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深圳市福田区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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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残联向各区(新区)残联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021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以促进残疾人就业,科学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管理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单位
本区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当主动到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年审。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规定比例(深户0.5%,非深户1.5%)的应当到所在地税务部门缴纳保障金。
二、申报时间
2021年申报年审时间为3月20日至6月30日,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上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年审,审核确认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申报方式、申报资料
用人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窗口(https://www.gdzwfw.gov.cn/)申报。用人单位办理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确认手续须提供以下资料,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一)《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人职工情况申报表》及《残疾人职工登记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认可的其他相关文件。
(三)用人单位与残疾人职工依法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四)上年度用人单位按月向残疾人职工发放工资或者通过财政统发形式发放工资的有效凭证。
(五)上年度用人单位按月向残疾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的有效凭证。
四、缓减免缴保障金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因遇到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连续两年亏损、破产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根据《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残联〔2018〕63号)规定,可在年审期间申请办理缓缴、减缴、免缴保障金,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的均视为无办理需求。
*备注:
审核时,用人单位须提供本单位2020年度安排残疾职工的如下资料:
①第二代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残疾人军人证需1-8级才能办理),验原件收复印件。
单位在提交年度审核时请注意,残疾人的残疾人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如已到期,请提供本人新旧残疾人证复印件。
②社保清单正确版本:深圳市社会保险历年参保缴费明细表(个人)包含2020年全年度,需加盖公章。
③社会保险费的声明函(2020年2-12月期间,如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需提交本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④工资表(2020年度1-12月工资表,需加盖公章/财务章)。
⑤劳动合同书(包含2020年度在内),验原件收复印件。
⑥深圳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登记表(需加盖公章)。
⑦深圳市在职残疾人登记表(需加盖公章)。
⑧同一个单位名称下多个社保号的需全部填写在社保编号框框内。
⑨首次提交、申报的企业,需要提交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⑩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携带《变更(备案)通知书》并加盖公章。
网上申报地址: http://www.gdzwfw.gov.cn/(广东政务系统网)
年审流程: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以单位法人的名义注册)——表单信息填写完整——扫描上传所要提交的所有资料——待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通过后再到现场提交资料(地址:福田区上梅林梅坳七路福康之家一楼服务大厅 0755-82886928)
福田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