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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4007543518K/2024-00064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04-18
名称: 福田区华富街道“爱来一村·幸福万家”——莲花一村社区“幸福+”群众服务场地购置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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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华富街道“爱来一村·幸福万家”——莲花一村社区“幸福+”群众服务场地购置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8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增强群众服务场所便民利民服务功能,营造让群众愿意来、喜欢来、经常来的温馨家园,以实实在在、暖心贴心的举措为民做好服务,莲花一村社区根据社区实际拟申请通过民生微实事项目对2个星罗棋布“幸福+”服务阵地(莲花一村小区40栋居民活动室、雪虹花园小区23栋居民活动室)购置设施设备进行综合提升,最大化满足群众居民的实际需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征集合格供应商,诚邀合格优质的供应商参与响应。

  一、货物清单

  为两个群众活动场所购置收纳柜、桌椅、墙面宣传、墙面装饰、沙发、置物架、地垫、护墙板、灯、窗帘等;

  物体摆放建筑面积两处合计约140平方米(具体平面图详见附件),可根据平面图设计并提供购置物品清单,以上类目最终均以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二、服务需求

  (一)交货/完工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

  (二)交货地点:莲花一村社区;

  (三)招标金额:22万以内,最终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结果为准;

  (四)付款方式:按合同支付;

  (五)产品标志及标识要求:符合国标认证,张贴民生微实事logo;

  (六)货物运输及包装方式要求:根据协议要求运至指定的地点;

  (七)安装、调试及验收方式:根据协议要求完成; 

  (八)备件备品要求:符合协议要求的产品规格;

  (九)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相关企业、供应商资质。

  四、响应须知

  (一)公示时间:2024418日至2024422

  (二)响应文件要求及递交方式

  1.响应文件至少包含:

  (1)营业执照复印件(含营业范围);

  (2)《投标供应商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见附件1);

  (3)《华富街道“民生微实事”货物类项目预选供应商申报表》(见附件2);

  (4)报价方案。其中报价单需列明总价和单价,及货物品牌、材质、厚度、规格、数量、安装方式等影响价格的各要素(根据项目实际);

  (5)所有上交材料需准备3份,均需加盖公章。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422日17点;

  响应文件均应密封处理,响应文件封面请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本项目接受邮寄或上门递交。

  递交地址及联系人: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小区3栋党群服务中心,联系人:何小姐,联系方式:83276902。

  (三)响应人经评审确定为本项目中选供应商后,响应报价及方案将提交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价格审核,双方签订的合同金额以事务所审核结果为准,响应人向采购人投递响应文件的,视为接受本条款。




  福田区华富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18日      



附件:

1.附件1:投标供应商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docx

2.附件2:华富街道“民生微实事”货物类项目预选供应商申报表.docx

3.附件3:“幸福+”群众服务场地原始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