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五一”困难职工救助的通知
各街道总工会、工委会,检察院、法院工会:
根据工作安排,我会将在“五一”前对辖区工会系统的困难职工进行救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五一”救助工作,要加强对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申报条件、程序和要求的宣传,组织开展建会单位困难职工情况调查,全面掌握困难职工状况,建立完善档案。对个人没有申请而又确实困难的职工,要主动联系,指导和协助其填写申请表。
二、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按照《福田区工会助困帮扶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掌握标准,认真把关。做到不虚报、不瞒报、不漏报,使最需要救助的困难职工及时得到帮扶救助。凡提交票据等相关证明不齐全,一律不予审批,区总工会本次将对各单位上报情况,进行通报。
三、各基层工会要指导困难职工如实填报《福田区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并按清单要求附上详实的证明材料,救助金额超过5000元上报区总工会。
四、各基层工会要对辖区企业外籍、港澳籍职工的入会情况进行摸底,并认真填写《辖区外籍、港澳籍职工的入会摸底情况汇总表》。
五、各单位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救助申请名单汇总表和辖区外籍、港澳籍职工的入会摸底情况汇总表,主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3月31日前将书面材料和汇总表电子档报区总工会。
联系人:孙璐丹 李小珍 电话:82918264
福田区总工会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