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福田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福田区财政局召开2025年《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2025年《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2025年6月30日下午在福田区委512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
按照福田区财政局2025年6月12日发布的《关于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的公告》,本次听证会的参会人员由以下成员组成:
1. 听证代表13名:段铸舫(区人大代表、深圳市斯瑞博德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夏华华(区人大代表、深圳朗欧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经理)、骆日华(区人大代表、深圳市九州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梅文(区人大代表、广东首胜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房立新(区政协委员、深圳市奇建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黄骋(区政协委员、深圳市深粮多喜米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周璇(区政协委员、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黄淳(企业代表、转转(深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政府事务GR负责人)、杨丽华(企业代表、星巴克咖啡(深圳)有限公司高级经理)、申喆(企业代表、深圳市星河苏活公园实业有限公司推广部总监)、陈增华(协会代表、深圳市福田区会计学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刘玉亭(协会代表、深圳市服务贸易协会秘书长)、唐伟(律师代表、广东格威律师事务所主任)。
2. 《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区财政局。
3. 福田区产业政策相关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审计局、区投资促进局、区企业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局负责同志。
4. 听证员3名:区企业服务中心陈举恩、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谭雅静、区投资促进局陈民峰。
5. 听证陈述人1名:区财政局副局长姜博。
6. 听证主持人1名:区企业服务中心政策参谋部部长陈举恩。
四、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
2025年《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紧密结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规定,开展了比对研究、征求公众意见、公开听证,下一步还将开展法律审查和集体决策,保证政策制定程序符合规定、内容合法合理。
一是合法性。《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促进产业发展、防止地区间恶性竞争等最新政策精神,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要求。
二是合理性。《管理办法》聚焦规范资金管理、提升资金效益、服务产业发展三大目标,通过优化管理架构、简化审批流程、统一支持标准、强化绩效管理等举措,着力构建规范、高效、透明的资金管理体系,贴近福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目标和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
三是制定程序符合规定。《管理办法》的修订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平竞争审查的要求。
五、听证代表的主要修改建议
13位听证代表全部做了现场发言,对2025年《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具体内容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现归纳如下:
(一)关于审批程序适用标准:建议明确“智能审批”“重点项目”的具体适用范围(如规模、影响力等标准),增强企业可操作性;需说明“简易程序”是适用于政策申请流程还是资金投放流程。
(二)关于部门协同机制:建议建立跨部门联席制度,加强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避免监管空白或重复监管。
(三)关于重点项目申报渠道:建议增设企业自主申报重点项目的通道,允许企业提交可行性报告及产业贡献材料,经专家评审后纳入支持范围。
(四)关于监督机制完善:建议设立产业资金使用监督热线或平台,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对严重违规企业纳入信用“黑名单”并公示,增强震慑力。
(五)关于术语表述规范:第四章“审核与批准”建议改为“核准与审核”,避免与“核准制”原则冲突;建议明确定义“弹性兜底条款”“上年度”等术语,避免执行歧义。
(六)关于专项资金监管:建议强化资金监管,强调产业资金必须“专款专用”,防止挪用。
(七)关于政策宣传:建议优化政策宣传机制,及时向企业传递政策调整信息,解决企业“不知晓、不会用”难题。
(八)关于新兴产业支持导向:建议将循环经济、新消费、科创企业等纳入重点支持范围,把握资本市场机遇支持新增上市公司。
六、区财政局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区财政局现场回答了听证代表的提问,并就听证代表的反映问题作了认真解释。
(一)关于审批程序适用标准:各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产业支持政策配套申请指南中将明确“智能审批”的适用范围及“重点项目”的认定标准;“简易程序”指各产业支持政策中规定的、适用于特定项目的简化申请和审批流程。
(二)关于部门协同机制:由区企业服务中心作为综合牵头协调部门,依托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实现申请查重与拨付校核,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三)关于重点项目申报渠道:支持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重点项目,主管部门审议资金安排方案后纳入支持范围。
(四)关于监督机制完善:各主管部门监督举报电话已在网站公示;违规企业信息将报送市场监管局纳入“幸福分”信用体系(D类不予支持),强化联合惩戒。
(五)关于术语表述规范:采纳术语修改建议,将优化相关章节标题表述;并在各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产业支持政策配套申请指南中明确“弹性兜底条款”等,删除冗余表述。
(六)关于专项资金监管:主管部门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对产业资金进行绩效监控,确保产业资金使用安全;区财政局根据工作需要,通过第三方评价等方式,组织开展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确保“专款专用”。
(七)关于政策宣传:通过“i福田”小程序、“福i企”平台动态推送政策解读及申报提醒;在“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发布政策图解、视频课程(云课堂)及智能客服答疑;各街道“福企服务站”提供线下申报指导。
(八)关于新兴产业支持导向:循环经济可申请发改局绿色经济政策相关支持;金融服务中心正在研究上市公司专项政策,将关注新消费、科创等领域。
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