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1号)第十五条规定,现将我局2021-2023年使用生活垃圾处理费情况公开如下:
2021年,福田区生活垃圾处理费为13697.32万元,其中,运往南山能源生态园焚烧处理的处理费为1432.85万元;运往龙岗能源生态园焚烧处理的处理费为706.10万元;运往宝安能源生态园焚烧处理的处理费为7678.14万元;运往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理费为3880.23万元。(备注:其他垃圾南山能源生态园以及龙岗能源生态园只包含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数据)
2022年,福田区生活垃圾处理费为15748.11万元,其中,运往南山能源生态园焚烧处理的处理费为2150万元;运往龙岗能源生态园焚烧处理的处理费为1504.12万元;运往宝安能源生态园焚烧处理的处理费为8107.34万元;运往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理费为3986.66万元。
2023年,福田区生活垃圾处理费为15839万元,其中,运往南山能源生态园焚烧处理的处理费为2301.13万元;运往龙岗能源生态园焚烧处理的处理费为3894.36万元;运往宝安能源生态园焚烧处理的处理费为5468.5万元;运往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理费为4175.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