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举报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如何获得奖励?
时间 : 2016-05-18 00:00来源 : 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举报人举报后,案件举报的情况经市人居环境委或者相关区环保部门查证属实并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涉嫌环境污染刑事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并由公安机关立案的,可以获得奖励。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一)举报人无正当理由不协助、不配合致使执法检查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
(二)举报前工业企业违法行为已被环保部门立案且举报信息对案件查处无直接贡献的。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