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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4MB2D26978H/2025-00029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福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5-21
名称: 福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常年法律顾问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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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常年法律顾问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1  浏览次数:-

  一、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常年法律顾问

  采购方式:比价谈判综合评分法

  预算金额:人民币12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准予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须含盖有年检章且考核处于有效期内的年检页或提供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需年检的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作出声明);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名单(由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截图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采购需求

  常年法律顾问提供覆盖政府决策行为及行政职权运作的全过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

  (四)政府合作、投资、采购合同及各类行政协议审核;

  (五)各类法律纠纷、信访事件、突发事件法律问题咨询;

  (六)信息公开合法性审查;

  (七)法治宣传教育;

  (八)我局交办的或合同约定的其他涉法事务。

  常年法律顾问需派驻至少一名律师(需持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作为我局驻点人员,负责协助处理我局的日常法律事务。

  四、应答文件提交(或者报价)

  截止时间:2025年5月23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响应供应商将相关资料文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并在邮件正文处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报送至邮箱ftzsj@szft.gov.cn

  递交响应文件份数:1份(盖章扫描电子版)。

  逾期递交(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公告期限

  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3日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福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4110B-4114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女士

  电话:0755-82723305



深圳市福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5月21日



附件:

1.附件1:项目采购需求.docx

2.附件2:自行采购邀请(询价)函.wps

3.附件3:综合评判表.wps

4.附件4: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