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文钊:
我局于2026年3月12日通过邮寄收取的方式收到你投诉广东淳悦律师事务所的材料。经审查,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及第十三条的规定,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补正相关书面证据材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将根据《办法》第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视为你放弃投诉。补正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投诉办理期限。
需补正的材料(以下均为复印件):
1.请提供你的身份证复印件;
2.请提供你和广东淳悦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盖章签字版复印件;
3.请说明你一共向广东淳悦律师事务所支付了多少笔共计多少元费用,并分别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包括银行转账记录、收据或发票等;
4.根据你此前通过信访途径提交的信访材料,我局归纳你的投诉事项为虚假承诺、代理不尽职、要求退费、诈骗,请你予以确认,并在附件《确认书》上签字寄回;
5.根据你此前通过信访途径提交的信访材料,请提交“当时他们承诺可以把我的欠款全部追回来”“当时他们胸有成竹说全权代理保证一定要回、还承诺我如果钱要不回来或者答应我办的事情没有办好,我交的费用他们会原路退还给我”的相关证据材料;
6.你就本投诉案件是否曾向深圳市律师协会反映,如是,请提供深圳市律师协会的处理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受理告知书或处理答复书。
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
2026年4月8日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通业大厦北座福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55-83829159
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快递邮寄补正材料
附件:1.确认书
附件:
1.确认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