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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4007542646Y/2026-0005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6-05-08
名称: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投诉补正材料通知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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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投诉补正材料通知书

发布日期:2026-05-08  浏览次数:-

深福司律投补通字〔2026〕第1447号

徐可玉:

  我局于2026年4月15日通过邮寄收取的方式收到你投诉广东淞元律师事务所的材料。经审查,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和第十三条的规定,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补正相关书面证据材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将根据《办法》第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视为你放弃投诉。补正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投诉办理期限。

  需补正的材料(以下均为复印件): 

  1.请提供你同广东淞元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完整版复印件;

  2.请提供你向广东淞元律师事务所或该所律师支付律师费的支付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微信转账记流水记录等;

  3.根据你提交的投诉材料,我局归纳你的投诉事项为没有办理案件,失联,要求退费,请你予以确认,并在附件《确认书》上签字寄回;

  4.你就本投诉案件是否曾向深圳市律师协会反映,如是,请提供深圳市律师协会的处理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受理告知书或处理答复书。

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

2026年5月8日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通业大厦北座福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55-83829159,0755-82918941

  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快递邮寄补正材料


  附件:确认书


附件:

1.附件:确认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