重 | % | 70%以上 |
7 | 户籍居民登记失业率 | % | 3%以下 |
8 |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 | % | 90%以上 |
9 | “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就业 | % | 100% |
10 | 创建充分就业社区 | % | 100% |
11 | 城镇户籍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 | % | 95%以上 |
| 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 | % | 80% |
| 常住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 | 95% |
| 工伤保险参保率 | % | 97% |
12 | 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率 | % | 100% |
13 | 户籍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常见病普查率 | % | 85%以上 |
14 | 户籍独生子女家庭(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计生奖励金兑现率 | % | 95%以上 |
15 | 户籍人口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金兑现率 | % | 95%以上 |
16 | 农城化社区星光老年之家 | 平米 | 1000 |
17 | 城市社区星光老年之家 | 平米 | 400 |
18 | 建立区综合性职业训练基地 | 平米 | 20000 |
19 | “大管家”居民生活服务平台服务项目 | 项 | 60 |
20 | 创建平安和谐社区 | 国家级% | 50 |
省级% | 85 | ||
市级% | 90 | ||
21 | 社会工作者(或社工服务项目) | 个(项目) | 800(或社工服务项目化) |
22 | 社会慈善冠名基金 | 个 | 3 |
附件2:
福田区2011-2015年民生福利建设重大项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1 | 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就业通”信息网络 | 建立更方便求职者的岗位信息发布系统网络和管理终端,方便辖区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在家门口”直接、快捷地获得各项就业服务,为企业和求职者打造全信息化的沟通平台,实现就业岗位信息“数据集中、服务下延、全区联网、信息共享”,真正实现就业服务信息化。 |
2 | 建立福田区综合性职业训练基地 | 采取政府划拨土地或购买旧厂房改造的途径,建立福田区综合性职业训练基地,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规划培训中、高级技能人才总量每年1.5万人次。职业训练基地将建成我区职业培训体系的龙头机构,引导、带动我区公共、民办机构和企业,适应产业机构调整需求开展面对全社会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
3 | 加快养老服务设施 建设 | 筹建“老年公寓”,公办与民办相结合,“日托”和“周托”相衔接。在“旧改”项目中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福利建设规划,每个街道建立一个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日间照料中心,社区星光老年之家面积相应提升,农城化社区提升至1000-2000平方米,且融入托养老人功能,弥补机构养老不足。 |
4 | 完善社区办公服务 设施 | 在“旧改”项目中,通过新建、置换、补充、完善等措施,逐步将非政府自有产权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转变为政府自有产权物业,至“十二五”末,政府自有产权物业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要超过50%,使基层基础设施更加便民、利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