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及《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2020年11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我区取得代理记账许可的中介机构,以及2020年11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我区办理代理记账分支机构备案的中介机构,应于2023年4月30日之前办理代理记账年度备案(财政部系统实际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此前我局通过QQ群、政务短信等方式提醒相关机构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提交年度备案资料,至系统截止日仍有87家机构未完成2022年年度备案申报。现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及《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有关规定,对未按时年度备案的机构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福田区未提交2022年年度备案机构名单
福田区财政局
2023年8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