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才输入支持
(1) 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持
① 市场化引才支持:最高10万元;
② 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支持:最高450万元,可认定为福田英才;
③ 人才考察支持:个人最高5万元,团队最高20万元。
(2) 基础性人才引进支持
① 大学生实习基地支持:最高每人4500元/月,累计最高6个月。
(3) 引才平台支持
① 海外招商引智联络点支持:最高50万元。
② 举办“优才中国行”校园招聘
2. 人才成长支持
(1) 税负支持
① 境外人才个税支持: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予以支持,可认定为福田英才。
(2) 经营管理人才支持
① 成熟型经营管理人才支持:最高80万元,可认定为福田英才;可推荐最多5名实用型人才,每人给予5万元。
② 成长型经营管理人才支持:最高20万元,可认定为福田英才;可推荐最多2名实用型人才,每人给予5万元。
③ 上市公司经营管理人才支持:最高30万元,可认定为福田英才。
④ 网络营销人才支持:最高80万元,可认定为福田英才。
⑤ 高新企业人才支持:最高30万元,可认定为福田英才。
⑥ 商协会人才支持:最高10万元。
(3) 人才创业支持:
① 创业起步支持:最高50万元,可认定为福田英才。
② 共享人才支持:最高24万元。
③ 商业模式创新支持:最高50万元,可认定为福田英才。
④ 创新产品中试支持:最高50万元,可认定为福田英才。
⑤ 科研成果转化支持:最高50万元,可认定为福田英才。
(4) 人才平台支持
① 院士(专家)工作站支持:给予市级资助的50%配套支持。
② 博士后科研机构支持:给予市级资助的50%配套支持。
③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支持:加强园区建设发展规划引导、政策激励、环境优化、组织协调以及监督管理。
④ 技能人才培养载体支持:给予市级资助的50%配套支持。
(5) 海(境)外人才支持
① 海(境)外人才离岸机构支持:最高50万元。
② 海归创业港支持:最高1000万元。
③ 粤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支持:按大学生实习基地支持标准给予实习支持;创新创业活动单场最高30万元支持。
(6) 技能人才支持
① 高技能人才支持:最高50万元,可认定为福田英才。
3. 人才服务支持
(1) 人才服务联盟支持
① 联盟单位发展支持:授予“福田区人才服务联盟单位”牌匾;可列为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基地;组织人才评选活动获奖者可认定为福田英才。
② 服务项目支持:最高50万元。
③ 行业招聘支持:最高35万元。
④ “优才福田行”活动支持:最高15万元。
⑤ 文化建设支持:最高6万元。
(2) 人才安居保障
① 人才住房资源开发: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多层次覆盖的人才安居保障体系
② 人才短期居住服务:依情况提供最长2个月免费住宿
(3) 福田英才专属服务:
① 公共服务优先:可享受区政务服务中心和驻区政务机构的优先服务;可享受金融、出行等便利服务。
② 人才举荐:可推荐人才创业支持项目或一名Ⅲ类福田英才。
③ 研修支持:最高支持6000元。
④ 住房保障
⑤ 医疗保健服务:区属定点医疗机构专属服务,每年组织专场体检活动或给予医疗保健支持。
⑥ 子女入学支持:非福田户籍的福田英才子女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视同福田户籍。
⑦ 配偶就业支持:最高10万元。
⑧ 文化活动服务:举办福田英才主题音乐会等文体活动。
⑨ 人才入户支持:积极协调办理入户深圳事宜。
⑩ 政治引领:推荐优秀人才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立区领导联系辖区福田英才机制,拓宽人才建言献策渠道。
4. 产业人才支持
(1) 科技创新人才支持
① 集成电路研发支持:最高50万元,可认定为福田英才。
② 人工智能研发支持:最高50万元,可认定为福田英才。
③ 生物医药研发支持:最高60万元,可认定为福田英才。
④ 5G研发支持:最高10万元,可认定为福田英才
(2) 金融人才支持
① 金融科技创新支持:最高80万元,可认定为福田英才。
② 香蜜湖金融科技创新人才认定:最高80万元,可认定为福田英才。
③ 金融科技师支持:最高3万元。
④ 金融持证人才支持:3万元。
(3) 时尚人才支持
① 品牌招商人才支持:最高80万元,可认定为福田英才。
② 时尚专业人才支持:最高50万元,可认定为福田英才。
(4) 工业商业人才支持
① 先进制造业经营管理人才支持:最高80万元,可认定为福田英才。
② 外贸及电商经营支持:最高80万元,可认定为福田英才。
5.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专项
(1) 科研人才支持
① 青年科学家培养:最高500万元。
② 尖端科学家支持:最高1000万元
③ 科研团队支持:最高300万元
④ 联合培养人才:按香港相关支持标准提供1:0.5补助
(2) 安居支持:合作区居住服务
6. 公共领域人才支持
(1) 公职人才支持
① 挂职锻炼与培养:安排公职人员至对口辖区机构交流锻炼
② 特聘人才支持:聘用专业紧缺型、创新实用型非编全职工作人员,实行协议年薪制,可认定为福田英才。
(2) 社会事业人才支持
① 教育系统人才支持:最高150万元,可认定为福田英才。
② 高等教育机构招生支持:最高1500元/月/人。
③ 卫生系统人才支持:最高150万元,可认定为福田英才。
④ 文化人才支持:最高100万元,可认定为福田英才。
⑤ 体育人才支持:最高150万元,可认定为福田英才。
⑥ 执(职)业人才支持:最高3万元。
⑦ 律师人才支持:最高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