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府行复〔2026〕306号
深圳市荣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针对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于2026年1月7日向你单位、深圳书画艺术院及深圳市兴日电实业有限公司作出的福住建资决〔2025〕3号《限期缴交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决定书》,深圳书画艺术院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区政府已依法受理,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于你单位与该行政行为及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现通知你单位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你单位可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证据材料。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复议期间你单位可申请阅卷。
特此通知。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二〇二六年六月一日
本《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第三人,一份由本机关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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