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二年福田区少年儿童冬季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信息提供日期 : 2012-10-31 00:00来源 : 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一、主办单位:福田区委宣传部(区文化体育局)、福田区教育局
协办单位:福田区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深圳市福田区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二、竞赛日期、地点
2012年12月1-2日(星期六、日),福田体育公园
三、参赛单位
区属各中、小学校,辖区各游泳俱乐部及训练培训机构。
四、竞赛项目
(一)A组:
男、女:50米、100米(蝶、仰、蛙、自)、200米混合泳、4×50m自由泳接力
(二)B组:
男、女:50米、100米(蝶、仰、蛙、自)、200米混合泳、4×50m自由泳接力
(三)C组:
男、女:50米、100米(蝶、仰、蛙、自)、200米混合泳、4×50m自由泳接力
(四)D组:
男、女:50米、100米(蝶、仰、蛙、自)、200米混合泳、
(五)E组:
男、女:50米(蝶、仰、蛙、自)腿、50米(蝶、仰、蛙、自)
五、参加办法
1、组别、年龄
A组:1995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出生者。
B组:1998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出生者。
C组:2000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者。
D组:2002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者。
E组:2004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者。
2、参赛运动员必须是福田辖区内的在校学生并具有在校学籍表。
3、每名运动员限报两项单项比赛(不含接力)。
4、E组运动员每人须报一项配合、一项打腿。
5、运动员必须持有参赛证。否则不得参赛。
6、每队报名运动员10人下可报1名教练,11人以上可报2名教练。
六、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2、所有个人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
3、本次比赛采用一次出发,抢跳者取消该项目比赛资格。
4、根据参赛人数可以拼组拼项目比赛。
5、50米打腿项目比赛执行全国业余游泳比赛的裁判方法。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单项及接力项取前六名,不足6人队减1录取,只有2人报名不举行比赛,不设团体奖。
2、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前六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状。
八、报名、报到
1、请各参赛单位在网上登录填写打印报名表,并加盖公章,在11月12-13日(同发邮件),报名时须带二代身份证、学籍表、1张一寸彩色相片贴好在报名表二,资料不齐、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时间:11月12-13日(星期一、二)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30。
3、报名地址:福田区文体局竞技科(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办公大楼2310室)。联系电话:82918333—2325、82917525
邮箱:ftwgltj@szft.gov.cn。
4、11月19日(星期一)上午10:00在区委大楼2318室召开教练会议。
5、各队教练必须每场比赛前45分钟到赛场签到。
十、参赛经费各队自理,比赛期间各队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比赛中出现的伤害事故由参赛队负责。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另行规定、通知。
福田区委宣传部(文体局) 福田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