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福田辖区消防车道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09-03-06 00:00来源 : 福田区应急管理局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福府办〔2008〕52号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福田辖区消防车道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
区有关单位:
经区领导同意,现将《关于开展福田辖区消防车道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消防车道 专项整治 方案 通知
抄 送:区有关领导
福田区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08年5月21日
(印80份)
关于开展福田辖区消防车道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目前福田辖区各小区存在消防车道严重堵塞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增强全区各小区抵御火灾事故危害的能力,确保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并按照市消防联席会议决定《关于开展全市消防车道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精神,我区从2008年5月4日至1 0月31日,由区安委会牵头,福田消防大队组织,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极积配合,在全区开展小区消防车道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以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的危害为目标,对全福田辖区的小区消防车道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依法督促小区落实消防车道堵塞整改工作,全面扭转消防车道不畅通的局面,为我区加快经济建设发展速度,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福田辖区消防车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 长:周运昌
副组长:陈慧明
成 员:区两办、宣传部、贸工局、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建设局、卫生局、城管局、安监局、物业管理中心、华管办、租赁局、圆岭办、南园办、沙头办、福田办、梅林办、华富办、香蜜湖办、莲花办、福田交警大队、口岸交警大队、福田消防大队大队长和三个消防中队中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陈慧明担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福田消防大队大队长杨庆主担任,办公室设在福田消防大队防火科。
联系人:罗伟明(科 长),联系电话:83106031,13802223543
严学锋(副科长),联系电话:83119391,13802578829
传真:83108019,电子邮箱:zhengao2005@21cn.com
三、任务分工
(一)区安委办负责此项整治工作涉及的有关部门的职能协调和安全生产法有关的综合监督工作;
(二)福田消防大队全面负责此次消防车道专项整治工作的技术业务指导,并综合监督整治整改的全过程工作及实施执法主体的任务,对经普查发现的消防车道堵塞问题及时依法予以处理,消防车道整改告知书(附件3)由消防部门发出给各有关小区;
(三)区建设局负责动员、协调辖区内各物业管理公司开展整治工作,物业管理公司对各小区的消防车道进行自查、自改情况统计登记工作,同时,要求各小区建立消防车道整治台帐;
(四)教育、卫生、物管中心等单位负责本系统单位的消防车道专项整治,按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改,逐个单位要做好统计和建立整治台帐工作;
(五)区城管局负责此项整治工作涉及的违法建筑物、临时建筑物及影响消防车登高面、广告牌、树木等其它障碍物的清理工作;
(六)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在本行政区域组织各居委会开展没有物管的小区消防车道整治工作,同时指定一名办事处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整治方案,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七)区人事、财政部门在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保障,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八)区委宣传部积极主动宣传报道此次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四、整治范围、内容、标准
(一)整治范围
l、住宅、工业、物流、商业、仓储、医院、学校等同一物业管理单位管理,相对独立的小区消防车道。
2、高层建筑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面。
(二)整治内容
1、小区车辆出入口设置收费亭、停车杆等造成消防车通道宽度不足,影响消防车通行的。
2、消防车道上停车,设置铁桩、石墩,摆放花盆等造成消防车通道宽度不足,影响消防车通行的。
3、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等占用消防车通道,影响消防车通行的。
4、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内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在地面设置减速带,进行装修、敷设管线等造成消防车道高度、宽度达不到要求,影响消防车通行的。
5、擅自改变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面位置,造成地面承重能力及坡度等达不到要求的。
6、消防车登高面一侧种植树木,设置有灯杆、棚子、架空线路、广告牌等妨碍登高操作的。
7、尽头式消防车道设置的回车场被停放车辆等占用的。
8、消防车转弯半径被占用的。
9、其它影响消防车通行及登高作业的。
(三)整治标准
按照小区消防设计总平面要求,依据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结合目前深圳市消防车辆的实际情况执行。
1、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小于4米,坡度不大于1 0%,转弯半径不小于1 2米。
2、穿过建、构筑物的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4米,净空高度不小于5米;穿过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不应设置影响消防车道通行或人员安全疏散的设施。
3、消防车登高车道的宽度不小于6米,距离建筑外墙的距离不小于6米,坡度不大于2%。
4、消防回车场不小于1 2米x1 2米(高层建筑不小于1 5米x 1 5米),供大型消防车使用的不小于1 8米x1 8米。
5、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面和消防车回车场应有明显标识,防止被占用。
6、国家有关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要求应达到的其他标准。
五、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明显改善小区消防车通行及登高操作能力,使消防车辆能够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迅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通过整治提高物业管理单位对小区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面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小区抵御火灾危害的能力。
(一)各街道办和各成员单位消防车道整治责任明确,通过整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保证整治效果。
(二)各街道办和各成员单位要将消防车道整治纳入消防年终考评内容,对于整治工作开展不力而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明显增强各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各小区消防车道堵塞整改率达100%。
六、整治时间、实施步骤和整治措施
(一)整治时间
2008年5月4日起至10月31日。
(二)实施步骤
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部署、宣传发动和自查摸底阶段(2008年5月4日至6月30日)
这一阶段,各街道办要结合消防安全工作实际,深入调查,认真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治理重点、方法和要求。召开整治工作动员大会,下发整治工作方案及各小区自查自改工作要求,消防部门负责在动员会上进行消防车道整治内容及要求的培训。各小区应将本小区消防车道设计平面图以及需整改的方案报福田消防大队,消防大队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各小区按答复进行整改。各街道要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居委会政务公开栏、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整治范围、内容、标准、措施和要求。
在此阶段,各街道应摸清小区底数和各小区消防车道状况,各小区管理单位自查自改情况,以及自查自改后仍然存在的消防车道堵塞的情况。
第二阶段:统一整治阶段(2008年7月1日至9月3 0日) 这一阶段,各街道办要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召开动员会议部署转段工作。各小区应于7月1 5日前将小区整改情况报福田消防大队。根据整治的内容和标准,各街道办组织对各小区消防车道整治工作进行逐一检查,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
第三阶段:验收总结阶段(2008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这一阶段,由区政府派出有关单位、人员会同市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人员组成抽查小组,对各街道办开展整治工作和小区消防车道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检查,抽查小组现场抽查每个街道辖区的3至5个小区的整治情况。
(三)整治措施
1、对于由于消防安全管理问题,致使消防车道及登高面被建、构筑物和小区绿化等占用,无论是历史遗留问题还是新旧形成的问题,应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2、整治中涉及违法搭建占用消防车道,不能在限期内自行拆除的,区城管部门将组织由各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合整治小组予以强制拆除。
3、对于各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不按要求开展自查自改工作,不按期落实整改的,消防监督机构将依法予以处罚。
4、对于整治中遇到的特殊问题,报由市消防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解决。
七、工作要求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整治工作,在资金、人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大力保障,以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相关职能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道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建立消防车道整治工作台帐,建立整治工作档案,对于整治中遇到的问题,积极组织相关人员研究解决。
(二) 加强宣传教育,把握舆论导向。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对存在违法行为又拒不整改的单位,适时予以曝光。通过宣传教育让群众自觉维护消防车道的畅通,监督物业管理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行为,以保证整治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三) 坚持严格执法与科学整治火灾隐患相结合的原则。各街道办要建立政府有关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经济、技术等手段,形成整治合力,对占用消防车道的问题,要逐个整治、逐一过关。同时也要本着创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原则,科学制订整改方案,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
(四) 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通过全面的整治和进一步的建章立制,做到小区消防车道有明显标识,小区消防车道管理有具体规定,物业管理单位将消防车道的检查列入日常检查内容,检查有明确程序、要求和标准。
(五) 加强信息反馈工作。6月20日至30日,各物业管理单位对小区的自查自改情况报所在辖区的街道办事处汇总,并于6月30日前建立台帐报区建设局,由区建设局将台帐汇总后于7月5日前报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从7月份开始,各街道办于每月的月底前将整治检查及整治进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书面报福田消防大队,由福田消防大队报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10月20日,各街道办报送整治工作总结,在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应通过互联网发送电子文档。
(六)各有关部门对此次消防车道专项整治工作经费统一报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附件:1、 区(街道办事处)小区消防车道整治台帐
2、 小区消防车道自查自改情况统计表
3、整改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