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一季度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信息提供日期 : 2017-05-10 00:00来源 : 区安监局
一、第一季度全区事故累计情况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第一季度,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4人;同比起数下降3起,死亡人数持平。其中:
1.商贸制造业,全区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2.建筑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起数上升1起,死亡人数上升1人。按细分行业分析,该两起事故均属于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事故,同比起数上升2起,死亡人数上升2人;无交通建设工程事故发生,同比起数下降1起,死亡人数下降1人。
3.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道路交通运输事故3起,死亡1人;同比起数下降2起,死亡人数下降2人。
4.其他行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上升1人。
(二)各类事故总体情况
第一季度,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和火灾等各类事故135起,死亡7人,受伤13人,直接经济损失51.94万元;同比事故起数上升27.36%,死亡人数上升40.00%,受伤人数下降7.14%,直接经济损失上升86.05%。全区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其中: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34起,死亡4人,受伤13人,直接经济损失7.64万元;事故起数同比上升54.55%,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下降8.33%,经济损失上升128.06%。
2.工矿商贸与其他(含工矿商贸、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下同)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3起,死亡3人;事故起数同比上升50%,死亡人数上升200%,受伤人数减少2人。
3.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98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44.36万元;事故起数同比上升19.51%,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持平,经济损失上升80.33%。
二、全区安全形势及事故分析
(一)1-3月份安全生产形势特点
全区1-3月份我区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但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呈现出如下特点:一是四项指标呈“三升一降”趋势:事故起数增加29起,提升幅度最多的是火灾事故同比上升16宗,拉动总数增长15.09%;其次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上升12宗,拉动总数增长11.32%;死亡人数上升幅度主要是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增加2宗,拉动总数增长40%。二是辖区纳入事故统计起数最多为火灾事故,占比72.6%;三是辖区发生伤亡事故主要集中在道路交通领域,其中死亡人数占比57.1%,受伤人数均为道路交通事故。四是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主要集中在建筑业,共发生事故2起,造成2人死亡,占全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的28.6%。
(三)安全事故分析
1.道路交通。1-3月,全区纳入统计的道路交通事故34起,事故主要原因:一是行人、非机动车安全意识不高,闯红灯,无视交通标志标线等现象时有发生。死亡人员均为行人和非机动车人员死亡负同等责任以上的有2宗(其中有1宗为7天后死亡非统计事故),负有责任的有2宗,占死亡人数的50%;伤人负同等责任以上的有1宗,占受伤人数的11%;。二是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驾驶意识不高,意识淡薄,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机动车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有9宗;三是酒后驾驶的事故有3宗,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四是地铁等大型市政工程在辖区内大范围施工,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线以及灯光照明等,特别是道路通行条件受到不同程度影响,个别路段因施工占道造成行人、非机动车通行不便,从而进入机动车道通行,造成人车混行。
2.在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方面:1-3月,全区纳入统计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3起。
3.火灾事故方面:1-3月份,共发生纳入统计的火灾事故98宗,同比事故起数上升19.51%,无人员死亡。这表明当前火灾高发趋势未得到有效遏制,火灾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进入第二季度后,气温升高、天气多变、电器使用增多诱发火灾事故的因素进一步增多。一是电气火灾多发,根据火灾原因分析:电气火灾37起,占总数33.3%;生活用火不慎15起,占总数13.5%;吸烟12起,占总数10.8%。二是住宅火灾仍占多数,从火灾场所分析:住宅火灾54起,占总数48.6%;公共聚集场所火灾17起,占总数15.3%;交通工具火灾13起,占总数11.7%。
三、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研判
第二季度历来是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集中期,受汛期来临、生产经营进入繁忙期等因素影响,各类事故防控压力比较大。
(一)“五一节”、“端午节”等假期集中在第二季度,人流物流车流密集,假期群众出行活动频繁,加上气温升高,生产经营活动更加频繁,用电量剧增,建筑施工进入黄金期和加速期,下一阶段是交通事故、建筑施工高坠、电气火灾等事故的易发、多发期,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及旅游等行业领域事故防范压力较大。
(二)5月份将进入汛期,前期将面临强对流、雷暴、大风等极端天气的考验,后期进入“龙舟水”期间,持续性降雨引发安全事故可能性增加。
四、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区各部门要严格根据省、市、区关于加强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决策部署,根据各领域、辖区和季节特点,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采取特别防护措施,以最严的标准、最严的措施、最严的要求紧抓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确保我区安全形势平稳。
(二)以开展危险边坡、地面塌陷、重点区域消防安全等15项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为抓手,深入排查,采取针对性防范,坚决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十五大专项整治行动确定成效。
(三)根据我区火灾事故情况,电气线路火灾是造成事故主要原因之一,以及住宅仍是火灾重灾区。一是消防及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强化电气线路火灾防范、“三小场所”和出租屋安全的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根据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仍然薄弱的情况,建议通过案例式和体验式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家居用气、用火安全等安全意识;三是对辖区火灾事故进行深入分析事故原因,根据事故原因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整治;四是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及时跟进事故的信息录入和报送。
(四)根据辖区交通实际、交通热难点问题、交通事故原因分析等情况,建议:一是福田交警大队要全面开展一系列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如泥头车专项整治、酒后驾驶专项整治以及摩托车和电动车专项整治等,同时进一步加大、加强夜间巡逻力度,有效降压事故。二是福田交通运输局、福田交警大队等单位要进一步加大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力度,加强标识、标牌、标线、护栏进行巡查,对损毁或设置不合理、不规范等情况,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修复和整改,及时排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五)结合我区近期建筑工地连续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和险情,建议:区住建部门一是要加强施工工地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二是要督促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要强化对边坡、深基坑、高空作业等施工防护,模板支护、脚手架搭设、塔吊和物料提升机安装使用的安全检查,严禁在强风、强暴雨、强雷电等灾害天气下冒险作业,采取防高坠、防坍塌、防触电等安全保护措施;四是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从重处罚、顶格处理的原则依法快查快处。
(六)结合第二季度安全形势研判,区环水局和各街道办等单位,要提前对本单位、本辖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要对可能受极端天气影响的重点区域、部位进行细致排查,密切关注天气动态,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权利做好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