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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委员单位:
为加强福田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发展,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提升我区公共服务水平,推动政府职能转移,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从2014年8月起设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起步规模2000万元。
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2014年第一期资助项目申报受理工作于8月25日正式启动。本期资助项目范围主要面向深圳市各类社会组织在福田区域实施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社区便民服务、创新社会治理等社会建设领域的相关项目。具体条件为:
(一)社会性:该项目必须是由社会组织实施的,属于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社区便民服务、创新社会治理等社会建设领域的相关项目。
(二)非营利性:该项目必须是旨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或提升民生福祉的非营利性项目。
(三)创新性:该项目必须是福田区社会建设中填补空白的项目、基础薄弱亟待加强的项目、创新机制体制的项目或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项目等。
(四)效益性:该项目必须是具有良好公共效益和社会影响预期的项目。
(五)区域性:该项目必须主要在福田辖区内开展。
为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项目申报,设计策划出一批具有实效性、创新性和示范性的项目,请各委员单位根据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范围和条件,结合本部门本领域社会改革创新和服务居民的需求,动员指导相关社会组织策划公共服务和社会创新项目,并组织相关社会组织向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申报资助。2014年第一期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1日。
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相关政策和2014年第一期项目申报指南等信息均可通过“福田政府在线”、“福田·我的家”网站以及深圳社会组织总部基地(福田)微信公众账号查询。
福田区社会工作委员会
2014年8月27日
(联系人:杜晓婷,82918333-1716,15986636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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