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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度审核的通告

发布日期 : 2020-04-29 09:55来源 : 福田区残疾人联合会

  近日,深圳市残联向各区(新区)残联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020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以促进残疾人就业,科学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管理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单位

  据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当主动到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年审。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规定比例(深户0.5%,非深户1.5%)的应当到所在地税务部门缴纳保障金。

  二、申报时间

  2020年申报年审时间为4月30日至8月31日,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上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年审,审核确认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有关劳务派遣用人方式

  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用工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接受用工单位申报年审时需提供双方加盖公章的协议和派遣残疾职工人员名单,以及残疾职工在接受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参保证明、工资发放信息(实际工资不得低于接受用工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缓减免缴保障金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因遇到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连续两年亏损、破产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根据《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残联﹝2018﹞63号)规定,可在年审期间申请办理缓缴、减缴、免缴保障金,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的均视为无办理需求。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4月20日

  备注:审核时,用人单位须提供本单位2019年度安排残疾职工的如下资料:

  ①第二代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残疾人军人证需1-8级才能办理)

  单位在提交年度审核时请注意,残疾人的残疾人证是否在2019年1月—12月期间已到期,如已到期,请提供本人新旧残疾人证复印件。

  ②社保清单正确的版本是:深圳市社会保险历年参保缴费明细表(个人)包含2019年全年度

  ③工资表(2019年度1-12月工资表,需加盖公章/财务章)

  ④劳动合同书(包含2019年度在内)

  ⑤深圳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登记表.doc

  ⑥深圳市在职残疾人登记表.doc

  ⑦同一个单位名称下多个社保号的需全部填写在社保编号框框内。

  ⑧首次提交、申报的企业,需要提交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⑨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携带《变更(备案)通知书》并加盖公章。

  上述①、②、③、④验原件收复印件,⑤、⑥两种表格可从深圳残疾人网(www.cjr.org.cn)下载,也可到各审核点领取。

  网上申报地址: http://www.gdzwfw.gov.cn/(广东政务系统网)

  年审流程: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以单位的名义注册)——表单信息填写完整——上传、扫描所要提交的所有资料完成后——到现场(福田区上梅林梅坳七路福康之家一楼服务大厅:82886928)提交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