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环保局2009年工作总结
信息提供日期 : 2010-10-14 00:00来源 : 福田区水务局
一、主要工作
(一)创建国家生态区工作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在去年12月份创建国家生态区工作通过国家技术核查的基础上,今年我局将工作重点放在迎接国家行政验收上,制定《福田区建设国家生态区2009年工作方案》,将相关工作任务落实到区各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特别是对国家技术核查专家组提出的两点建议,与市水务部门和农林部门协调,已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完成了有关深圳河联防联治和生态风景林建设的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起草了整改报告。11月18—19日,环境保护部领导祝光耀率考核验收组对我区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组认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创建工作组织得力,特色鲜明,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各项考核指标达到了国家生态区建设要求,同意我区创建国家生态区通过考核验收。
(二)红树林修复工程进展顺利
区政府下达 2009年计划投资5000万元,全年实际完成投资约5080万元。我局在积极推进工程进度的同时,切实执行招标投标制度,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工程招标工作;严格遵守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强合同审核和管理;严格执行基建资金管理规定,加强工程变更和造价管理。目前,红树林修复工程种植A包和B包均完成初验,土建A包已完成绝大部分工程量,土建B包和河道整治及附属构筑物工程于11月份开工;河口水质净化工程于11月份完成施工招标, 12月底开工建设。
红树林科普公园项目建议书于9月上旬通过市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市发改委已批复项目建议书,我局将抓紧开展相关后续工作。
(三) 开展“三保” 服务效果明显
我局制定并实施了缩短环保审批时限等十项措施,力促保增长。如,在缩短审批时限上,对一般项目环评登记表的审批时限由规定的15天缩短为5个工作日;在简化审批程序上,对于“三同时”项目的污染物治理技术方案,除有重大创新突破的技术方案外,一般较为成熟的技术方案不再组织技术评估,从快从简审批,加快推进项目上马。全年共审批了1931个建设项目,其中饮食娱乐类1401个,工业类480个,土地开发类50个,否定申请项目431个,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389份,环评执行率100%。
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将田面设计之都、香蜜湖美食广场涉及的几十家无证无照服务企业纳入重点疏导范围,妥善处理福源大厦、民浩楼餐厅油烟扰民和凯旋门俱乐部噪声扰民等重信重访案件,力促保民生、保稳定。全年共受理群众环保信访投诉2356宗,处理率及回复率均达100%;检查企业3423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345家,行政立案处罚51家,处罚金额40万元;发放排污许可证(验收意见书)1020份(其中工业类598家,三产类422家),年检500多家,排污收费单位1044家,新开征单位180家,征收超标排污费545万元。
做好环境监测工作。全年共完成监测数据8700个,取得质控数据1105个,发出环境监测报告、报表1065份,开展监督监测402宗、委托监测248宗。区环保监测监控大楼项目获得市规划局的用地选址意见书和通过市国土局的用地预审(用地3000平方米,拟建7000平方米),编写了《2008年福田区环境质量状况综述》。
(四)污染减排工作逐步落实
市政府下达我区2009年度主要减排任务为工业削减化学需氧量(COD)1吨。我局重点敦促区有关责任部门落实城中村排水管网改造等工程,加强重点污染源排污设施监管,指导深圳开发磁记录、中粮金帝等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协助福田保税区成功创建为“深圳市生态工业园区”,建立关停企业台帐12家,初步核算削减化学需氧量(COD)约2.5吨。我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于今年5月顺利通过上级部门的验收,同时制定了污染源普查成果开发利用工作计划。
(五)环境宣传教育成果突出
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建我绿色家园”系列创建工作,全面实施 “福田区家庭绿色行动”和“福田区中小学生绿色行动周记”,巩固和深化了我区环境宣传教育成果。我局获得省委宣传部等单位授予“创建广东省绿色学校先进单位”称号,选送的3个节目在全市2009绿韵悠扬环保演出季活动汇演中获奖;创建省级绿色单位5个、市级绿色单位39个。
(六)环保队伍建设明显加强
积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深入细致,分析检查找准问题,整改落实及时到位,较好地增强了全局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提高了科学行政水平和机关服务质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抓好风险防范点,全面落实了区下达的有关任务分工。重新修订了局内部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内部运作,强化了环保对外办文窗口人员值班及管理。加强支部建设,积极开展党员活动,今年我局共发展党员1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加强工会工作,开展对口帮扶和平县礼士镇澄心村党支部活动,组织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并获区机关广播体操比赛一等奖等诸多好成绩;加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全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5件,回复率100%;加强政务信息工作,共发表篇32(次),其中市《信息快报》4篇、市《环保信息》12篇、区《福田信息》16篇,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了有益的帮助。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无证无照和超范围经营环境违法行为难以得到有效遏制。无证无照违法环境行为因极难确定其实际经营者,环保处罚就无从下手,处罚程序也几乎无法走完,即使能勉强作出处罚决定,但因没有明确的执行主体,法院往往也会不予受理,致使该类案件一直得不到有效的遏制。二是环保执法力量不足。人员编制、环保装备等与我区环保执法需求不相匹配,加之既无强制执行权,也无统一制服,环保执法遭遇尴尬,力不从心。三是环保工作齐抓共管格局有待加强。环保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机制不够健全,尚未真正形成合力,强化相关部门环保责任制考核成为当务之急。
二、明年的工作打算
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探索一条新路(低碳经济、低碳生活),推进二项工程(红树林工程、环保监测监控大楼建设),建立三项机制(环保专项资金管理机制、专家咨询评价机制、污染源动态管理机制)、创新四项手段(监管手段、行政处罚手段、宣传手段、阳光理政手段),落实五项保障(政策、机构、人员、经费、组织),实现环保工作新跨越。
(一)积极探索低碳经济发展模式
发展低碳经济是当今世界发展的潮流与方向,我国正处于起步阶段。我们必须抢抓机遇,形成具备清晰阶段目标和优先行动计划的路线图,积极探索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占领科学发展制高点。一是政策引导。以建设低碳城区为目标,成立区低碳经济委员会,研究和编制促进低碳经济建设的相关政策,引导和推动低碳经济有序发展。二是资助扶持。探索建立有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结合福田区环保专项资金的启用,建立低碳示范项目,鼓励低碳行动,促进辖区能源结构和消费模式低碳化。三是技术支撑。与国内、省内知名科研机构合作,研发碳排放计算器,建立碳足迹数据库及路线图,探索碳交易平台。
(二)大力推进两项重点工程建设
1、红树林修复工程和科普公园建设。2010年福田红树林修复示范区项目拟完成新增投资3742万元。2010年拟完成红树林修复工程种植A包和种植B包的植被养护和竣工验收工作、种植C包和土建B包及河道整治及附属构筑物工程的施工工作、河口水质净化工程土建施工任务。开展红树林科普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用地勘查等前期工作,并配合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抓紧开展公园用地清理工作。
同时,开展红树林修复工程生态效果评估工作,申报国家或省市生态建设领域的科技奖或其它奖项。拟由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研究所与香港城市大学深圳研究院(福田-城大红树林研发中心)合作完成相关评估和研究,实施周期为五年。另外,2010年计划制作红树林修复工程图文画册和纪实片。
2、区环保监测监控大楼建设。区环保监测监控大楼拟建成建筑节能示范和环保监测监管示范,已获得市规划局的用地选址意见书和通过市国土局的用地预审(用地3000平方米,选址在安托山鸣泉居附近),现正进入方案审批阶段,即将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下一步要尽快完成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报区发改局审批,获得固定资产投资立项。根据监测监控大楼的绿色环保与先进监测监管功能定位,可研报告将包涵两方面内容,即绿色建筑技术要求和监测监控实验室的功能要求。拟与深圳建筑科学研究院合作完成《绿色建筑技术需求可研报告》编制,与环保科研机构合作完成《环保监测监控的使用功能可研报告》编制。项目计划建筑面积为地上7000平方米、地下3000平方米,力争2010年完成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编制。
(三)尽快建立三项工作机制
1、建立环保专项资金管理机制。为提高排污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参照《深圳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议区政府出台福田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区财政结余的约2000万元环保专项资金(结余排污费)对污染防治项目、污染治理设施的优化升级改造项目、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项目、污染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节能降耗或低碳行动中取得减排成效项目以及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进行资金扶持。
2、建立专家咨询评价机制。建议在区政府的专家库中增加环保专家库,或由我局成立区环保专家信息库,主要由从事环保基础理论研究的学者,在生产第一线上从事污染治理工作的专家,具有环评资质的工程师,还有长期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行政管理者等组成。专家由个人专家和机构专家两部分组成,主要提供环保咨询服务等。探索建立环保行政行为专业机构咨询评价制度,引入环保专业院所、法律服务单位等专业机构对环保部门实施重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公平性、实施效果等进行事前专业评估,有效预防或减少行政风险,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不断提升环保工作公信力、执行力。
3、建立污染源动态管理机制。充分利用污染源普查成果,建立动态的、共享的污染源管理动态数据库系统和环境预警体系,提高环境管理和应急能力。该系统是一个快速、直观检索、管理、统计污染源数据的管理系统,采取电子地图与环保数据配合展示的解决方案,通过对污染源数据进行定期更新,使我们能更快、更全面地掌握我区各类污染源的数据、行业和地区分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种类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等与环境有关的基本信息,实现污染源动态管理。
(四)不断创新四项工作手段
1、创新环保监管手段。监管关口前移,加强与审批、监察、监测工作的良性互动;实施污染源分级管理制度,加大重点污染源监管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环保行业协会作用,不断规范污染治理市场。
2、创新环保行政处罚手段。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环保执法约谈制,适时对企业进行问责谈话;建立环保执法与其他职能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完善环保相关案件移送工商、街道综合执法等部门进一步处理,维护环保执法权威。
3、创新环保宣教手段。加大经费投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的内容转化为各种宣教产品,投入到社会后使之发挥宣传教育的作用,如编印中小学环保教材、开发环保动漫软件等;加强网站建设,提高环保信息透明度,扩大公众知情权。在环境宣教工作中大力引进环保NGO参与,通过其资源和影响力,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创新阳光理政手段。加强环保信息化建设,完善环保局业务一体化系统,实现污染源全生命周期管理、业务的闭环管理;对外全面扩展公共服务,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增强在线办事及反馈能力,实现与公众的全面互动,从而建成公众与环保局沟通的平台;对内通过工作流程优化再造,建设协同工作平台,实现全局工作规范化管理,推进阳光理政。
(五)全面落实五项工作保障
1、政策保障。近年来,国家环保总局升格为环保部,省环保局升格为环保厅,市环保局整合相关资源成立人居环境委,表明环保工作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作用日益凸显。建议区政府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实施特区环保新条例,落实政策环评,制定低碳奖励办法,出台福田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着力解决困扰环保事业长远发展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与新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环境保护管理格局。
2、机构保障。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统一规范环境机构名称的通知》要求,各级“环境监理”类机构更名为“环境监察”机构,县(市)级环保部门设环境监察大队。深圳市环境监理所早已更名为深圳市环境监察支队。为此,建议将区环境监理所(现有行政执法编制18名)更名为区环境监察大队,成为“名正言顺”的环保执法机构。鉴于目前环保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的实际,参照区文化、城管等执法部门的做法配备相应的环保执法助理人员。区环保监测站合并到环境监察大队,加强执法力量。
3、人员保障。我局现有行政编制(含执法编制)27名;事业编制22名,空编2名;雇员编制12名,空编3名;9名临时工聘用合同至今年12月31日期满终止,不再续签。为此,我局拟在近期招考(聘)3名公务员、3个职员、3个雇员,具体时间以区人事局安排的招考(聘)时间为准。
4、经费保障。根据明年工作任务安排,拟定明年经费预算,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2010年总预算为3215万元,其中,基建和专项费用2915万元,部门年度经费预算300万元。提请区政府确定环保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
5、组织保障。切实加强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局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大力弘扬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好作风,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为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00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