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部份基层工会换届选举或增补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等工作的通知
园岭、南园、沙头、香蜜湖街道总工会、教育、城管、公安、华强北、民营工委会,法院工会:
近期我区基层工会一些干部由于退休、人事变动等原因已经离开了工作岗位。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15条“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区总工会决定从10月份开始,要求园岭、南园、沙头、香蜜湖街道总工会、教育、城管、公安、华强北、民营工委会,法院工会开展有关工会换届选举或增补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等的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园岭、南园、沙头、香蜜湖街道总工会、教育工委会做好增补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等工作,并履行相关报批程序。
2、城管、公安、华强北、民营工委会按照5年一届的原则做好本级工会换届选举工作,
3、法院工会对照每届任期三年做好本级工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并履行相关报批程序。
4、选举时间、地点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福田区总工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