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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第十一届小学生“校际杯”足球比赛暨2015-2016深圳市校园足球联赛(福田赛区小学男子甲组)

信息提供日期 : 2015-09-06 00:00来源 : 区文化体育局

  一、主办单位:福田区委宣传部(文体局)、福田区教育局 

      协办单位:福田区少年业余体育学校、深圳市朝向集团有限公司 

  二、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510-11月、20163-4月,采用双循环赛制; 

  地点:香蜜湖群众体育公园足球场。 

  三、参赛单位 

  小学男子甲组:皇岗小学、 华富小学、 梅园小学、梅山小学、 梅林小学、 园岭小学、景莲小学、彩田学校 。

  四、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资格:200391日以后,具有本校学籍的在校学生,如运动员有双重或多重学籍的,以该生是否在该学校读书作为参加比赛的标准。 

  (二)运动员年龄以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为准。 

  (三)上场队员中必须有至少1名深圳户籍队员。 

  (四)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不准佩戴饰物和眼镜。 

  (五)报名运动员的球衣号码在本年度参赛过程中不得更改,运动员的球衣号码不得出现0号。 

  (六)比赛服装的号码必须与报名表相符,不得更改、不得无号、不得重复。 

  (七)如有队伍缺席,区属各学校可报名参加,弥补同组别的空缺,区训练基地优先,同等条件下先报先得。 

  (八)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能代表福田区参加市级以上赛事的比赛,能代表而不代表福田区参赛的队员,一经发现,则取消该队当年度成绩及今后福田区举办的比赛资格。 

  (九)教练员必须是本校在职教师或学校聘请的教练员(聘请的教练员提供学校盖章的证明)。 

  五、竞赛办法 

  技术测试(测试内容、方法、计分办法见附件):技术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详见记分及决定名次办法)技术测试时间安排在第二赛季开赛前,由大会统一安排。 比赛采用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主要规定如下: 

  (一)比赛采用八人制。 

  (二)比赛时间为50分钟,分上下半场各25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 

  (三)比赛使用4号足球。 

  (四)每场比赛最多可替换7人,但替换数不可超过三次。(中场休息替换除外) 

  (五)运动员累记三张黄牌或一张红牌,停赛一场。第一赛季红黄牌不带入第二赛季,如有纪律处罚除外。 

  (六)各队至少有两套统一的、号码清晰的深浅不同的比赛服和统一的足球袜,守门员的服装须明显区别于场上其它队员和裁判员;每个队员必须固定一个号码;比赛穿皮面碎粒胶钉足球鞋,佩戴护腿板,违者不可参赛。 

  (七)如一队比赛时场上队员不足4名,则比赛终止,判对方3:0胜;如比赛终止时,比分已超过3:0,则按当时比分计算。 

  (八)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比赛无法进行,则由主办单位另择时间安排补赛如比赛中途因天气原因无法继续,已产生的比分有效,所余比赛另择时间补赛。 

  (九)弃权与罢赛 

  1、比赛时间开始后,15分钟内未到场或到场队员不足4人致使比赛无法开始,作弃权论。 

  2、并非不可抗拒原因,且未获得组委会同意,不参加赛程规定的比赛,作弃权论。 

  3、拒绝组委会决定的补赛或改期的比赛。 

  4、参赛队中断比赛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的,认定为罢赛。罢赛方视情节组委会作出取消该场比赛成绩,扣除46分直到取消全部比赛成绩等处罚,并通报批评。 

  (十)在第二赛季开赛前可调整2名运动员进行替换。 

  六、记分及决定名次的办法 

  (一)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二)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时,则依次按积分相等队之间的比赛的积分,净胜球,进球总和的多少决定名次。 

  (三)如仍相等,则抽签决定比赛名次,比赛名次占总成绩60%。 

  (四)技术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比赛成绩和技术测试成绩之和为各队总成绩及名次。如总成绩相等,以比赛成绩靠前者名次列前。 

  七、场地要求 

  (一)比赛场地:标准为长45-65米、宽30-45米,但在任何情况下长度必须大于宽度。 

  (二)球门尺寸:5m×2m(误差不超过10%)或类似尺寸,但必须保证同一场地两个球门尺寸相同。 

  (三)中圈:直径6m。

  (四)点球点位置:距底线6m。 

  (五)罚球区尺寸:距离门柱外侧10米组成的区域。 

  (六)换人区:以中线向底线丈量5米,以此点作为起点向底线再丈量5米,此区域为换人区。 

  (七)教练员指导区:本方替补席中线至底线。 

   八、奖励办法 

  (一)男子组奖前6名;参赛队均发纪念品。 

  (二)设“优秀教练员奖”。(每队最少交10本训练日记,每本最少10篇) 

  (三)获得前二名的队将代表福田参加“深港澳”足球邀请赛。 

  (四)获得前三名的队,将代表福田区参加2015-2016年度深圳市校园足球联赛资格。 

  九、纪律规定 

  为端正赛风,培养体育竞技精神,使比赛顺利进行,对比赛中发现的教练员或队员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含假学籍,即平时不在代表学校就读,为完成比赛任务临时代表该校比赛的现象)、不服从裁判、围攻谩骂裁判员及工作人员、弃权、罢赛以及对他人实施暴力行为者,视情节实行取消比赛成绩、批评教育、停赛、取消资格、通报批评等处罚。 

  十、报名报到 

   (一)报名表发送邮箱:wtjjjk@szft.gov.cn,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为“第十一届区‘校际杯’足球比赛报名表(XX学校)”,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 

   (二)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名,运动员可报15名。 

  (三)运动员在本年度内只能代表一所学校参加比赛。 

  (四)用统一的报名表格,按要求填写清楚,电脑打印并加盖公章,未注册的队员在“深圳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网”上的基本情况(带照片)打印1份并加盖学校公章、二代身份证(非深户加带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按报名表顺序复印在一张纸的正反两面上),证件照片(电子照片)109日、10日交到福民路123号区委大楼2310A室。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报名参赛。逾期不予受理,报名表一经报出,不得随意更改和补充。本次报名被视为福田区青少年足球运动员注册。比赛凭“福田区青少年足球运动员注册证”上场比赛。 

  (五)领队、教练会议于20151014日(星期三)上午9:30,在福田区委大楼2318会议室召开,并进行抽签。 

  (六)各队必须于比赛前到达赛场,比赛时间开始15分钟后仍未到场者作弃权论。 

  十一、运动员比赛期间保险由大会组委会代购。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十三、联系人:沈丽君;联系电话: 82917525。 

  附件:1.福田区小学生“校际杯”足球比赛技术测试内容 

  2.福田区小学生“校际杯”足球比赛报名表 

    

  福田区委宣传部(文体局)         福田区教育局 

    20159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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