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7-25 00:00来源 : 福田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索引号 : /2018-4426788
- 文件类型:其他区政府文件
- 政策问答平台:点击进入
- 发 文 号:福府办函〔2018〕31号
- 信息索取号: /2018-4426788
- 责任部门:福田区政府办公室
-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8〕225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公开范围
以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为重点,对社会高度关注、公益色彩浓厚的社会公益事业决策、管理、服务、执行、结果等相关信息,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原则上一律纳入公开范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公开重点。梳理细化公开事项,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主动、全面、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同时要加强分类指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如实公开社会公益事业信息。
二、细化具体措施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我区实际和行业特点,明确提出公开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确保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扎实推进。区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权限,根据省、市的要求,分别承担国办发〔2018〕10号文所列7个重点领域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相关任务,进一步细化明确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并纳入主动公开目录清单。
(一)脱贫攻坚领域。围绕“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扶贫政策,扶贫规划,扶贫项目名称、预期目标等信息。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为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事业提供服务,方便人民群众监督。(责任单位:区经促局)
(二)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重点围绕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事项,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公开方式方法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既确保公开实效、维护底线公平,又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责任单位:区民政局会同教育局、人力资源局、住房建设局、卫生计生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
(三)教育领域。立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加大教育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紧扣利益关系直接、现实矛盾突出的事项,重点公开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开。推动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招生范围和收费等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四)基本医疗卫生领域。大力开展健康科普,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重点区域,开展专项健康科普,用现代医学知识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服务。进一步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探索利用信息公开手段加强卫生监督。(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局)
(五)环境保护领域。进一步做好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等信息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实施效果,污染源监测及减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环境保护执法监管等信息。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等工作。健全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责任单位:区环保水务局)
(六)灾害事故救援领域。准确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及时发布灾害救助需求信息,推动做好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的公开工作。(责任单位:民政局会同区应急办、卫生计生局、安监局、各街道办等有关部门)
(七)公共文化体育领域。立足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大力推进公共文化体育的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目录、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公开。公开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受捐款物管理使用等情况。(责任单位:区文化体育局会同区文体中心)
上述责任牵头单位按照本通知下发的模板(见附件),参照市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方案,立即制定本领域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方案,其他责任单位配合。及时联系信息中心完善“福田政府在线”重点领导相关栏目,更新完善相关内容,并于一个月内将本领域方案报区政府办公室备案,同时将工作方案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基层政务公开
各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社会公益事业服务基层和特定群体的特点,不断提升社会公益事业透明度,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推动共建共治共享,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要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形成符合基层实际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和规范,并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新媒体、手机短信、宣传手册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及时归集发布和精准推送社会公益事业各类信息,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同时要做好政策解读引导和舆情监测处置相关工作,确保不失声、不缺位。
四、加强考核评估
将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定期进行评估、抽查、检查,推动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所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组织开展评估。区政府将对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区有关部门每年2月底前要将本领域上一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报区政府办公室,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公布。
附件:工作方案模板
附件
工作方案模板
XX单位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描述制定方案的目的、意义和依据,结合本单位、本系统业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现状分析及思路目标
对标国办发〔2018〕10号文要求,分析本单位、本系统目前已经开展相关工作的情况、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提出推进本单位、本系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思路、目标和原则。
二、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
对照国办发〔2018〕10号文要求重点公开的7个领域信息,以及对决策、管理、服务、执行、结果等信息公开内容的具体要求,明确本单位、本系统应重点公开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并进一步细化与本单位、本系统职责权限相关的公开事项,明确每一类信息的公开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等;其他相关任务,如建设集约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推动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和慈善组织公开社会公益事业信息等。结合实际提出完成上述任务的具体要求和责任分工。
三、组织保障和监督考核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本单位、本系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以结果为导向加大考核力度,组织开展相关评估,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完善监管措施,对本系统政府部门和所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落实本方案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接受社会监督;其他相关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