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重组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升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统筹好做优增量和盘活存量的关系,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市委金融办和深圳破产法庭的指导下,福田区委区政府以帮助困境企业及相关民营经济人士为出发点,以机制创新为核心,以府院联动为重点,以“政府搭台、市场主导、司法护航”为实施路径,率先打造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重组中心”),为企业提供“一站式”重组服务。为更好地服务困境企业及相关民营经济人士,重组中心特别邀请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联合建立第一批“重组协调人名录”“中介服务机构名录”,为困境企业及相关民营经济人士提供专业服务支撑。
二、招募对象
(一)重组协调人。诚邀有能力有经验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为企业重组提供全方位组织协调支持。
(二)中介服务机构。诚邀有能力有经验的服务机构,为企业重组提供审计、评估、咨询、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税务、鉴定、知识产权、资产托管等其他专业服务。
三、基本条件
(一)拥护社会主义法治,遵守法律法规;
(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尊重困境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拥有扎实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在各自行业或执业领域享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行业处分;
(六)机构住所/经营场所在深圳市;
(七)自愿接受服务中心的安排,为符合条件的困境小微企业提供公益服务(如需);
(八)自愿接受服务中心轮值安排,保障中心正常运作;
(九)遵守及拥护重组中心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四、招募流程
请有意向的企业重组协调人/中介服务机构按照以下流程及时报名。
1.申请
申请担任重组中心重组协调人和中介服务机构的单位,自即日起至2025年8月10日将相关申请材料(PDF版本或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重组中心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申请名录类别”及“机构简称”),并将纸质文件邮寄至重组中心指定地址,具体文件如下:
(1)申请表(详见附件);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公司营业执照);
(3)机构简介,重组业务负责人简历,主要执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明材料;
(4)机构经验和业务能力说明及证明材料(重组协调人应提供机构规模、业务资质、过往业绩等说明及证明材料;中介机构应提供业务资质、与市场化重组、重整、清算有关的典型案例说明及过往经验等证明材料);
(5)其他证明材料(如有)
(6)在表单内注明是否愿意被推荐为理事或监事单位。
2.审核
重组中心将组成评审委员会,通过审查材料、走访了解、面谈等方式进行审核,并将评审结果报福田企业重组服务联席会议审议。
3.公示
入库名单经联席会议审议确定后,重组中心将向社会公示各名录库入选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入选名单有异议的,重组中心将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调查结论。
4.入库
入库名单经备案审查后向社会公布,分类列入企业重组协调人或中介机构名录库。
五、其他事项
1.各意向单位和个人应确保填写内容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各意向单位和个人提供的申请数据或提交的申请材料,重组中心会谨慎保密。重组中心将在各意向单位中进行择优筛选,如各意向单位和个人未进入合作共建范围的,重组中心不专门予以回复。
2.联系方式
收件信息: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19楼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李先生收)
联系电话:0755-82918553
电子邮箱:yfzqb@szft.gov.cn
附件:1.重组协调人申请表
2.中介服务机构申请表
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
2025年7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