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1】4133号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4-27 18:26来源 :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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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已受理匡永琼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福劳人仲案【2021】4133号),诉求为其他,金额合计人民币294167.58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以下仲裁文书:
1.开庭通知书。
本公告已于2022年4月27日张贴于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荔村社区振兴路39-9号华发大厦410栋2层07号铺。你可到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119号韵动家园裙楼二层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联系人:明章英,电话:0755-23611235)。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06月21日上午09时30分在仲裁2庭(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119号韵动家园裙楼二层)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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