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田区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规定,经过基层申报、实地检查验收、经福田区“巾帼文明岗”评审领导小组审定,拟决定授予园岭街道鹏盛社区工作站等11个岗组福田区“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现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1.园岭街道鹏盛社区工作站
2.南园街道政务服务大厅
3.福田街道福安社区工作站
4.福田街道福民社区工作站
5.福田街道口岸社区工作站
6.华强北街道文化站
7.福田区中医院儿科
8.福田区中医院莲花北社康中心
9.福田区慢病院新洲社康中心
10.深圳市水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1.福田区设计商会
在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福田区“巾帼文明岗”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15年3月23日至3月27日
受理单位:福田区“巾帼文明岗”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委大楼1801室
邮政编码:518017
联系电话:0755-82918747
传真:0755-82918492;
电子邮箱:fl@szf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