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委托深圳市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在委托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有效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委托执法的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受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委托(委托期限为2023年8月9日至2028年8月8日),深圳市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在深圳市福田区管辖范围内依法行使下列行政执法权限(不含行政强制):
(一)对违反辖区内政策性住房的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房源分配、使用等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对辖区内政策性住房分配后日常管理及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三)对违反辖区内房改住房补贴事项的受理、资格审核、发放等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协助上级部门开展行政处罚相关工作;
(五)与辖区内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监督管理及房改住房补贴相关的其他行政执法事项。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二)地方性法规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
(三)规章
1.《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2.《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3.《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
4.《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5.《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
6.《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1.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区委大楼27楼
2.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82918949
(二)深圳市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
1.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富强路益田五街福田花园大厦第1层102号
2.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8257567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