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罚不改,福田环保首作“限制生产”决定
时间 : 2015-10-22 00:00来源 : 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深圳市金联沥青厂位于福田区安托山六路,成立于1982年,为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公司直属的专业路面材料生产单位,也是我市沥青混合料主要供应基地之一,是我区重点监管的污染企业。由于设备老化严重,随着安托山片区居民小区陆续开发入伙,关于该厂废气、噪声的投诉逐渐增多。今年以来,福田区环水局已多次约谈、责令整改,并先后5次对该厂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但该厂一直“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哪里超标投资哪里,始终不愿花大力气、从源头上全面加强污染治理,信访投诉时有反复。鉴此,福田区环水局“双管齐下”进行整治:一是对该厂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在确认污染物超标排放后,10月份再次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五万元;二是根据2015年1月1日实施的新《环保法》对其作出“限制生产90天”的行政决定,这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我区首宗“限制生产”案件。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的规定,该厂应将限产整治方案报环保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完成整治后应提供监测报告以及用水、用电、产品产量等对比材料,区环水局将组织复查,若该厂仍超标排放污染物,则可责令停产整治,情节严重的,可报区政府实施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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