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田区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规定,经过基层申报、实地检查验收、经福田区“巾帼文明岗”评审领导小组审定,拟决定授予福田区信访局信访接访岗位等19个岗组福田区“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现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1.福田区信访局信访接访岗位
2.福田区经济促进局外资审批窗口
3.福田区委党校干部培训科
4.福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居民就业部
5.福田区碧海小学
6.福田区上沙小学
7.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超声科
8.福田区园岭街道南天社区工作站
9.福田区南园街道赤尾社区工作站
10.福田区南园街道锦龙社区工作站
11.福田区南园街道滨江社区工作站
12.福田区南园街道南园社区工作站
13.福田区南园街道园西社区工作站
14.福田区南园街道滨河社区工作站
15.福田区南园街道沙埔头社区工作站
16.福田区南园街道东园社区工作站
17.福田区南园街道巴登社区工作站
18.福田区南园街道玉田社区工作站
19.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社区工作站
在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福田区“巾帼文明岗”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13年3月11日至3月15日
受理单位:福田区“巾帼文明岗”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区委大楼1801室
邮政编码:518017
联系人:杜峻
联系电话:0755-82918747
传真:0755-82918492;
电子邮箱:fl@szf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