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妇女发展规划和深圳市福田区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8-29 15:04来源 : 福田区人民政府 信息索引号 : /2022-10057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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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深圳市福田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深圳市福田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妇儿工委反映。
福田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7日
深圳市福田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
前 言
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入党的施政纲领,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进入新时代。
大鹏展翅,非唯一羽之力;首善福田,亦乃巾帼之功。三十年来,福田妇女听从党的召唤,以巾帼不让须眉的豪情,积极投身首善之区的各项建设事业,努力撑起幸福福田的“半边天”。一直以来,福田区委区政府将妇女事业全面融入发展大局,加强顶层设计,强化主体责任,完善政策机制,积极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有力保障妇女发展规划顺利实施,妇女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受教育质量显著提高,参与决策和管理范围更加广泛,参与经济活动的能力明显提升,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在家庭中的独特作用凸显,发展环境全面优化,多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妇女事业取得历史性新成就。
湾区潮涌,再启新程。进入新时代,福田妇女事业发展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区的目标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性别平等观念有待进一步加强,区域、群体间妇女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存在,妇女参与政治和社会治理的深度和成效有待继续提升,妇女就业创业的社会环境和政策支持尚需持续优化,促进家庭发展的政策和社会支持体系尚待创新突破,福田妇女事业发展仍然任重道远。
首善发展呼唤担当,巾帼力量再立潮头,唯有牢记使命、勇当尖兵,坚持格局制胜、创新制胜、品质制胜、实干制胜,方能走好新时代的赶考路,成就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
依照宪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妇女发展纲要规划、福田区“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参照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等国际公约和文件宗旨,结合福田妇女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妇女工作的重要指示,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党对妇女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按照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要求,牢记中心城区使命、勇当先行示范标兵,将妇女事业全面融入全区发展大局,不断完善促进性别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持续改善妇女发展环境,完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健全妇女权益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先行示范推动妇女走在时代前列。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领导妇女事业的制度机制,引导全区妇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妇女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妇女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坚持协调发展。把握新发展阶段要求,在福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门专项规划和民生实事项目中系统谋划落实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目标任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区广大妇女。
3.坚持平等发展。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营造更加平等、包容、可持续的发展环境,缩小男女两性发展差距。
4.坚持全面发展。统筹兼顾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各方面的发展利益,有效解决制约妇女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区域、群体之间妇女的均衡发展,协调推进妇女在各领域的全面发展。
5.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充分发挥妇女在粤港澳大湾区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区建设中的独特作用,促进妇女积极投身高质量发展,踊跃参与城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6.坚持示范引领。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推进,着力探索妇女事业发展新道路,全面提升妇女发展的能力。
(三)总体目标。
实施与福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区相匹配的妇女发展战略,进一步创新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进一步优化妇女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的环境,进一步提高妇女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妇女享有更优质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健康水平和健康素养持续提升。妇女整体素质能力持续提高,就业创业路径畅通,在科技创新、新兴领域等发挥更大作用。妇女更深度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管理,成效继续提升。妇女享有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全面提升。家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广泛弘扬。在更高水平上落实性别平等,妇女发展环境更为优化。法治体系更加健全,妇女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妇女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妇女在各行各业贡献巾帼力量,展现务实、创新、智慧、美丽的福田女性新形象,走在时代前列,享有出彩人生。展望2035年,性别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妇女事业发展居于国内领先水平,部分领域走在世界前列。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指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1.主要目标。
建成“卫生强区、健康城区2.0版”,实现妇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卫生健康服务,保持妇女健康的国际先进水平。
2.主要指标。
(1)*高危妊娠专案管理率达到99%以上。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6.5/10万以下,保持发达国家水平。
(2)35—45岁适龄女性宫颈癌筛查率达到70%以上,适龄女性乳腺癌筛查率逐步提高。逐步提高适龄女性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接种量。
(3)*早孕检查率达到96%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2%以上。重度地贫儿产前干预率达到80%以上。
(4)婚前医学检查率提高到65%,孕前优生检查率达到80%以上。
(5)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率达到98.5%以上,孕产妇梅毒、乙肝检测率达到98%以上,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1.8%以下。艾滋病、梅毒孕产妇感染者治疗率达到95%以上。
(6)提升妇女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妇女焦虑障碍、抑郁症患病率上升趋势减缓。
(7)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8%以上,提高妇女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比例。
(8)女性化妆用品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
(9)65岁及以上老年人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以上。
3.策略措施。
(1)构建优质高效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持续完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完善重症孕产妇救治、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体系及妇幼健康相关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加快建成区妇儿医院,力争将区妇幼保健院建成集保健、医疗、科研、教学、康复及管理工作为一体的三甲妇幼保健院,进入全国百强妇幼保健院行列。加强复合型妇幼健康人才和产科、助产等岗位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使用。促进信息技术在妇女健康领域专科医联体建设中的应用,建立健全妇女健康管理信息数据库共享机制。
(2)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水平,强化对流动孕产妇的管理服务。全面落实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制度。提高产妇及家属对无痛分娩的认识,适当推广无痛分娩。提倡科学备孕和适龄怀孕,保持适宜生育间隔,合理控制剖宫产率。
(3)提高妇女常见病防治水平。健全完善妇科疾病普查普治规范化流程和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制度,督促用人单位为女职工安排常见病筛查。提高“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扩大“两癌”筛查覆盖面,强化筛查和后续诊治服务的衔接,宫颈癌患者治疗率达到90%以上。加强HPV疫苗接种的科学宣传,并逐步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稳步推进全区适龄女性HPV疫苗免费接种工作。
(4)全面提升妇女生殖健康水平。普及生殖健康知识,增强市民性道德、性健康、性安全意识。落实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加强产后和流产后避孕节育服务。加强优生优育服务,优化免费婚前、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提高孕产妇健康服务规范化管理水平。规范不孕不育症诊疗服务。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
(5)加强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防治。全面落实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大力推进“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项目,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推进梅毒综合防控和重点性病规范化诊疗工作。加强对妇女感染者及其家庭的服务,提高随访率。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下降至13/10万活产数以下。
(6)提升妇女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在区妇幼保健机构设置妇女心理咨询门诊。高质量建设心理健康服务项目质控中心,设立安心学院(驿站),推广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完善社区妇女心理咨询和干预网络。重点关注青春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女性的心理健康,探索将孕产期抑郁症筛查与干预纳入妇幼卫生公共服务项目。推动社区配置心理健康专职服务人员,加大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培养力度,促进心理健康服务机构提供规范服务。
(7)提高妇女健康素养水平。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开展“双百工程”“健康直通车项目”“家庭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中国行”等活动,提升妇女健康素养水平。建立完善符合福田特点和实际需求的应急科普知识传播资料库,推行互联网科普,拓展新媒体传播资源,开展常态化公共卫生科普。
(8)提高妇女营养水平。面向全年龄段妇女群体开展营养健康宣传教育,持续举办各类营养健康知识讲座,推动“三减三健”和营养与食品安全等专项行动,改善妇女营养状况。为孕产妇提供规范化的营养指导服务,引导围孕期妇女加强微量营养素补充,预防和减少孕产妇缺铁性贫血。实施老年妇女营养改善行动和长者饭堂延伸行动,预防控制老年妇女低体重和贫血。定期为65岁及以上常住妇女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9)引导妇女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行动。完善社区、公园健身设施建设,推动智能健身器材进社区。制定妇女体质健康促进计划,推广适合女性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加强妇女体能测试宣传推广和项目实施,培养妇女健身组织,壮大妇女健身指导员队伍。
(10)保障女性健康卫生用品产品的质量。加强对女性用品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假冒伪劣产品,及时公开发布有关质量信息,保障妇女合法消费及健康权益。
(11)保障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的母婴安全。全面加强区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中心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健全转诊、会诊抢救网络,设置医疗急救“绿色通道”,定期组织培训及急救演练等,提高孕产妇、新生儿急危重症抢救能力。探索建立可快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妇幼健康应急反应和管理体系,在特殊情况下快速重组分娩服务供给。加强孕产妇保健体系的特殊资源储备,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物资供给,广泛宣传公共卫生事件中的母婴就医途径。
(二)妇女与教育。
1.主要目标。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教育工作中全面贯彻,率先建成现代化城区高质量教育体系,女性接受终身教育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
2.主要指标。
(1)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实现全覆盖。
(2)女童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100%,女童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
(3)女性接受职业教育的水平逐步提高。
(4)男女两性科学素质水平差距不断缩小。
(5)*长青老龄大学社区覆盖率达到100%。
3.策略措施。
(1)加强对妇女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引导妇女听党话、跟党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局。增进妇女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引领妇女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将思想价值引领贯穿于教育教学及管理全过程和校园生活各方面。加强对新经济组织、新兴产业、新媒体行业以及活跃在网络空间中的女性的积极引导。
(2)将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体现在教育工作全过程。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到教育法规政策和规划制定、执行中,落实到各级各类教育内容、教学过程中。加强对教材编制、课程设置、教学过程的性别平等评估。在教师继续教育课程设置中加入性别平等内容。全面开展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逐步推广到学前教育阶段。鼓励用人单位将性别平等理念融入员工培训。推动区委党校成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阵地。
(3)保障女童平等接受基础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全力保障基础教育学位供给,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均衡化发展,保障女童平等享有接受优质基础教育的权利。高水平推动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满足女性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需求。提升城中村学校教学质量,大力发展国际教育,鼓励民办学校多样化、高端化发展,保障女学生高水平教育供给。保障困境女童、随迁女童等平等享有接受高水平基础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健全布局合理、学段衔接、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大力发展特殊儿童学前教育,全面普及特殊女童义务教育,为特殊女童提供适合而有质量的教育。
(4)保障女性平等接受职业教育。建立适应中心城区战略定位的现代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支持华强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高职专业学院和建成国际一流职业学校,建设一流职教特色工作室,培养复合型女性技术技能人才。面向高校女毕业生、女性来福田建设者、失业女性、有再就业需求女性等重点人群,开展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
(5)提升女性科学素质和创新能力。深入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加大面向女性的科学知识教育、传播与普及力度。引导中小学女生参加各类科普活动和科技竞赛,培养科学兴趣、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女性积极参与项目设计、创新创业、科技竞赛等活动,在实践中培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鼓励科研院所招收女性科研人员和研究生,增加女性科技人才参与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的机会。探索开展针对女科技工作者的专项培养计划。
(6)支持女性终身学习。建立完善开放灵活的终身学习体系,开放教育课程、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教育资源,满足女性多样化学习需求。建立学习成果认证体系、市民个人终身学习账户和学分累计制度,探索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转换机制。搭建数字化学习平台。鼓励各街道立足居民需求和区域实际完善精品课程和特色课程,培育高品质社区教育品牌,支持华强职校社区教育内涵发展。
(7)为老年妇女提供高质量教育服务。推动区、街道、社区三级长青老龄大学标准化体系建设。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建设规范化管理机制,完善课程体系,积极开展合作办学、远程教育,加大拓展活动阵地,扩充银发人才师资库,为老年妇女提供优质的社区学习服务。
(8)加强女性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支持相关研究机构落户福田,探索建立女性学研究基地。加强跨学科研究,鼓励开展性别平等和妇女理论研究。培养具有跨学科知识基础和性别平等意识的专业人才。
(9)构建平等尊重和安全友善的校园环境。促进建立相互尊重、平等和睦的师生、同学关系,鼓励学校设置生命教育、心理健康、防欺凌、防性侵、防性骚扰等相关课程,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优化校内外治安环境,加大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力度,全面整治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完善学校预防性侵和性骚扰工作机制,健全教职工与学生的交往行为准则。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对拟招录人员品德、心理的前置考察以及性侵害违法犯罪入职查询。
(三)妇女与经济。
1.主要目标。
促进妇女就业创业,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权利和机会,鼓励支持妇女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2.主要指标。
(1)*城镇登记失业女性就业服务率达到100%。
(2)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0%。
(3)企业女职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比例保持并巩固在95%以上。
(4)保障妇女获得公平的劳动报酬,男女收入差距明显缩小。
(5)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明显降低。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不断提高。
(6)*增加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数量。
(7)*自主创业补贴政策执行率达到100%。
3.策略措施。
(1)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的法规政策,创造性别平等的就业机制和市场环境。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惩处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的性别歧视行为。发挥劳动保障法律监督作用,依法受理涉及就业性别歧视的诉讼,为遭受就业性别歧视的女性提供法律帮助。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协调监督作用,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招录(聘)和职工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方面发挥男女平等的示范引领作用。
(2)促进妇女充分就业。强化就业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衔接,促进现代服务业和新业态吸纳妇女就业。持续举办女性就业专场招聘会,促进有就业意愿的女性实现就业。完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对就业困难女性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重点关注残疾女性、困境女性就业诉求,多措并举帮助就业困难女性实现就业。加大对女性就业的培训支持,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充分发挥女性就业创业服务基地作用,深入推进女职工创新工作室建设,支持妇女参与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
(3)优化妇女就业结构。结合福田区现代产业体系的战略部署,提高妇女在科创、金融、时尚三大产业以及各类新兴高附加值产业中从业人员的比例,鼓励妇女更多地投身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工作岗位。鼓励行业、企业和产业部门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大力培育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女性劳动者。
(4)加强女性科技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科技创新巾帼计划,加强各领域多层次女性科技人才的引进和动态储备,精准培养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鼓励女性科技人才参与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项目,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创新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探索建立针对女科技工作者、女技能人才的培养计划。
(5)健全妇女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女性普惠性创业扶持政策,建立妇女创新创业导师团,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妇女创新创业云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区、街道创业孵化体系,加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对女性创业者的支持辅导。吸引港澳女性来福田创新创业,为其提供高效精准服务。深入开展妇女创新创业宣传教育,注重激励表彰,激励更多女性投身创业、致力创新。
(6)保障女性从业人员劳动权益和劳动安全。贯彻落实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将女职工劳动保护纳入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范围,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女职工经期、孕期、哺乳期的特殊保护和职业健康监督保护。保障女职工享有职业安全健康体检,加大职业病发病率监控,降低女职工职业病发生率。鼓励和引导企业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开展女职工维权月活动,提升女职工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就业群体妇女组织建设,注重吸纳新就业群体优秀女性成为妇女代表。探索新就业形态与灵活用工就业监测机制,提升新就业形态和灵活用工女性劳动者的就业质量。推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设立女职工维权仲裁庭,依法处理女职工劳动争议案件。搭建网上劳动争议解决平台,建立咨询、预防、调解、仲裁一体化的线上争议解决机制,为女职工提供劳动争议解决服务。推动企业内部协商机制建设,激活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7)支持女性“无忧生育”。探索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及奖励机制,切实减轻育龄家庭养育负担,促进优生优育。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专项督查,禁止用人单位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资、恶意调岗、解除劳动合同,推动落实生育奖励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加强女性生育后再就业培训,积极推广灵活就业和远程办公模式。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提供生育友好型办公环境,推进工作场所“爱心妈妈小屋”建设,为婴幼儿出行、哺乳等提供便利条件。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开展国企办托育机构的试点工作。加大对生育友好型企业的表彰宣传力度。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1.主要目标。
保障妇女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提升参与水平和影响力。
2.主要指标。
(1)中国共产党女党员保持合理比例。中国共产党区级党代表大会中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区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
(2)区级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员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区级政协委员和常委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3)区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逐步提高,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
(4)区级各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5)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6)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社区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40%以上。
(7)区委党校中青班等重点班次女性的参训比例达到35%左右。
3.策略措施。
(1)健全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体制机制。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意识,增强其在参政议政中的性别平等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党政工作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女性比例。开展女性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培训,提高女性政治素养和参与决策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在制定涉及男女平等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规划政策以及推动妇女参政议政时,充分听取妇联组织的意见建议。
(2)重视发展中国共产党女党员。注重从各行各业青年女性中发展党员。在各级党代表候选人酝酿过程中,充分关注表现突出的优秀妇女,确保党员代表大会中女党员代表保持合理比例。
(3)提高女性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落实人大代表选举规则和程序,在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候选人推荐、选举等环节,保障妇女享有平等权利和机会。提名推荐、协商确定政协委员建议名单时,保障提名一定比例的妇女。加强对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调研和决策能力的培训,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在制定各项规划、政策时,充分听取女党员代表、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妇女组织和妇女群众的意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引导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发展。
(4)加大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力度。将女干部培养选拔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做好女干部源头储备,将女干部培训纳入福田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优化女干部成长路径,为女干部参加教育培训、交流任职、挂职锻炼创造条件和机会,注重选拔女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领导职务。注重保持优秀年轻干部队伍中女干部的合理比例,逐步平衡女干部在不同层面、行业和部门之间的分布。保障妇女在干部录用、选拔、任(聘)用、晋升、退休等各环节不因性别受到歧视。
(5)推动妇女积极参与事业单位决策管理。培养选拔优秀女性专业技术人员进入事业单位决策管理层,重视在卫生、教育、文化等女性集中的行业提高决策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促进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的女职工代表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确保妇女在事业单位岗位晋升、职员晋级、职称评聘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和机会。
(6)推动妇女广泛参与企业决策管理。将女干部选拔配备纳入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促进优秀妇女进入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探索推动上市公司自愿将性别多样化内容纳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范畴,制定和披露“董事多元化”政策,鼓励上市公司提高女性董事比例。推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职工代表比例与企业女职工比例相适应。企业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对涉及女职工利益的问题,要充分听取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和女职工代表的意见。
(7)充分发挥妇女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加强社区党委书记、党委委员的女干部选拔工作,在两委换届工作中,通过提名确定女性候选人、女性委员专职专选、女性成员缺位增补等措施,提高居委会成员、居委会主任中的女性比例。加强对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女干部的培训,增强女干部参与基层治理的能力。促进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中的女性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妇联组织嵌入基层治理体系,带动妇女在基层治理共建共享中发挥更大作用。
(8)鼓励女性在社会组织中发挥更大作用。加大社会组织人才培养力度,鼓励支持更多女性成为社会组织成员或从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支持“四新”领域妇女组织入驻福田,加大对以女性为成员主体或以女性为主要从业人员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提供更多的资源链接渠道和更广阔的发展平台。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1.主要目标。
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妇女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2.主要指标。
(1)妇女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
(2)提高妇女参加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人数。
(3)妇女社会救助和福利待遇水平持续提高,重点向老年妇女、残疾妇女等群体倾斜。
(4)保障老年妇女享有均等可及的基本养老服务,对失能妇女的照护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5)*增加妇女之家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3.策略措施。
(1)完善惠及妇女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推动社会保险参保扩面,支持灵活就业女性参加社会保险,实现应保尽保,缩小社会保障的性别差距。加强社会保障分性别统计、信息动态监测和管理。加快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城乡居民基本保险经办服务、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失业保险经办服务等标准制定,推动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
(2)完善生育保障制度。巩固提高生育保险覆盖率,提高生育妇女享有生育保险福利的比例。提高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成效。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优化医疗保险生育报销、生育津贴发放等经办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升妇女生育保障服务效能。
(3)不断提高妇女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梳理办事流程,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力度。推动女职工和女性居民持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共同发展的三重制度保障作用,做好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妇女医疗救助。推进建立女职工医疗互助,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两癌”等重大疾病的保障作用。
(4)促进妇女享有可持续多层次养老保险。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探索推进灵活就业和新业态就业女性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参保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女职工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鼓励用人单位为包括女职工在内的全体职工缴纳企业年金。
(5)保障女性失业保险权益。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女职工特别是女性来福田建设者失业保险参保率。强化失业保险促就业防失业功能,支持女职工稳定就业。
(6)保障女性工伤保险权益。扩大妇女工伤保险覆盖面,规范新业态工伤保险发展,推进新业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督促用人单位特别是高风险行业单位依法为女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增强工伤保险预防工伤、保障生活、促进康复的功能。
(7)提高妇女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水平。健全覆盖全民、公平统一、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对特殊群体的救助政策,根据妇女的特殊需求实行差异化救助,推动“兜底型”救助向“发展型”帮扶转变。加强社会救助分性别统计,升级特殊群体救助帮扶信息共享平台,做到智能发现、主动对接、精准救助。提升残障人康复和保障服务水平,满足残疾妇女特殊需求。
(8)提供高质量的都市养老服务。构建兜底养老服务、基本养老服务、非基本养老服务充分协调发展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格局。完善街道、社区、小区、居家四级养老服务网络,以街道长者服务中心作为纽带,强化中心对社区、小区、居家各类延伸服务的指导作用。广泛布局社区长者服务站点、长者饭堂等嵌入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打造“十五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支持邻里互助性养老,优化家庭养老床位模式,加强居家适老化改造。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
(9)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加强长期护理保险与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有机衔接,满足失能人员多层次照护需求。扩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加大养老护理型人才培养力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养老服务队伍。
(10)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社会保障协同发展。加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衔接,推进交流合作。大力推进“湾区社保服务通”建设。探索提供社保和强积金跨境互认等社保服务。优化“湾区服务专窗”,为来福田创业就业的港澳籍人员提供社保精准服务。
(六)妇女与家庭建设。
1.主要目标。
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完善家庭政策和服务体系,支持妇女成为幸福安康家庭的建设者、倡导者。
2.主要指标。
(1)家庭千兆光网全覆盖。
(2)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众社会工作服务率达到100%。
(3)增加区级家教家风实践基地数量,开展家风家教主题宣传月社区覆盖率达到100%。
(4)婴幼儿家庭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到100%。
(5)社区婚姻家庭关系调解室建立率达到100%。
(6)*增加长者家庭适老化改造户数。
3.策略措施。
(1)加强家庭文明建设。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加强教育引导、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宣传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邻里团结等家庭美德,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家风、革命前辈红色家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代家风,营造平等、文明、和谐、稳定的家庭环境,引导妇女和家庭成员自觉把家庭梦融入中国梦。
(2)构建支持家庭发展的政策体系。建立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推动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完善生育支持、儿童养育教育、赡养老人、特殊家庭救助关爱等政策,提升家庭发展能力。关注延迟退休政策对女性生活的影响,人性化设计延迟退休配套政策。开展家庭政策理论研究,探索建立家庭建设专家智库,为家庭政策提供专业支持。探索促进家庭发展的政策评估机制。
(3)大力发展家庭公共服务。推动养老、托育、婚姻家庭辅导、家庭教育指导等服务普惠享有,培育家庭顾问队伍,创新家庭教育成长顾问进小区服务模式,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家庭服务,建立优质妇儿家庭服务项目库。依托社区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开展妇儿家庭公共服务活动。重点为经济困难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等提供支持,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帮扶保障力度,加强对退役军人家庭的支持和保障。积极推进照护者“喘息服务”,为长期照护老年人、孤残人员等群体的家庭成员提供喘息服务。推进千兆光网进家庭,发展数字家庭。
(4)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家庭建设工作格局。将建设好家庭、实施好家教、弘扬好家风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以及基层社会治理评价考核内容。建设一批家教家风实践基地,优化一批家教家风品牌项目,培育挖掘家庭先进典型。推动家风宣传教育服务阵地的网络化、规范化和特色化发展。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鼓励妇女带领家庭成员积极参与“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以好家风支撑起社会好风气。
(5)提升婚姻家庭辅导和调解服务水平。升级“福田鹊桥”品牌,创新开展线上线下交友活动,开设婚姻家庭在线课堂,引导青年树立正确婚恋观。开展婚姻登记、婚育健康宣教、婚姻家庭关系辅导等“一站式”服务,倡导构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推动设立社区婚姻调解机构,规范建设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建立婚姻家庭辅导长效机制。降低婚姻家庭纠纷对妇女发展的不利影响。
(6)促进男女平等分担家务。倡导夫妻共同承担照料老人、教育子女、料理家务等家庭责任,缩小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加强家政行业的规范化、信息化、职业化建设,加强对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支持,促进家务劳动社会化。鼓励建设社区家庭互助组织,支持开展家庭互助活动。
(7)促进父母共担家庭教育责任。推进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促进父母共同落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创造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和发展的家庭环境。拓展网络新媒体指导服务平台,围绕家庭保健、科学育儿、青少年健康发展、养老照护等方面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家庭成员生命健康质量、生活质量和发展质量。
(8)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成本。实施父母育儿假,督促用人单位落实探亲假、职工带薪休假、配偶陪产假等制度,鼓励用人单位实施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制度。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扩大托育服务供给。统筹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将独立占地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和场地建设纳入相关规划。拓展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供应渠道。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发挥综合效益。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将婴幼儿照护从业人员作为急需紧缺人员纳入培训规划,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和水平。
(9)提高老年妇女的家庭生活质量。支持家庭承担赡养老人责任,引导开发方便老年人居家养老的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鼓励子女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率先落实“1336”养老服务体系,全力推进“907”幸福康养惠民综合示范工程,推动小区设施无障碍改造。深入开展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试点工作。培养社区养老专业机构,让老人在家庭、社区享受高品质、专业的养老服务。依法保障老年妇女婚姻自由和家庭财产权利。
(10)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家庭工作融合发展。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家庭交流合作。搭建跨境学童妈妈交流互助平台,为跨境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服务。
(七)妇女与环境。
1.主要目标。
提升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营造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环境。
2.主要指标。
(1)妇女儿童家庭公益广告占公益广告的比例超过25%。
(2)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标准化建设与实际需求相适应。
(3)在有条件的地方增设第三卫生间。
(4)加强公共场所母婴室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扩大建设覆盖面。
(5)*提高政务类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和信息无障碍改造率。
3.策略措施。
(1)开展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宣传教育。推动各级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家庭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让性别平等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大力宣传新时代妇女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宣传优秀妇女典型和性别平等优秀案例。完善社会性别统计制度,定期监测、评估全区性别平等状况。
(2)加强文化与传媒领域性别平等评估和监管。开展对文化传媒工作者的性别平等培训,提升性别平等传播能力。加强对公共文化产品和传媒涉及性别平等内容的监测和监管,规范网络名人和公众账号传播行为,消除对妇女的偏见、歧视等内容。落实深圳市广告性别平等审视指南,消除或减少广告领域的性别歧视。
(3)保障妇女享有公共文化服务权益。构建普惠性、高质量、可持续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设计复合功能文体设施,切实保障妇女享有丰富优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持续打造面向妇女的文化活动品牌,织密公共文化服务网,提升文化活动品质,满足妇女精神文化需求。鼓励妇女积极参与城市文明建设,引导妇女在文明单位创建中爱岗敬业,争做文明职工。
(4)提高妇女媒介素养。加强妇女网络素养教育,提升妇女对媒介信息选择、判断和有效利用的能力,提高妇女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推动妇女弘扬网上正能量。引导女学生合理安全使用网络,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重点帮助老年妇女、困难妇女和残疾妇女群体掌握网络基本知识技能。鼓励与老年人密切相关的网站和APP开展适老化改造,持续扩大适老化产品供给,面向老年人开展智能应用宣教活动。
(5)提升妇女生活生态环境。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和健康监测,监测分析评估环境政策、基础设施项目等对妇女健康的影响。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加快无烟环境建设,降低公共场所及家庭中的二手烟暴露。充分发挥妇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妇女的生态文明意识,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鼓励妇女引领绿色生产生活,养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做文明城市引领者和建设者。
(6)加强妇女友好设施建设和管理。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体现性别平等,充分考虑女性的特殊需求。规范母婴室建设和管理,根据需要动态增加移动母婴室和智能母婴室,加强母婴室示范点建设,促进母婴室功能优化,提升母婴服务质量和水平。打造无障碍城区,实施“公共场所无障碍改造幸福工程”“无障碍厕所计划”,便利母婴、残障妇女、老年妇女的无障碍出行。加强符合妇女需求的卫生厕所建设,新建和改建公共厕所中女厕位与男厕位的比例不小于1.5∶1,人流量较大地区不小于2∶1。根据家庭照护需求增设第三卫生间。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中统筹考虑妇女特殊需求,重点关注孕期、哺乳期妇女及困难妇女群体,优先保障女性卫生用品、孕产妇用品和重要医用物资供给。
(7)加强妇女活动阵地建设。加快建成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推进街道和社区妇女之家全覆盖,加强规范化管理。以项目方式加大支持,增加面向妇女的专业化、精细化公益服务项目,强化对“社工+妇工+志愿者”服务队伍的指导培训,打造更多“妇女之家”示范点。
(8)促进妇女事务对外交流与合作。深化与各省市区妇联组织交流与合作,增进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妇女组织的友好往来,展现福田妇女风采,宣传福田妇女事业发展成就。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妇女组织的交流合作,探索定期举办女性论坛、交流联谊活动。促进深港妇女儿童家庭服务交流,提供文化交流、亲子教育、婚姻调适等服务。
(9)优化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妇联组织建设,将妇联工作触角延伸到小区、楼栋等妇女生活最小单位,推动辖区内已经成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建立妇女组织,采取行业统建、区域联建等方式建立妇女组织,形成“妇联网+”工作机制,吸收各领域优秀妇女代表进入妇联兼职队伍。提高妇联系统人员运用网络及新媒体开展妇女群众工作的能力。做优网上妇联,搭建线上线下互相促进与融合的妇女工作新格局。以“福田女性”等公众号、社区妇女之家、执委工作室等为主阵地,打造妇联全媒体矩阵,宣传妇女“半边天”作用。加强妇女舆情尤其是网络舆情监测,优化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
(八)妇女与法律。
1.主要目标。
完善妇女法律保护机制,提升实施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成效,有效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2.主要指标。
(1)设立1个以上家庭暴力庇护场所。*提高反家暴人身保护令采用率。
(2)提高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的刑事案件的破案率和结案率。
(3)保障遭受侵害妇女获得及时有效的司法救助。
(4)建成区妇女儿童智慧维权系统。
3.策略措施。
(1)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到法治福田建设全过程。加大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保障侵害妇女权益案件获得公平公正处理。推动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工作,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到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各环节。
(2)提升妇女法治意识和参与社会主义法治标杆城区建设的能力。深入开展民法典等专项普法活动,增强妇女法律素养,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行为习惯。完善妇女参与人民陪审制度,着力提高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的女性比例。
(3)完善反家庭暴力工作机制。加大反家暴宣传力度,营造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的良好社会氛围。健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多部门合作机制,建立社区网格化家庭暴力重点监控机制,完善家暴网格监控机制、人身安全保护令机制、家暴告诫机制、强制报告机制。形成个人求助、社区支持、群团服务、法律保护、公权力介入等协同高效的综合保护体系。加强家暴紧急庇护场所建设管理,提升庇护服务水平。加强对家暴受害妇女的心理抚慰和生活救助,强化对施暴者的教育警示、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治,开展家暴案件跟踪回访。建设维权专家库,对辖区重大、疑难的家庭暴力维权案件,提供权威分析,形成坚强的技术支撑。
(4)加大对组织、强迫、容留、介绍卖淫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网络治理,利用大数据完善违法信息过滤、举报等功能,严厉打击利用网络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犯罪活动。依法加大对强迫、引诱女童和智力、精神残疾妇女卖淫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娱乐场所、旅馆业、美容美发业等重点行业的监督管理,有效遏制卖淫嫖娼现象发生。
(5)严厉打击针对女性的性侵行为。有效控制和严厉惩处强奸、猥亵、侮辱女性特别是女童和智力、精神残疾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立案侦查制度,及时、全面、一次性收集固定证据,加强对受害妇女的隐私保护、心理疏导和干预,避免受害妇女遭受“二次伤害”。完善性侵害犯罪人员信息查询机制,落实从业禁止制度。
(6)预防和制止针对女性的性骚扰。实施深圳市防治性骚扰行为指南,预防和制止公共场所发生的性骚扰,提升女性防范和制止性骚扰的意识和能力。在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建立相关工作机制,预防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加大防治性骚扰的宣传力度。
(7)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对妇女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对妇女实施猥亵、侮辱、诽谤、性骚扰、散布谣言、侵犯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网络平台的规范管理,保护妇女个人信息安全,严厉打击采取非法网络贷款、虚假投资、咨询服务等手段骗取妇女钱财的违法犯罪行为。
(8)为妇女被害人提供综合性救助服务。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治维稳中心,建立和完善社区维权站、安心驿站、舒心驿站等维权服务阵地,力争每个社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服务场地不少于30平方米。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整合多部门资源,加快建设妇女儿童智慧维权系统,强化身体康复、心理疏导、转移就业、生活安置等综合服务,实现妇女保护关爱的全过程数字化记录、全流程信息化查办,打造智慧维权先行示范样本。
(9)在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处理中依法保障妇女的财产权益。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家庭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保障妇女依法享有夫妻互相继承遗产、子女平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保障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处理权,认定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和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离婚时,保障妇女依法获得土地、房屋、股份等权益,保障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的妇女获得补偿、生活困难妇女获得经济帮助、无过错妇女依法获得损害赔偿。
(10)为妇女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和权益保护。落实妇女申请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保障妇女享有诉讼代理和维权指导服务。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法律援助体系,提升法律援助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健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推进“馨援计划提升工程”,优化“馨援在线管理系统”。加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类社会组织和专业律师、基层法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强化“馨援计划”法援律师培训。发挥妇联组织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加强妇女维权热线建设,畅通妇女有序表达诉求的渠道。
(11)保护老年妇女合法权益。充分保障老年妇女人身安全,依法惩处虐待老人行为。加强对社会养老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反虐待老人的项目。维护老年妇女的财产权、居住权和被赡养权。为权益受侵害的老年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家庭调解、社会救助等服务。
三、重点项目
(一)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项目。不断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为妇女全生命周期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健康管理和医疗保健服务。进一步扩大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设立治未病中心,解决妇女重点健康问题,预防和减少妇女疾病发生。优化免费婚前、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水平,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重视孕产妇疾病防控,减少艾梅乙母婴传播,持续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加强母婴安全保障。稳步推进全区适龄女性HPV疫苗免费接种工作,扩大“两癌”筛查覆盖面,强化筛查和后续诊治服务的衔接,控制严重影响妇女健康的恶性疾病。完善社区妇女心理咨询和干预网络,不断提升妇女心理健康水平。制定妇女体质健康促进计划,全面提升妇女健康素养,促进妇女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二)“家庭共建,幸福共享”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项目。充分发挥社区妇女儿童之家、社区家长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作用,探索打造街道、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示范点,不断丰富家庭教育品牌项目,深入社区开展父母成长课堂、家庭教育论坛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打造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团队,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强家庭教育在线服务,开设家庭智慧云学堂,为社区家庭提供就近便捷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三)“为爱启航”婚恋家庭赋能项目。开设福田婚姻家庭“幸福吧”课堂,举办线上、线下情感讲座,加强婚恋教育和交友指导服务,引领青年构建新时代积极向上的婚恋观、家庭观。优化“福田鹊桥”交友小程序,发挥“福田鹊桥”品牌作用,拓宽单身青年交友渠道。建立婚恋家庭辅导长效机制,规范建设婚恋家庭辅导中心,开展婚恋家庭关系调解服务,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婚恋家庭美德,建设和谐美满幸福家庭。依托舒心驿站开展离婚女性心理调适服务,帮助离婚女性走出困境。
四、组织实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规划组织实施的全过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妇女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福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区中推进规划实施;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
(二)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完善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规划实施工作;区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区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结合职责,承担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工作。
(三)加强规划衔接。加强妇女规划与福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将规划实施以及妇女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实现妇女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四)完善实施规划的工作机制。区人民政府将促进妇女发展和规划实施相关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评估、专项督查体系。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按照规划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并报送区妇儿工委办公室,认真组织实施,主动履职,各尽其责。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督导检查制度、报告制度、议事协调制度、规划实施示范制度等。各成员单位每年向区妇儿工委报告规划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定期召开区妇儿工委工作会议,汇报、交流实施规划的进展情况,确保各项目标按期达标。
(五)加强妇女发展经费支持。各成员单位应将妇女发展各项经费及实施规划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根据服务妇女的数量保证投入,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加,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六)加强实施规划能力建设。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有关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纳入干部学习内容,将实施规划所需知识纳入培训计划,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培训,增强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员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和能力。加强妇女发展调查研究,为制定完善相关法规政策提供参考。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区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能力建设,促进机构职能优化高效,为更好履职尽责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为规划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七)加大实施规划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党委政府对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宣传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妇女事业发展的成就,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规划内容及规划实施的经验成效,努力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氛围。
(八)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规划实施。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和公益人士参与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等工作。鼓励妇女参与规划实施,提高妇女在参与规划实施中实现自身全面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五、监测评估
(一)加强监测评估制度建设。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终期评估。健全妇女发展状况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及相关监测制度。区统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年度监测,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向区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及时收集、分析反映妇女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区妇儿工委组织开展中期和终期评估,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向区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加强监测评估工作组织领导。区妇儿工委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由区妇儿工委及其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领导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审核监测评估报告等。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
监测组由区统计部门牵头,负责监测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监测方案和指标体系,收集、分析数据和信息,向区妇儿工委提交年度、中期和终期监测报告。监测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规划实施监测、分析、数据上报、分性别分年龄指标完善等工作。
评估组由区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向区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评估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规划实施自我评估工作,参加妇儿工委组织的评估工作。支持评估组相关部门就妇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调查、评估,结果可供中期和终期评估参考。
(三)加强分性别统计监测。规范完善性别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发挥部门作用,根据需要调整扩充统计指标,推动纳入政府和部门常规统计以及统计调查制度,加强部门分性别统计工作,推进性别统计监测制度化建设。加强统计监测队伍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鼓励支持相关部门对缺项数据开展专项统计调查。
(四)提升监测评估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监测评估工作培训和部门协作,规范监测数据收集渠道、报送方式,提高数据质量。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丰富分性别统计信息。科学设计监测评估方案和评估方法,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提升监测评估工作科学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将规划实施中的民生实事和重点项目,按程序和规定报区督查室研究提请区政府督查事项,推动重点问题的解决。
(五)有效利用监测评估成果。发挥监测评估结果服务决策的作用,定期向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监测评估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建立监测评估报告交流、反馈和发布机制。加强对监测评估结果的研判和运用,对预计完成困难、波动较大的监测指标及时预警,对评估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对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推广。运用监测评估结果指导下一阶段规划实施工作,实现规划实施的常态化监测、动态化预警、精准化干预、高质量推进。
【名词解释】
1.HPV:人类乳头瘤病毒。
2.地贫儿:患地中海贫血症的儿童。
3.“两癌”:指宫颈癌和乳腺癌。
4.艾梅乙:指艾滋病、梅毒、乙肝三种可通过母婴传播途径感染的传染性疾病。
5.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
6.STEM:指科学、技术、工程、数学四门学科。
7.“四新”领域:指新领域、新业态、新阶层、新群体。
8.喘息服务:通过提供短期托管服务或临时居家上门照料服务等,减轻长期照护老年人、孤残人员等群体的家庭成员的负担。
9.“1336”养老服务体系:搭建一个平台,凝聚政府、市场、社会三股力量,做实政府保障基本、居家社区联动、机构专业照护三种服务,做强市、区、街道、社区、小区、家庭6个层级养老服务网络。
10.“907”幸福康养惠民综合示范工程: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11.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制度。
【说明】本规划中标注“*”为福田特色指标。
深圳市福田区儿童发展规划
(2021—2030年)
前 言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当代中国少年儿童既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经历者、见证者,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是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基础。
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儿童事业和儿童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培养好少年儿童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儿童发展和儿童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新成就。福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儿童事业发展,为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的实现提供了重要保障。一直以来,区委区政府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对标民生幸福标杆,坚持从“一米高度看城市”,儿童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儿童身心健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进一步提升,保障儿童权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多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成功创建全市唯一的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区,率先建设“AI赋能教育发展示范区”,在全市率先开展儿童友好城区建设,全国首发地方标准《儿童友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南》,填补国内儿童需求视角下公共服务体系的标准空白,儿童事业实现跨越式创新发展。
含苞的花朵,离不开阳光的照耀和雨露的滋养;美好的童年,伴随着党的关怀和人民的期待。进入新时期,福田儿童发展与广大儿童及家庭的新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区域、群体发展不平衡现象需要进一步缩小,儿童优先发展的落实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儿童安全和保护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儿童心理健康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政策和社会支持体系有待创新突破,福田儿童事业发展仍然任重道远。
福田儿童事业要牢记使命,立足长远,坚持首善标准,坚持先行示范,引领全区儿童勇担使命、建功新时代,把儿童培养成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照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福田区“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参照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等国际公约和文件宗旨,结合福田儿童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党对儿童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儿童发展道路,完善最有利于儿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儿童发展环境,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等权利,全面提升儿童综合素质,牢记中心城区使命,勇当先行示范尖兵,将儿童优先发展纳入福田城区发展总体战略,以首善标准打造儿童友好示范城区,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为福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区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儿童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儿童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坚持优先保障。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在公共事业规划、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供给等所有与儿童相关的事务中,优先考虑儿童利益和需求。
3.坚持全面发展。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在儿童身心发展的全过程中保障身心健康,提高儿童综合素质,促进儿童在德智体美劳各领域实现全面发展。
4.坚持平等发展。创造公平社会环境,消除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歧视,缩小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保障所有儿童平等享有发展权利和机会。
5.坚持儿童友好。坚持“从一米高度看城市”,将儿童视角纳入城区治理决策体系,儿童友好理念成为全社会共识,儿童友好城区建设成为福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率先在全市建成儿童友好示范城区。
6.坚持鼓励儿童参与。尊重儿童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畅通儿童诉求表达渠道。
7.坚持先行示范。坚持先行示范、创新驱动,推动福田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带动引领作用。
(三)总体目标。
实施与福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区相匹配的儿童发展战略,保障儿童权利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普遍形成,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和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友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立足全球超大型城市中心城区特点,以首善标准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儿童友好示范城区,团结广大儿童工作者,做好儿童成长的引路人、儿童权益的守护人、儿童未来的筑梦人。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得到全面保障,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展望2035年,福田区率先成为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高地,位居全市、全国领先地位,达到世界发达国家发展水平。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指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1.主要目标。
高标准推进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全方位保障儿童身心健康。
2.主要指标。
(1)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2.0‰、2.5‰和3.5‰以下。
(2)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8%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5%以上。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60%以上。
(3)5岁以下儿童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流行率控制在0.5%以下。
(4)以街道为单位的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在93%以上。*高危儿管理率达到96%以上,*提高0—6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
(5)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分别控制在8%和3%以下。儿童超重、肥胖、营养不良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中小学生超重率和肥胖率年均增幅在基线基础上下降60%。
(6)5岁儿童乳牙龋齿患病率控制在70%以下,儿童六龄齿免费窝沟封闭项目全覆盖,12岁儿童龋患率控制在20%以内。
(7)儿童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5%左右,小学生近视率降至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降至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降至70%以下。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
(8)中小学体育与健康教育课程开课率达到100%,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60%以上。
(9)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和社区儿童心理服务覆盖率均达到100%。
(10)基础教育阶段学生性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8%。
(11)*中小学生生命价值观教育覆盖率达到100%。
3.策略措施。
(1)推进儿童健康领域先行示范。高标准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系统谋划建设“韧性”健康城区,打造“卫生强区、健康城区2.0版”。将儿童健康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将儿童健康主要指标纳入政府目标和责任考核。加大对儿童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财政投入,优先保障儿童健康。
(2)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儿童保健服务体系建设,以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和综合医院儿科为重点,统筹规划和配置全区儿童健康服务资源,加快建成福田区妇儿医院,大力推进儿童友好医院(社康中心)建设。推行“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模式,实现儿童健康全周期全过程智能化管理。加强儿科、产科、助产等紧缺人才培养和人才梯队建设,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达到1.12名、床位3.17张。社康中心至少配备1名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或儿科医生、2名专业从事儿童保健的医生。
(3)保障新生儿安全与健康。继续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高危新生儿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新生儿死亡评审等制度。加强新生儿规范化访视工作,新生儿访视率保持在90%以上。建立多部门联动防治出生缺陷的工作机制,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继续扩大孕产妇免费筛查项目范围,实施免费婚前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4)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扎实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推进以视力、听力、肢体、智力及孤独症等多类残疾为重点的0—6岁儿童残疾筛查,完善筛查、诊断、康复、救助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建立政府、社会、企业、家庭责任风险共担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开展适龄女生HPV疫苗免费接种,加强社区宣传,提高自愿接种率。
(5)加强儿童疾病综合防治。以早产、低出生体重、贫血、肥胖、心理行为异常、视力不良、龋齿、脊柱弯曲异常等儿童健康问题为重点,建立早期筛查、诊断、干预服务机制和监测制度。开展儿童免费近视筛查。普及中小学生免费口腔检查和免费窝沟封闭,提高龋齿填充率。对10—17岁在校中小学生全面实施脊柱侧弯免费检查,指导学生进行形体训练。加强儿童重大传染性疾病、新发传染病管理工作。
(6)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关注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加强婴幼儿科学喂养指导,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加强学龄前儿童营养改善工作,有效控制儿童营养不良发生。全面开展校园“食育工程”,加强食育教育,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内容,预防控制儿童超重和肥胖。加强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的营养健康教育和膳食指导。
(7)有效控制儿童近视。改善学校视觉环境,中小学教室照明使用护眼灯,配备可调节桌椅,增加电子屏幕的防蓝光设施。小学低年级禁止布置需使用电子产品完成的作业。各类教材教辅资料及儿童学习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确保儿童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不少于1小时,实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时间的网络游戏总量调控政策。开展预防近视主题宣教活动,教育儿童按需科学规范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强化医教协同机制,推动学生行为综合干预,鼓励家长和学生开展视力健康自主管理,儿童总体近视率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
(8)增强儿童体质。实施体育活动促进计划,督促各学校开展阳光体育活动计划,坚持眼保健操、课间操,增加课间活动和体育课。保障儿童每天至少1小时中等及以上强度的运动,掌握2项以上体育技能。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
(9)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将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全面融入中小学课程,广泛开展生命价值观教育活动,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生命观、健康观、安全观。建立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的预防、评估、干预和转介机制,健全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协同机制,加强对儿童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与早期干预。加强区青少年心理发展中心建设。推动中小学校配置心理辅导室和专职心理教师,重点关注中小学生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障碍。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普及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异常筛查,充分考虑学生隐私,长期有效追踪评估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10)提升儿童性教育和性健康服务水平。将性教育纳入基础教育体系及其质量监测体系。培养专业师资队伍,组织编写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专业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课程教材。促进学校与医疗机构密切协作,提供适宜儿童的性健康服务,保护就诊儿童隐私。
(11)支持儿童健康领域科研创新。围绕儿童重大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支持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依托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支持儿童健康科研创新跨境交流合作。
(12)完善残障儿童保健和康复服务。实施残疾人真挚关爱服务计划,完善残障儿童社会支持服务网络,加快专业服务队伍建设,为残障儿童提供各类康复服务。
(13)加强儿童中医药服务。推动区妇幼保健院打造深圳市中西医结合妇幼保健标杆医院,逐步构建覆盖医、教、研、防全生命周期的医疗保障体系。鼓励综合医院设置中医儿科,探索建设一批中医儿科特色专科,强化中医药在儿童医疗保健中的作用。推动儿童中医保健服务进社区进家庭,鼓励家庭医生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推广儿童中医药保健知识。
(14)创新开展儿童健康知识的宣教普及。构建全媒体健康知识传播机制,打造多维有效的智能化健康知识传播路径。预防、制止儿童吸烟(含电子烟)、饮酒,倡导少喝含糖饮料、少食用高糖食品。保护儿童远离毒品。
(二)儿童与安全。
1.主要目标。
完善多维立体的保护网络,创建儿童安全环境,为儿童成长保驾护航。
2.主要指标。
(1)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20年数据为基数下降20%。
(2)排查消除溺水隐患,儿童溺水死亡率持续下降。
(3)儿童食品药品用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儿童药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儿童用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100%。
(4)公共场所搜寻走失未成年人安全警报系统设置率达到100%。
(5)*儿童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达到100%。
3.策略措施。
(1)建立健全儿童伤害防控工作体系。加大儿童伤害防控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力度,提高各部门防控能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伤害防控。配合市级部门建设儿童伤害防控智慧化平台,建立多部门、多专业参与的数据共享、分析、评估、利用的工作机制。
(2)预防和减少儿童溺水伤害。加强儿童看护,确保儿童远离危险水体。隔离、消除家庭、社区、校园环境的溺水隐患,加强安全巡查,落实防控措施,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开放性水域、水上游乐场所、船只等安全管理,配置适宜儿童的应急救援装备。加强预防溺水和应急救援知识技能教育,普及儿童游泳及水上安全技能,引导儿童使用安全游泳场所。
(3)预防和减少儿童道路交通伤害。优化儿童步行、骑行空间和上学路径,提升儿童街区活动安全性。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头盔和儿童步行及骑乘非机动车反光标识。道路规划建设充分考虑儿童年龄特点,完善校园周边安全设施,利用智慧化手段进一步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罚。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对共享单车的管理,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儿童提供注册、租赁互联网自行车服务。全方位、多渠道开展福田区家庭文明交通教育实践活动,鼓励有条件的街道建设符合街区特点的儿童道路交通公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打造少年交通安全服务队,提高儿童看护人安全意识和看护能力,培养儿童养成良好交通行为习惯。
(4)加强儿童食品、药品、用品和大型游乐设施质量与安全监管。推进多部门联动,全面提升儿童食品、药品、用品和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保障水平,加大抽查检测和不合格产品处罚力度,预防和减少由此引发的儿童伤害。加强食品、药品、用品、大型游乐设施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加快安全溯源、投诉、监管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校内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推动实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达A和“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消除儿童集体用餐各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
(5)预防和控制针对儿童的暴力伤害。宣传倡导对儿童暴力零容忍理念,强化政府、社会、学校、家庭保护责任。建立防控针对儿童暴力伤害的部门合作工作机制,健全区、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平台,落实针对儿童暴力伤害的发现、报告、干预机制。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机构和人员的强制报告责任。
(6)创新校园欺凌综合防治机制。完善落实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部门合作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学生欺凌早期预警、事中处理、事后干预等工作制度,依法依规调查和处置欺凌事件。创新预防欺凌专题教育活动形式,推广校园欺凌年级排查试点。开辟由专人负责的不记名举报欺凌行为通道,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处理校园欺凌行为。建立家校沟通机制,及时向家长通报有关信息。公安机关与中小学校建立学生欺凌行为信息沟通机制。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校外学生欺凌行为的监控和处置力度。
(7)优化儿童安全校园环境。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构建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强化警校合作机制,完善安保设施,配齐配强安保人员。全面升级校园“一键式报警装置”。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强化对学校周边经营服务场所和经营活动的管理监督。
(8)优化儿童安全居家环境。消除环境危险因素,推广应用窗户护栏、窗口限位器等防护产品,减少儿童跌倒、跌落。推广使用具有儿童保护功能的家用电器,预防儿童烧烫伤。普及儿童用水用电用火用气等安全防护知识,定期开展全面排查。提升儿童看护人对农药、药物、日用化学品等的识别及保管能力,避免儿童中毒。预防婴幼儿窒息。预防儿童被动物咬伤。
(9)建设儿童安全网络环境。落实政府、企业、学校、家庭、社会保护责任,加强网络监管和治理,完善和落实网络信息监测、识别、举报、处置制度。加强对网络游戏平台的监管,对儿童使用网络游戏和平台采取防沉迷系统等有效的限制及保护措施。不得为未满16周岁儿童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实施国家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等措施。加强儿童个人信息和隐私权的保护。
(10)提高儿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制定儿童常见伤害宣传手册,将交通安全等各类安全知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教学计划。进一步提升安全教育的系统化与科学化水平,整合提升儿童安全教育基地资源,打造安全教育线上精品课程,提高儿童及其看护人针对地震、洪涝、台风、火灾、踩踏等灾害性、突发性事件的防灾避险技能,增强安全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
(11)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中加强对儿童的保护。广泛宣传儿童紧急救援知识,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提高看护人、教师等紧急救援技能。加强公共场所急救设施配备,健全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期间以及灾后恢复与重建阶段,统筹考虑儿童特殊需求,优先保障儿童食品、药品、用品供给,优先开展有针对性的救助和康复措施,将对儿童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
(12)加强儿童伤害舆情监测。健全妇女儿童突发事件及舆情引导处置工作机制,建立跨职能部门的联动机制,成立应急工作组,第一时间现场处理家庭暴力、虐童等威胁儿童安全的突发、紧急事件,及时化解处理儿童舆情事件。
(三)儿童与教育。
1.主要目标。
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建立“幼有善育”“学有优教”的教育体制,进一步提高儿童受教育水平。
2.主要指标。
(1)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100%,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85%。
(2)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
(3)提高基础教育阶段标准班额达标率。
(4)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巩固水平进一步提高。
(5)*中小学劳动教育课程普及率达到100%。
3.策略措施。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实施素质教育,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2)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按照教育优先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继续加大公共财政对基础教育的投入,优先确保各类教育经费落实到位。充分利用“智慧福田决策支持系统”,深入开展教育资源与人口规模、结构、空间分布的匹配度研究,根据未来供给需求前瞻性、精准化地规划教育设施和资源。
(3)高标准发展学前教育。全力构建以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机构类型和服务形式多样化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新体系,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高标准学前教育服务。推动联盟幼儿园协同发展,孵化一批优质学前教育品牌。打造特色园所、特色学前教育课程,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建立健全保教质量监控与评价机制,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
(4)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推进区域优质资源集群发展和共享,增加优质教育资源总量,逐步缩小校际差距。探索学位扩容新路径,统筹推进优质学位供给。高标准建设“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与“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示范区”。
(5)高质量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探索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发展新路径,落实课程教学改革,强化综合素质培养,全面推进高中选课分层走班教学,推动高中教育和大学教育相衔接。
(6)多样化发展职业教育。完善“双元”育人制度,推动职业教育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融通,推动产教深度融合。鼓励职业学校与海外顶尖专门学院开展合作交流项目,打通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贯通的机制,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全力支持华强职业技术学校建成国际一流职业学校。
(7)保障特殊儿童群体受教育权利。完善特殊教育支持体系,成立福田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持续优化特殊教育办学条件,推进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普通学校资源教室的建设,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受教育的权利。
(8)发展高品质智慧教育。打造“AI赋能教育发展示范区”,探索未来教育新生态、新模式,构建智慧校园平台、智慧学习平台和智慧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智慧教育城区。促进教育信息和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通过信息普惠促进教育资源的平衡。
(9)全方位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健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模式,整合社会资源,设立爱国主义教育、自然教育、科普教育、艺术教育、公益教育、劳动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等各类综合素养教育实践基地。严格落实国家劳动教育课程计划,推动中小学设置劳动教育必修课程,依托区青少年劳动技术教育中心,加强学生对生活实践和劳动技术的学习,培养学生热爱劳动、吃苦耐劳的品质。提高学校科学课程教育质量,鼓励小学低年级开设以实验为主的科学课。加强专兼职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确保中小学各年级足量、按时、生动开展音体美等课程。促进儿童了解儿童权利和儿童友好相关内容。
(10)加强儿童科普和科技创新教育。探索建立青少年科学素质监测评估体系。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施科普学分制,推进中小学开展STEM教育“五个一”工程,逐步实现中小学STEM课程全覆盖。大力支持中小学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联合建设创新实验室和创意实践基地,在全区建立100个“科技创新教育工坊”,激励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实践。打造一支稳定的中小学科技创新教师队伍,大力推进科技与教育协同育人。
(1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加大教育人才培养力度,全面提高教师专业素质。落实“福田英才荟”计划,引进高层次教师人才。大力推动名师工作室建设,充分发挥名师引领辐射作用。探索教师梯度建设创新机制,激活不同层次教师发展内驱力。推动教师全面掌握儿童权利和儿童友好理念,促进教师了解、掌握儿童心理学。
(12)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评价制度体系。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建立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针对不同主体、不同学段和不同类型教育特点,改善结果评价方式,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
(13)示范性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充分发挥全国家庭教育示范区的作用,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学校组织、家长参与、社会支持的家校社协同育人良好生态。逐步实现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春晖家长学校全覆盖。统筹社会教育各类场地、设施和队伍等资源,丰富校外教育内容和形式,鼓励儿童积极参与各类实践活动。规范校外培训,切实减轻学生课外培训负担。提供高质量课后延时服务,切实减轻家长接送放学和辅导作业的负担。
(14)减轻中小学生作业负担。推动学校科学编制教学计划。开展作业的有效性研究,加强作业的能力导向和思维含量,提升教师作业设计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学校作业管理的日常检查,将作业管理情况纳入学校绩效考核范围。开展学校作业管理效能监测,研制作业设计质量与数量评价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科学睡眠宣传教育,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应达到10小时、9小时、8小时。
(15)加强深港澳教育交流合作。深化跨境办学合作,探索建立粤港澳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与平台,积极开展粤港澳合作教育项目,推动深港校长论坛常态化深化发展。建设“内地—香港STEM教师研修中心”,成立国际STEM教育学者工作室,带动粤港澳大湾区STEM教育发展。
(四)儿童与福利。
1.主要目标。
完善儿童福利保障体系,持续深化儿童关爱服务,不断增进儿童福祉。
2.主要指标。
(1)提高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
(2)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覆盖率。
(3)建成1家以上的区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增加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室数量。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达到100%。
(4)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达到100%。
(5)配有专人专岗儿童主任的社区和专(兼)职儿童督导员的街道覆盖率达到100%。
(6)*增加儿童之家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3.策略措施。
(1)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制度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与儿童生存和发展需要相匹配、与社会福利制度相衔接的现代化儿童福利保障体系。构建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机制。创新儿童福利制度,落实儿童福利政策,合理提高儿童福利标准。深入开展儿童关爱服务,助力打造“全国儿童关爱服务先行示范区”。
(2)做好儿童医疗保障工作。保障儿童按规定享有多层次医疗保障。按要求落实困难儿童资助参保工作。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并推广适宜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的大病和意外伤害险产品,统筹调动慈善医疗救助力量,合力降低患儿家庭医疗费用负担。整合校园责任险与儿童意外险,提高儿童意外事故保障能力和水平。
(3)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落实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责任,建立健全监护干预配套保障机制,实现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加强收养登记事后监督,关爱被收养儿童的成长,保障被收养儿童的利益。
(4)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完善儿童残疾筛查、诊断、治疗、康复等服务,建立残疾报告和信息共享制度。探索扩大残疾儿童救助范围,通过信息化建设,提高康复补贴发放和结算的便捷程度。
(5)加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继续推进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流动儿童平等享有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健全以社区为依托、面向流动儿童家庭的管理和服务网络,促进流动儿童及其家庭的社会融入,积极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为来福田建设者加强与留守未成年子女的联系沟通提供支持。
(6)建立健全儿童保护机制。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儿童保护机制。督促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医疗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居民委员会等主体强化主动报告意识,履行困境儿童和受暴力伤害儿童强制报告义务。大力宣传12345—6未成年人保护热线,探索完善接报、评估、处置、帮扶等一体化工作流程。健全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专职队伍,扩大社区专职儿童主任覆盖面,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培训、考核、津补贴制度。
(7)聚合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保护和服务。推进形成儿童大关爱、大保护格局,继续开展“大爱福田”和“百花计划”等未成年人保护项目。通过政府委托、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孵化扶持等多种方式,培育儿童服务专业机构,提供多样化儿童关爱服务。积极引导儿童服务类专业机构面向社区、家庭和学校提供服务。
(8)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推进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规划建设,打造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等为主要功能的区级儿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10家街道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实现街道全覆盖。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服务规范,优化区级中心、街道保护工作站联动机制,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五)儿童与家庭。
1.主要目标。
完善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和家庭养育支持体系,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
2.主要指标。
(1)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立率达到100%。
(2)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家长学校建立率达到100%。
(3)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5.5个以上。
(4)*增加社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活动场次。
(5)*家庭教育社区宣传覆盖率达到100%。
3.策略措施。
(1)将立德树人落实到家庭教育各方面。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将立德树人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儿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厚植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情怀,增强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2)用好家风培养熏陶儿童。发挥父母榜样和示范作用,教育引导儿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亲子平等、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践行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风尚。广泛开展好家风宣传弘扬活动。引领儿童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杜绝浪费。
(3)培育良好亲子关系。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保障儿童休息、锻炼、闲暇和娱乐的权利,合理安排儿童的学习和生活。引导家庭建立有效的亲子沟通方式,加强亲子交流,增加陪伴时间,提高陪伴质量。指导帮助家庭调适亲子关系,缓解育儿焦虑,化解亲子矛盾。
(4)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和社区教育工作内容。探索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规范社区家长学校标准建设,开展社区家长学校示范点建设工作。利用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开设家长学校空中课堂。打造一批家庭教育活动品牌项目,成立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团队,编写配套家庭教育指导手册,为社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5)提升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健全区、街道、社区、家庭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四级网络。依托区级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开展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适宜技术培训。推进街道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建设,开展儿童早期发展监测、评估、筛查、登记和转诊服务。创新开展新“医家”科学育儿服务模式,组织儿童保健专家开展社区巡诊和驻点社康服务,创新开展入户访视的新模式。
(6)完善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政策措施和公共服务。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落实产假制度和生育津贴,实施父母育儿假。将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支持与保障作为家庭支持政策的优先领域,为特殊儿童家庭提供“喘息服务”。加快完善家政服务标准,提高家庭服务智慧化和数字化水平。鼓励用人单位实施弹性工时、居家办公等灵活的家庭友好措施。继续推进母婴室建设和管理,推广移动母婴室。在有条件的公共场所,增设儿童专用厕所厕位、第三卫生间。
(7)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普惠托育服务。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标准规范和监督管理体系。推动建设一批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社会力量建设托育托管服务设施。鼓励幼儿园(幼儿中心)开设托班,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实现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社区全覆盖。加快培养0—3岁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人才,加强对育婴师、保育员等托育从业人员的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
(六)儿童与环境。
1.主要目标。
打造儿童友好示范城区,扩大儿童友好国际交流,促进儿童优先发展。
2.主要指标。
(1)增加儿童友好实践基地(含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儿童友好公园数量。
(2)建成区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3)70%以上的街道、社区建有少儿科普活动场所。
(4)*增加社区儿童友好图书馆数量,*社区儿童议事会建立率达到100%。
3.策略措施。
(1)以先行示范标准推进儿童友好城区建设。将儿童事业纳入福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区总体布局,建设具有全球超大型城市中心城区特点和国际影响力的儿童友好示范城区。大力推进儿童友好街区、街道建设。健全儿童友好公共服务体系,打造系列品牌项目,向社会公众普及儿童友好理念。
(2)提升面向儿童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制作和传播适合儿童的精神文化产品,培育儿童文化品牌。推进实施年龄标准优先、身高标准为补充的儿童票价优待政策。大力推进儿童友好图书馆建设,推广区图书馆与街道、社区、学校图书馆的“总分馆”制,探索建设儿童流动图书馆或图书馆流通点。在社区图书室设立亲子阅读区。充分发挥福田文化馆、福田区图书馆、福田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场所的作用,为儿童提供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组织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课堂活动,深入开展少先队、共青团实践活动。
(3)加强新闻出版、文化等领域市场监管和执法。完善儿童出版物的审读、鉴定和处置机制,深化“扫黄打非”工作。着力清理校园周边非法销售出版物和涉及低俗内容的儿童文化用品、玩具。严格网络出版、文化市场管理与执法,及时整治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和存在价值导向问题的不良信息传播。加强互联网营业场所和娱乐场所执法,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强化落实互联网企业主体责任,全流程完善治理手段。规范与儿童有关的产品(服务)广告播出,加强对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广告的监管。加大对相关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的查处力度。规范和限制安排儿童参加商业性展演活动。
(4)加强儿童媒介素养教育。保障儿童利用和参与媒介的权利。提升儿童及其监护人媒介素养,加强对不同年龄阶段儿童使用网络的分类教育指导,帮助儿童掌握网络基本知识技能,养成良好用网习惯,引导儿童抵制网络不文明行为,增强信息识别和网上自我保护能力,防止沉迷网络。为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安全合理参与网络提供条件。
(5)提供优质的儿童体育锻炼环境。推广建设社区儿童体育公园,加强儿童友好体育场所建设。提倡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免费或优惠向周边学校和儿童开放。鼓励学生参加体育社团活动。加强儿童体育指导人员培训,开展儿童体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6)全域推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落实儿童友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南,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和场地适儿化改造。全域推进儿童友好城区、街道、街区、社区、城中村、中小学、幼儿园、医院、社康中心、公园、图书馆、实践基地、安全出行系统等各类儿童友好基地建设。建成景田儿童友好示范街区,打造辐射粤港澳大湾区、国内领先的妇儿活动公益新地标。
(7)积极营造无烟健康环境。建设无烟家庭、无烟学校。加强家庭和儿童青少年聚集的室内外公共场所全面无烟环境建设。全面清理烟草(含电子烟)广告和变相烟草(含电子烟)广告,学校和少年宫等周边50米范围禁止销售烟草制品和电子烟,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和电子烟。
(8)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的宜居生态环境。构建世界级山海环城公园带,打造花园式城市门户节点,塑造共生循环生态自然景观,为儿童成长打造高标准生态环境。将关爱儿童的理念全面融入城市环境治理,打造干净宜居的城市主客厅。开展面向儿童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儿童生态文明意识。
(9)保障儿童参与和表达的权利。健全儿童参与长效机制,推进区、街道、社区三级儿童议事会标准化建设,保障儿童在社会生活、社区发展、家庭事务中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将儿童视角纳入城区治理决策体系,涉及儿童的政策制定、实施和评估以及重大事项决策,听取儿童意见。引导儿童全面参与各类儿童友好空间建设项目。加强学校班委会和学生会建设,畅通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渠道。广泛开展儿童参与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10)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儿童友好事业。鼓励企业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在研发、采购、制造、营销、使用及回收等产品生命周期的每个环节考虑儿童利益。推动企业开发儿童友好产品。鼓励企业建设儿童友好基地,向儿童开放。
(11)探索儿童友好大数据智慧服务。以智慧福田和数字政府建设为契机,积极整合各领域数据资源,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造儿童友好大数据体系,全面分析儿童特殊需求,为儿童提供精准化、精细化、便利化的服务。
(12)加强儿童友好相关研究。完善儿童友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南,不断深化儿童友好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儿童友好专家库建设,深入开展儿童友好理论研究。
(13)加强促进儿童发展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探索与儿童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加强与国内外城区特别是粤港澳大湾区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区的交流合作,加强深港澳儿童联谊互动,打造儿童友好对外开放城区。研究国际国内儿童发展事业的有益经验,积极宣介促进儿童发展的“福田故事”,贡献福田智慧、彰显福田担当。
(七)儿童与法律保护。
1.主要目标。
健全儿童法律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儿童合法权益。
2.主要指标。
(1)建成区级法院少年法庭(审判团队)。
(2)建成区级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检察团队)。
(3)建立区级儿童法律援助专业团队。
(4)降低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未成年人人口数量的比重。
(5)*提高未成年人犯罪非监禁刑适用率。
3.策略措施。
(1)完善儿童权益保护网络。全面保障儿童权益,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儿童权益保护知识培训,增强儿童权益保障观念,提高执法水平。健全未成年人司法工作体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预防和依法惩治针对儿童的违法犯罪活动。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实行专门统计,建立案件信息库,掌握分析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规律,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政策。依法为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推进法律援助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整合多部门资源,实现帮教、援助、维权、执法与监督等全方位精准保护。
(2)加强儿童保护的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机制,提高儿童法治素养。扎实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法治资源教室和网络平台建设,运用多样化方式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健全法治副校长管理体制,将预防性侵害、权利教育、网络安全教育等内容纳入学校法治课程,提高儿童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提高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推动形成依法保障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引导媒体客观、审慎、适度采访和报道涉及未成年人案件。
(3)全面保障儿童的民事权益。依法保障儿童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开展涉及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工作,探索父母婚内分居期间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措施,依法保障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获得探望、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依法保障儿童和胎儿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依法保护儿童名誉、隐私和个人信息等人格权。禁止使用童工,依法保障大中专学生实习期间的合法权益,禁止对儿童的经济剥削,严格监管安排儿童参与商业活动的行为。完善支持起诉制度。对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烟酒销售、文化宣传、网络传播等领域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4)落实儿童监护制度。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确保父母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依法规范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委托他人照护未成年子女的行为,确保突发事件情况下无人照顾儿童能够及时获得临时有效监护。强化街道、社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监督责任,做好未成年人监护风险或监护侵害情况的发现、核实和报告工作。加强监护干预,及时制止和纠正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完善父母监护资格被撤销的未成年人接转、安置工作制度,探索为受到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国家监护服务。
(5)预防和依法严惩性侵害儿童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儿童预防性侵害教育,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建立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完善落实入职查询、从业禁止制度。探索建立性侵害儿童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外籍教师无犯罪证明备案制度。推行适合未成年被害人身心特点的办案程序和办案场所,合理利用“一站式”询问取证救助机制,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二次伤害”,并同步做好保护救助工作。
(6)预防和依法严惩对儿童实施家庭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反家庭暴力宣传,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及时受理、调查、立案和转处儿童遭受家庭暴力案件。充分运用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撤销监护人资格等措施,加强对施暴人的惩戒和教育。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隐私和安全,及时提供心理疏导、医疗救治和临时庇护。
(7)严厉打击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儿童个人信息和网络隐私安全保护机制,强化监管,提升保障水平。加强对网络空间涉及儿童违法犯罪的分析研究,以案释法,提高公众对儿童网络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依法严惩利用网络性引诱、性侵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网络诱骗儿童参与赌博以及敲诈勒索、实施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8)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和预防犯罪教育。落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干预制度,依法采取教育矫治措施,及时发现、制止、管教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及时制止、处理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和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严重危害他人及社会的行为。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戒与精准帮教相结合,增强教育矫治效果,预防重新犯罪。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免受歧视,依法实现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的同等权利。积极培养司法帮教专门人才,壮大专业帮教队伍,发挥司法社工和心理咨询师在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和预防犯罪中的作用。强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基础。
(9)强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探索建立全方位、多维度、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运作机制,提升区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中心建设,打造集协调、服务、宣传、研究和人才培养于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枢纽型实体及线上平台,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专业队伍,协调、整合、发展、优化各类公共服务资源和社会公益服务资源,为未成年人提供热线求助、个案咨询、线索受理等综合服务。建设区未成年人保护大数据中心,定期发布福田区未成年人保护报告,向社会公众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理念。
三、重点项目
(一)智慧教育项目。整合全区教学信息资源,全面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建成智能课堂样板,优化儿童智能化学习环境。探索开展学生个性化学习与智能评价应用示范,为学生提供精准化学习支持服务。持续开展STEM教育“五个一”工程,提升儿童信息素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适应人工智能时代的人才。
(二)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项目。完善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网络,建立区、街道两级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创建示范性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为家庭提供“家门口”育儿服务。组建区级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专业团队,对辖区社康中心儿童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进行轮训,推广应用儿童早期发展适宜技术,提升社区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水平。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方式,加强对家庭科学育儿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指导。
(三)儿童友好社区项目。对标儿童友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南,为儿童提供空间友好、服务完善、共建参与的社区环境。加强社区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为儿童提供安全、趣味、活力的活动空间;开展儿童公益服务项目,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健全儿童参与机制,充分保障儿童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权利,实现儿童友好社区全覆盖,推动儿童友好示范城区建设。
四、组织实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儿童发展道路,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规划组织实施全过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儿童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福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区中推进规划实施;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完善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区政府负责本规划实施工作;区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区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结合职责,承担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工作。
(三)加强规划衔接。在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中贯彻落实儿童优先原则,加强儿童规划与福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将规划实施以及儿童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实现儿童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四)完善实施规划的工作机制。区政府将促进儿童发展和规划实施相关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评估、专项督查体系。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按照规划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并报送区妇儿工委办公室,认真组织实施,主动履职,各尽其责。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督导检查制度、报告制度、议事协调制度、规划实施示范制度等。各成员单位每年向区妇儿工委报告规划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定期召开区妇儿工委工作会议,汇报、交流实施规划的进展情况,确保各项目标按期达标。
(五)加强儿童发展经费支持。各成员单位应将儿童发展各项经费及实施规划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根据服务儿童的数量保证投入,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适时增加,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儿童事业发展。
(六)加强实施规划能力建设。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和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儿童优先原则有关内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纳入各级干部学习内容,将实施规划所需知识纳入培训计划,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培训,增强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员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和能力。加强儿童发展调查研究,为制定完善相关法规政策提供参考。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区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能力建设,促进机构职能优化高效,为更好履职尽责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为规划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七)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和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党委政府对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宣传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儿童事业发展的成就,宣传儿童优先原则、儿童友好理念、保障儿童权益、促进儿童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规划内容和规划实施的经验成效,努力营造关爱儿童、有利于儿童发展的社会氛围。
(八)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规划实施。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和公益人士参与保障儿童权益、促进儿童发展等工作。鼓励儿童参与规划实施,提高儿童在参与规划实施中实现自身全面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五、监测评估
(一)加强监测评估制度建设。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终期评估,健全儿童发展状况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及相关监测制度。区统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年度监测,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向区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及时收集、分析反映儿童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区妇儿工委组织开展中期和终期评估,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向区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加强监测评估工作组织领导。区妇儿工委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由区妇儿工委及其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领导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审核监测评估报告等。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
监测组由区统计部门牵头,负责监测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监测方案和指标体系,收集、分析数据和信息,向区妇儿工委提交年度、中期和终期监测报告。监测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规划实施监测、分析、数据上报、分性别分年龄指标完善等工作。
评估组由区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向区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评估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规划实施自我评估工作,参加妇儿工委组织的评估工作。支持评估组相关部门就儿童保护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调查、评估,结果可供中期和终期评估参考。
(三)加强儿童发展统计监测。规范完善儿童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发挥部门作用,根据需要调整扩充儿童发展统计指标,推动纳入政府和部门常规统计以及统计调查制度,加强部门分年龄统计工作,推进儿童发展统计监测制度化建设。加强统计监测队伍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鼓励支持相关部门对缺项数据开展专项统计调查。
(四)提升监测评估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监测评估工作培训和部门协作,规范监测数据收集渠道、报送方式,提高数据质量。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丰富儿童发展和分年龄统计信息。科学设计监测评估方案和评估方法,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提升监测评估工作科学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将规划实施中的民生实事和重点项目,按程序和规定报区督查室研究提请区政府督查事项,推动重点问题的解决。
(五)有效利用监测评估成果。发挥监测评估结果服务决策的作用,定期向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监测评估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建立监测评估报告交流、反馈和发布机制。加强对监测评估结果的研判和运用,对预计完成困难、波动较大的监测指标及时预警,对评估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对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推广。运用监测评估结果指导下一阶段规划实施工作,实现规划实施的常态化监测、动态化预警、精准化干预、高质量推进。
【名词解释】
1.HPV:人类乳头瘤病毒。
2.“AI”赋能教育:即以“教育赋能”为指向,把握人工智能和未来教育发展趋势,加速区域教育从数字化、网络化向智能化跃升,探索教育信息化迈向3.0体系,促进区域智能教育整体跨越发展。
3.STEM:指科学、技术、工程、数学四门学科。
4.“双元”育人制度:由企业和学校共同担负培养人才的任务,按照企业对人才的要求组织教学和岗位培训。
【说明】本规划中标注“*”为福田特色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