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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田区高中初级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申请人名单的公示(2014年第三批次)

信息提供日期 : 2015-04-27 00:00来源 : 区住房和建设局

  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市政府令229号《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和政府令273号《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等有关人才安居政策的规定,截至2015115日,我局完成了2014年第四季度高中初级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第三批次)的受理工作。经初步核查,5470位人才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申请人名单及相关情况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15427日至201554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网址:福田区政府在线(https://www.szft.gov.cn/zf/ ) 

  二、补贴发放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福田区人才安居试点单位员工,新引进正高级职称未满46周岁,新引进副高级职称未满41周岁,博士未满36周岁,硕士未满31周岁,学士未满26周岁。申请人年龄条件以201411日为判断时点。 

  (二)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 

  三、发放补贴时间 

  本次租房补贴发放,2013年第一、二批次申请续发的,起止时间为:201410月至201412月。2014年第一、二、批次申请续发以及2014年第三批新申报的,起止时间为:201410月至201512月。如果申请人的人才聘用合同签订时间、人才证书取得时间晚于201410月的,起算时间则为上述两种材料中较晚的一个时间。 

  四、投诉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公示内容以及人才租房补贴工作予以监督,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投诉举报信息一经查实,我局将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人才安居试点单位存在故意虚报瞒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试点资格。 

  投诉电话:福田区住建局  82918949(祝先生)。 

  五、特别提示 

  申请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上述电话了解具体情况。需要申请复核的,请持本人身份证件在公示期间,到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提出书面申请。 

  附件:《福田区高中初级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申请人名单》(2014年第三批次)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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