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信息提供日期 : 2019-01-18 14:26来源 : 区应急管理局

一、全区事故累计情况
2018年,福田区道路交通、工矿商贸、火灾等行业领域累计纳入统计的安全事故295起,死亡24人,受伤29人,直接经济损失203.22万元。同比事故起数下降30.75%,死亡人数下降22.58%,受伤人数下降42%,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01.21%。
1.道路交通。全区纳入统计的道路交通事故111起,死亡12人,受伤26人,直接经济损失13.94万元。同比事故起数下降28.38%,死亡人数下降20%,受伤人数下降40.91%,直接经济损失下降36.64%。
2.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全区纳入统计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14起,死亡12人,受伤2人。同比事故起数上升55.55%,死亡人数增加1人,受伤人数增加2人。
3.火灾。全区纳入统计的火灾事故170起,无人员死亡,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189.28万元,同比事故起数下降35.11%,死亡人数减少5人,受伤人数减少5人。
二、2018年全区安全形势及事故分析
(一)2018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
2018年全区各类安全事故起数、伤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均呈下降趋势,安全形势平稳可控,总体特点如下:
一是2018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均同比大幅下降。全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下降30.75%、死亡人数下降22.58%、受伤人数下降42%。
二是2018年事故较为集中,主要集中在第二季度。第二季度事故起数92起,占全年总量的31.19%,死亡人数12人,占全年总量的50%。死亡事故、受伤事故主要集中在道路交通和工矿商贸及其他两大领域,第二季度道路交通、装饰装修工程和零星作业事故反弹明显,特别是进入5、6月份后,死亡人数9人。针对事故反弹的势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采取一系列措施,各类事故压降取得一定成效。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形势平稳,事故起数分别占全年总量的21.02%、23.73%,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总量的20.83%、12.50%。
(二)道路交通事故分析
2018年全年,福田辖区一般程序立案事故111宗,其中死亡事故12宗,伤人事故23宗,财产损失事故76宗,共造成12人死亡,2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3.94万元,四项指标均下降,同比事故起数下降28.38%,死亡人数下降20%,受伤人数下降40.91%,直接经济损失下降36.64%。
从事故发生时间分析,事故主要集中发生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宗事故发生在工作日(其中,周一1宗,周二、周三各3宗,周五2宗),占比75.00%;3宗发生在周末(周六2宗、周日1宗),占比25.00%。时段主要集中发生在0时至4时。0时至4时5宗,占比41.67%;20时至0时4宗,占比33.33%;4时至8时1宗,占比8.33%;8时至12时1宗,占比8.33%;12时至20时1宗,占比8.33%。
从路段分析,主要发生在主干道上。9宗发生在主干道上,占比75.00%;3宗发生在一般城市道路上(2.6死亡事故、10.6死亡事故、11.4死亡事故),占比25.00%。
从死亡人员类型分析,12宗死亡事故死者中男性居多,外来人口占比大。12名死者中11名为男性,占比91.67%;11名为外来人口,占比91.67%。其中,2名为环卫、绿化工人,占比16.67%。
从交通方式分析,12宗死亡事故均涉及行人非机动车。其中,涉及行人事故6宗(2·6死亡事故、6·1死亡事故、6·6死亡事故、6·16死亡事故、8·21死亡事故、11·4死亡事故),占比50·00%;涉及非机动车事故6宗(3·13死亡事故、4·2死亡事故、6·8死亡事故、9·19死亡事故、10·6死亡事故、11·14死亡事故),占比50.00%。
(三)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分析
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形势不容乐观。2018年全区共统计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14起,死亡12人,受伤2人。同比事故起数上升55.55%,死亡人数上升9.09%,受伤人数增加2人。
从事故发生月份分析,3月份死亡2人,4月份死亡2人,5月份死亡3人,6月份死亡2人,7、8、9月份各死亡1人,第四节度形势平稳,未发生死亡事故。
从事故类型分析,高处坠落和触电事故在工矿商贸等生产经营性事故中占比较高,高坠事故死亡7人,占死亡人数的58.33%,触电事故死亡3人,占死亡人数的25%,其他死亡2人,占死亡人数的16.67%。
从所属行业分析,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死亡8人,占死亡人数的66.67%,建筑业及装饰装修工程死亡2人,其他行业死亡2人,占死亡人数的16.67%。
(四)消防火灾事故分析
消防安全形势维持稳定。今年1-12月份我区共发生火灾170起,同比下降了35.11%,无死亡人员,受伤1人。
从月份分析,火灾火警数总体平稳,5月份火警数比较多,主要为电气(电线短路、老化、电器故障)火警11起,户外(垃圾桶、灯笼、树叶冒烟)冒烟报警的7起,生活用火不慎(炒菜、干锅、煤气泄漏)火警3起,其他类火灾3起。
从火灾场所分析,住宅仍是火灾易发场所,今年住宅发生火灾77起,占火灾总数45.29%。尤其是城中村、老旧小区由于电气线路老化、电气设备老旧是造成住宅火灾高发的主要原因。
从起火原因分析,电气火灾65起,占火灾总数38.24%,生活用火不慎火灾19起,占火灾总数11.18%,自燃、外来火源16起,占火灾总数9.41%,放火、玩火7起,吸烟引起火灾6起,生产切割作业引起的火灾3起,其他54起。电气火灾仍然是火灾主要原因,主要由插排短路、电器故障、线路老化短路引起。生活用火不慎火灾是次要原因,主要由煮饭做菜、烧香拜佛等引起。
从火灾发生的具体时间分析,0-2时火灾12宗,2-4时火灾3宗,4-6时火灾7宗,6-8时火灾11宗,8-10时火灾14宗,10-12时火灾12宗,12-14时火灾17宗,14-16时火灾22宗,16-18时火灾18宗,18-20时火灾9宗,20-22时火灾22宗,22-24时火灾23宗。其中14-18时和20-24时这两个时间段是火灾高发期。
三、2019年第一季度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判
第一季度适逢中国传统春节、元宵节日期间,大部分工厂、建筑工地进入短暂的停工期,近三年事故死亡人数约占全年的20%,但受季节天气、春运、停产复工及检维修作业等因素影响,发生火灾、道路交通及工矿商贸事故风险依然较高,必须保持清醒头脑,重点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一)季节性因素导致火灾事故多发。进入冬春季节,风干物燥,各类诱发火灾的因素进一步增多,老旧住宅、商贸市场、宾馆酒店和大型娱乐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建设工程工地,因电气设备及线路老化、用火不慎和违规动火等原因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另一方面随着气温持续降低致使燃气使用率剧增,因燃气泄漏引发的火灾事故,以及因直排式、烟道式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热水器使用不当引发的一氧化碳中毒事件风险增高。
(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风险加大。春运期间,人流、车流、物流急剧增多,道路运输特别是客运更趋繁忙,自驾返乡人员剧增,来深观光旅游、休闲度假的游客也将会增加,客运车辆违规超载、司机疲劳驾驶、旅游包车违规运营、电动车违规上路载客等违规违章可能性增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风险进一步加大。
(三)春节假期前后工矿商贸事故相对高发。临近春节,制造业企业为完成订单,施工工地进度进入节前冲刺阶段,加之居民外出频繁,外出务工人员归家心切,思想上有所松懈,违规违章作业风险增加,易发生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爆燃等事故;春节节后返工期间,企业复工检修作业频繁,建设项目相继开工,新招员工陆续上岗,因岗前培训不到位,导致违规违章误操作的可能性增大,易引发事故,须引起高度关注。
(四)其他行业事故风险进一步加大。春节前后城市景观、城市绿化、垃圾清运、外墙清洗、装卸搬运广告安装以及临时性展览演出等场所搭建等作业活动增多,发生高处坠落、触电等事故的风险增大。
四、工作意见和建议
1.各部门和各街道要按照近期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事故研判分析及监测预警,强化春运安全管理,突出加强道路、消防、建筑施工、危化品、粉尘涉爆、液氨制冷、等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着力管控治理风险,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全力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2.各部门和各街道继续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楼宇、地下空间、城中村、道路交通、三小场所、房中房、危化品等重点领域的排查整治,研究制定常态化的排查机制,落实更严的常态化执法,对重点隐患和问题进行持续跟踪、强力督促整改和治理,坚决防范和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工作目标。
3.各部门和各街道要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继续保持安全生产执法的高压态势,重点加大事前监督处罚力度,着力推进分级分类监管,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借助信息化、网格化等手段,提升执法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升我市依法治安工作水平。
4.各部门和各街道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引导作用,通过电视、广播、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介,持续广泛地进行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道路交通、用火用电用气用油、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知识,督促警示企业、单位和社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