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深圳市福田区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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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概况
为加强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提升残疾人心理服务质量,构建专业、系统、持续的残疾人社会心理服务支持体系,根据《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等相关要求,拟委托第三方开展残疾人社会心理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为45万元。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1.项目预算资金包含项目策划、执行、物料、人力成本、税金等一切事项费用。
2.承接单位应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承接单位资质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征选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3.服务指标
三、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止
(二)服务地点:在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选,报价总价作为中选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响应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响应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响应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响应人最终提出的综合单价或者总价为依据;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响应人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
6.响应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者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者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响应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报价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响应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四)付款方式:(根据合同情况商定)
3.验收:采购人在项目服务期到期后,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对供应商的服务进行逐项验收。验收结果作为服务费尾款支付的重要依据。
4.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情况商定)
5.其他:承接单位必须对该项目所涉及的相应内容、数据予以保密,项目实施过程所形成的档案资料均属采购人所有。
6.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7月20日。
7.请将以下资料于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至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82500186,地址:福田区梅林梅坳七路福康之家613室;电子版投递邮箱:Cl@szft.gov.cn。)
(1)项目报价单;
(2)单位营业执照、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相关经历说明。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福田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