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民政局对区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0160046号的回复意见
信息提供日期 : 2016-10-14 00:00来源 : 区民政局
王坚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区社区服务中心运营问题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民政工作一直以来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提案中建议将社区服务中心与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打造成社区综合服务平台,解决中心城区社区服务场地有限、资源交叉等问题,对推进我区社区服务综合协调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对此,我们作了专题研究,也向区政协作了专题汇报。现就您的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回复如下:
首先,向您汇报一下近几年我们所做的一些努力:
一是加快平台建设。按照《深圳市社区服务“十二五”规划》要求,社区服务中心是非行政化、跨部门的专业社会服务平台,我区已于2015年建成95家,实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同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社区党建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将社区服务中心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整合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已包括党群等服务内容,并在市区组织、民政部门的努力下,实现了名称统一、标识统一和着装统一。
二是加强资源整合。按照《深圳市社区服务中心运营与评估标准》,要求每个中心的可使用面积达到400平米以上,包括社区图书室、党员活动室、星光老年之家等均可使用,实现资源共享。服务团队基本上是建立在社区党、居、站等社区工作者基础上,再充实专业人才力量和行政辅助人员(即“4+2”),同时通过“社工+义工”联动,全区已发展社区志愿者2.3万多人,协助提供服务1.5万场次,服务时长达15.2万小时。
三是推进综合服务。目前,我区已建成日照中心21家,个别场地空置率高或者消防不合格的已逐步转为其他社区服务用途。为提高场地综合使用效率,已逐步将6家条件成熟的星光老年之家整合提升为小型日照中心,益田和香岭社区的两个中心也基本实现您的企盼,其中枢纽型的益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已成功链接47家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与日照中心基本实现资源综合使用。另,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资助经费虽然只有50万元,但其可以通过政策如民生微实事、社会建设等专项资金获取更多的资助和补贴,为民提供综合服务更有底气和动力。
针对您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调研和充分论证,基于以下几个“不统一”,认为目前要全面推进尚存较大阻力:
一是招标方式不统一。按照全市、全区统一标准,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以50万元为“标的”进行公开招标,而日照中心招标不涉及财政资金,且招标时间无法一致。
二是运营资质不统一。同样是以公开招标方式产生中标供应商,但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以社会工作服务资质为主,日照中心以养老服务资质为主,有些还以PPP的形式出现。
三是补助标准不统一。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直接按市统一标准控制在50万元以内进行资助,而日照中心是按实际床位等因素进行资助。如若从50万元提高至200万元,因依据不足、现状不同,且两个中心不是一一对应,而无法“一刀切”。
四是运营标准不统一。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由市统一制定运营和评估标准,且严格要求各区不能搞重复评估,以减轻运营机构的负担。而日照中心是由区政府出台运营标准。
尽管如此,我们会按照您的意见建议,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政策研究和综合评估,尽力将一些条件比较成熟,特别是场地综合、面积较大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进行整合,并综合考虑其他社区服务设施的可整合度,逐步朝着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方向发展。
二是会同区委组织部,加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监督评估工作,力争实现标准化运营、制度化管理、效能化发展。目前,我局正在建立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服务标准化体系,也正在修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办法,争取融入您更多的宝贵意见。
三是积极向上级反馈您的意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意见建议,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民政工作。
福田区民政局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